装修专票可以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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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专票可以抵扣吗,第1张

装修专票可以抵扣吗
导读:装修专票可以抵扣吗一般纳税人给别人开的普通发票,如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所规定的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

装修专票可以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给别人开的普通发票,如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所规定的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从销售方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专用或者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装修材料不可以进项税额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 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扩展资料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2、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一) 购进固定资产(含购进固定资产所支付运费)。 (2009年1月1日起,购入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也可以抵扣)

(二)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所谓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 *** 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三)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四)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额或应税劳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问题: 因企业购置的厂房属毛坯房,需要进行装修改造,请问发生的费用如何处理?另为此耗用的相关材料的进项税能否进行抵扣呢? 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第二条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 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视情况而定,有可能分期抵扣,有可能一次性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动产原值,是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上述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同时文件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按照本办法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如果装修费用超过不动产原值50%的,需按上述文件分期抵扣进项。

可以。

办公室装修购买的装修材料专用发票,只要该办公室不是用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之一款规定的情形“用于简易计税 *** 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则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

第三条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动产原值,是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

上述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扩展资料:

办公室装修,购买的装修材料专用发票做账手法: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后,会计分录如下:

1、如果装修材料金额不大,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装修费”。

借:管理费用/装修费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发票认证后确认进项税可抵扣)

2、如果装修材料金额大,可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科目,然后,分期摊销到相关的费用中。

中国税务网—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