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门面装修一下城管说要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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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门面装修一下城管说要罚500元,第1张

我家门面装修一下城管说要罚500元
导读:你可以向当地 *** 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复》)第六条之一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公民、法

你可以向当地 *** 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复》)第六条之一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复》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 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 ***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最后如果你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城管是无权作出缴纳罚款的决定的,所以建议你到当地 *** 行政复议部门去申请复议,至少拿到了审批答复,你这钱也才算罚的有名目吧。

店面装修没报备城管要罚款。

如果市民在装饰装修中未能按照要求申报审批,城管部门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其中,未办理施工许可、规划许可的装饰装修行为,依法对涉及违法违规的装修予以拆除;而未经批准占用道路或公共场地堆放装修材料或装修废弃物的,依据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店面装修必办的三个手续分别是,店面招牌手续,占道施工手续和房屋装修手续。

店面装修所有权人或其委托人进行店面装修时,应向县城管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书;

(2)立面装修效果图;

(3)安装施工图及所有材料说明。

经审查同意后,领取《装修许可单》后,方可进行装修,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竣工。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装修许可单》核定事项的,应办理变更手续。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在城市人民 *** 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闭阳台必须符合城市人民 ***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 ***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城市中的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维护和保持设施完好、整洁。

第六条 城市人民 *** 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务。

  您好,这个是有法律依据的,招牌字体残缺你应该及时更换,拒不更换的城管可以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户外广告应当统一规划,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设置。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字号、标志等牌匾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户外广告、牌匾、灯箱、画廊、标语、宣传栏等户外设施的设置人应当加强设施的日常管理,保持外形美观、安全牢固及功能完好。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或者依法确定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二)违反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十七条之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依法 *** ;

一、城管有权进行罚款吗

1、城管有权进行罚款。城管属于行政机关的授权行政人员,其权利属于行政部门授予,行政部门可以授予城管罚款的权利。但是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

2、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三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

第三十一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法制审核机构,配备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法制审核人员,对重大执法决定在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

第三十二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

二、城管的职责是什么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