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项目的招标工作是什么流程,如何备案,需要写什么样的表格与备案资料需要做哪些内容,新手请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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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项目的招标工作是什么流程,如何备案,需要写什么样的表格与备案资料需要做哪些内容,新手请教学,第1张

土地整理项目的招标工作是什么流程,如何备案,需要写什么样的表格与备案资料需要做哪些内容,新手请教学
导读:(一)招标项目备案(当日):招标人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招标申请表》,并将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资金证明、工程担保、施工图审核等前期手续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二)招标人自行招标或招标 *** 合同备案(当日)

(一)招标项目备案(当日):招标人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招标申请表》,并将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资金证明、工程担保、施工图审核等前期手续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二)招标人自行招标或招标 *** 合同备案(当日)。

  (三)招标公告备案(当日):招标人或委托 *** 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邀请书,招标公告经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由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在指定媒介统一发布。

  (四)招标文件备案(3个工作日):招标人或委托 *** 机构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后提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受理交易登记(当日):招标人提交招标备案登记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安排开标、评标日程。

  (六)投标报名(5个工作日):公开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携带全部相关证件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由行政监督部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或招标 *** 机构)共同对投标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

  (七)投标人资格预审:招标人需要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中载明预审条件、预审 *** 和获取预审文件的途径,由招标人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组织资格预审。

  (八)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组织投标人现场勘察,并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

  (九)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提交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合格投标人明细表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在其现场监督下,从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名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相关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应当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

  (十)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投标人在规定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招标人在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程序组织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前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名顺序。

  (十一)定标:招标人应当在开标之日起7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按排名顺序从中标候选人中选择中标人。中标候选人除因排名顺序被自然淘汰,或者放弃权利外,凡无法定淘汰情形者,招标人不得将其淘汰。

  (十二)中标公示: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将中标结果在各地招标投标网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三)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公示期内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在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 *** 他人,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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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位于豫东南,北临淮河,南依大别山,总面积1835平方公里,人口818万人,下辖17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1个产业集聚区和1个名胜管理区,是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司马光诞生地,原全国政协主席邓颖超的祖居地,绿茶信阳毛尖主产地。光山地处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区,境内多为浅山区和丘陵地貌,青山、绿水、名胜相互映衬,素有“江南北国、北国江南”之美誉,是全国粮油基地、茶叶之乡。

周文国 党总支书记、局长

丁文生 副书记、副局长

尤少新 副书记、副局长

李培森 副局长

韩佑启 副局长

张善秀 纪检组长

曹茂福 监察大队长

周文国简介: *** 党员,大学文化程度。1975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卧龙台乡党委秘书、副乡长,河棚乡乡长、乡党委书记,斛山乡党委书记,马畈镇党委书记。2003年11月至今,任光山县国土资源局党总支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2002年8月,光山县撤销土地管理局、地质矿产局,组建光山县国土资源局。2006年1月,在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完成后,原各乡镇土地管理所更名为国土资源管理所,上收县国土资源局垂直管理。2010年10月,光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通知(光编〔2010〕70号),对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 出了明确规定,内设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地籍管理股、规划股、资源利用股、用地审批股、耕地保护股、法规监察股(挂 *** 办公室牌子)、测绘股等10个股室;设立光山县地质矿产管理办公室,为县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全供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直属光山县土地整理中心、光山县土地规划勘测队、光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光山县开源地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光山县地产交易中心、光山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副科级单位)、光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总公司、光山国土资源局南城管理所、光山县国土资源局北城管理所等9个事业单位;下辖弦山、紫水、十里、寨河、孙铁铺、仙居、马畈、罗陈、北向店、文殊、晏河、南向店、殷棚、泼陂河、槐店、斛山、砖桥、凉亭、白雀园、官渡河、净居寺等21个国土资源管理所。

土地资源全县土地总面积18336761公顷,其中耕地9130440公顷,园地333991公顷,林地3096645公顷,草地73506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0372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3229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328888公顷,其他土地275720公顷。

矿产资源矿产资源主要分布在南部山区,现已勘查有金、银、铜、铅、锌及沸石、萤石、石英石等20多种矿产资源。

耕地保护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抓住第二次土地调查和规划修编机遇,进一步科学、合理布局基本农田,坚持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原则,有效保证了全县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全县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72921公顷以上,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2282公顷。被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表彰为“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先进单位”。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共向省、市申报建设用地2个批次,面积1200多亩。全年共公开出让土地36宗,出让金总额392亿元,单宗地成交金额、单亩成交价均创光山历史新高。

土地整理光山县杨墩等两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位于光山县弦山街道办事处龚寨、大张、杨墩等7个行政村。项目区土地总面积20362公顷,总投资269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新增耕地7787公顷。该项目于2008年12月开始实施,2010年6月顺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8月顺利通过省、市国土部门组织的检查验收,获得较高评价。

基础业务顺利完成了国家第二次下发的127个疑问图斑和批而未用图斑的外业核查和内业建库工作,建立并完善了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2010年5月份,光山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率先获信阳市 *** 批复,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圆满完成。县 *** 拨付专项资金100多万元,高起点、高标准完成了县域D级GPS大地控制网建设,10月16日通过省级验收并投入运用。全面提升效率,狠抓规范管理,全年共审批各类土地登记505宗,办理土地抵押登记11宗。

基层国土所建设不断推进基层国土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县21个国土所全部配备了执法监察车辆,拥有独立产权的办公场所、档案室、财务室、会议室等一应齐全。在省厅组织的验收评比中,全部达标,其中2个国土所被评为“全省优秀国土所”,3个国土所被评为“全省先进国土所”。

卫片执法检查在全县形成 *** 主导、部门联动、广泛动员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对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涉及光山县的33个监测图斑进行逐一自查整改,拆除违法建筑9起,成功实现了“零约谈”、“零问责”的目标。

执法监察进一步构建县、乡、村三级执法监察 *** 。县财政每年预算内安排资金50万元,用于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县、乡两级 *** 责任,推动部门联动,全县各乡镇(办事处)成立了 *** 主导,国土、公安、建设、司法、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的国土资源联合执法队伍,有效增强了基层国土资源执法力度。全年共发现并及时制止在萌芽状态的各类土地违法违纪现象120余起,全县土地管理秩序根本好转。光山县国土资源局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 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41批次,166人次,来信来访立案调查76件。

根据上述职责,省国土资源厅设1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新闻发布、机要、档案、保密、接待、机关财务、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和国土资源综合统计等工作;综合协调电子政务、宣传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修改国土资源管理法规、规章草案;承担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协调国土资源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承担行政复议、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和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

(三)综合研究处。

组织国土资源管理重大课题调研;承担有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开展全省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建议,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及相关改革研究;负责国土资源重要信息综合和政务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组织对全省国土资源领域重大问题、重要决策等进行研究论证。

(四)规划处。

编制实施全省国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测绘管理、地质环境、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依法指导和审核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编制管理土地利用计划和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计划;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五)财务处。

承担国土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拟订收益分配制度和使用政策,参与国土资源资源性资产管理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管理;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评估结果审核;拟订部门财务和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依法承担国土资源规费征收管理;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部门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六)耕地保护处(省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管理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承办省农业区划委员会交办事项。

(七)建设用地处。

拟订农地转用管理办法;承办需报国务院、省人民 *** 批准的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建设用地的前期论证工作,组织建设用地会审工作;组织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信息;统一管理全省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相关工作,协调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征地工作。

(八)地籍管理处。

拟订和实施地籍管理办法;拟订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争议调处办法并监督指导工作,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拟订土地调查、监测、统计的相关规定和全省土地调查、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与维护。

(九)地产管理处。

承担土地利用评价和管理,检查各类建设用地利用实施情况;负责土地市场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土地交易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负责宗地供应主要资料的审查备案工作;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地价制度,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

(十)矿产开发管理处。

编制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省采矿权年度出让计划;依法进行采矿权审核登记发证和采矿权 *** 审核登记;组织划定省级规划矿区,编制实施采矿权设置方案;承担矿产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管理事项,下达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参与采矿权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调处重大采矿权权属纠纷。

(十一)地质勘查处。

编制全省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规范;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批地质勘查资质;编制实施探矿权设置方案,依法进行探矿权

审核登记发证和探矿权 *** 审核登记工作;监督管理地质勘查活动和探矿权市场;依法调处探矿权权属纠纷;监督地方地质勘查项目和重大地质勘查专项实施;指导、协调、监管全省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十二)矿产资源储量处。

拟订矿产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规范;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登记和统计工作;负责全省矿业权评估管理;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承担矿产地储备管理工作、压覆矿产资源管理事项;负责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组织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

(十三)地质环境处。

拟订和实施地质资源、地质灾害管理办法;编制和监督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监管矿山地质环境;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地质灾害和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负责地热水、矿泉水的相关管理工作;对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提出认定意见;审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

(十四)基础测绘处。

编制省级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建立和管理全省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立和维护测绘基准体系;负责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的管理、分发和服务;负责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批;负责测绘航空摄影及遥感获取管理;负责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负责审定全省的测绘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依法审查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

(十五)测绘行业管理处。

审核测绘单位资质;核发测绘人员作业证件,负责注册测绘师资格和测绘仪器检定人员资格工作;按国家规定审核外国组织、个人来湘测绘;负责全省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永久性测量标志的管理;规范和监管全省测绘市场;管理地图的编制、印刷、出版、展示和登载工作。

(十六)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组织编制实施全省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国土资源对外合作战略、规划及年度计划;承担国土资源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的管理和科技人才培养;负责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科普普及推广等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省国土资源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组织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和参与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国土资源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省 *** 授权的有关国土资源对外合作与交流事项。

(十七)直属土地管理处(对外称直属土地管理局)。

负责省直机关和中央在湘单位、省属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土地资产管理;负责管辖范围的初始登记备案、土地变更登记和其他权利登记;负责铁路、高速公路国有土地的管理;承办管辖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回、 *** 等审批手续;协助做好管辖单位土地收益的征收;负责省属和中央在湘单位矿业权资产管理。

(十八)人事处。

承办厅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承办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国土资源人才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

(十九) *** 处。

承办国土资源部和省 *** 交办的国土资源 *** 事项;协调、处理重要国土资源 *** 事项;督促检查转办、转送和交办的国土资源 *** 事项处理情况;开展 *** 调查研究。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一般国土资源部门分为

1、办公室 主要职能就不再说了,伺候领导,上传下达、对外的接待、文件的收发等等。

2、规划科 编制和实施土地规划:编制和实施行政区划内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科技规划、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导、审核行政区划内各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

3、用地科 主要负责准备土地报批的各种报件。土地的征用、划拨、出让以及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建设用地。

4、储备中心 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作价入股、 *** 、租赁、抵押、交易以及 *** 收购、储备。

5、耕保科 组织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作,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城区耕地保护、基本农田的划定和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

6、利用科 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土地使用权价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

7、地籍科 城乡地籍调查、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登记。

8、执法科 又叫法规科。出了问题打官司啊,平时查处违法占地啊。

9、执法队 一般直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的国土资源案件

10、财务科 一般分两块,一块是内部财务流转,一块是资金监管:监督、检查国家和市财政拨付的国土经费、专项经费及其他资金的使用情况。

11、开发科

12、勘查科

13 储量科

14、环境科 以上四个科室全是矿口的对矿产资源的发证、登记、储备进行管理的科室。环境科主要针对地质灾害的同时申报国家级地质公园啥的。

14、机关党委 这个就不用说了,都知道得,闲差,一般还负责管理老干部。

15、监察室 监察室的干部一般都是当地纪委的派驻干部。档案都在当地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