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成功人士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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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成功人士的故事,第1张

优秀成功人士的故事
导读: 成功人士之所以成功并不是因为他们有多幸运,他们靠的是自己的双手,创造并建立自己的帝国。下面是为跟大家分享一些优秀的成功人士 故事 ,欢迎大家查阅。 成功人士的故事1 3岁那年,她的父母离婚了。因为家庭的贫困,加上血统的原因,一

成功人士之所以成功并不是因为他们有多幸运,他们靠的是自己的双手,创造并建立自己的帝国。下面是为跟大家分享一些优秀的成功人士 故事 ,欢迎大家查阅。

成功人士的故事1

3岁那年,她的父母离婚了。因为家庭的贫困,加上血统的原因,一家人备受歧视。母亲带着她过着四处漂泊的生活,她们因无法支付租金而寄宿在朋友家的地板上。

即使是这样,她却从未掉过眼泪。因为母亲曾是一名歌剧演唱家,小小年纪的她受母亲影响,4岁时,就迷恋上了音乐,常常跟在母亲身后 学 唱歌 。

上学后的她,学习成绩并不优秀。一次测试,她的数学得了6分,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责备了她,但她却理直气壮地站起来,说:“数学对于我没用,以后我要当歌星。”此语一出,立刻遭到了同学们的嘲笑,在同学的嘲笑声中,她紧紧地握紧了拳头。

13岁起,她开始了音乐创作,14岁,她找到了几个录音棚,担任他们的后备试音歌手。高中 毕业 ,她不顾家人的反对,带着稚嫩的梦想,到了纽约。

刚到纽约时,她只能在酒吧里做招待,与人合租狭小的房子,自己常常在客厅地板上铺一张床垫过夜;她每周常常只能靠一包干酪通心粉艰难度日,在经济极为拮据的几个月,她甚至只能靠附近熟食店老板施舍的硬面包和冰水填饱肚子。

然而她没屈服,在昏暗的灯光下,她不停地写歌,写到手发麻,累得趴在桌上睡着了。她热切地盼望着有一份合约,出一张唱片。然而她跑遍了纽约街头所有的唱片公司,都被拒绝在门外。

18岁时,她终于在一家热门的俱乐部获得了登台表演的机会,她的完美的嗓音和创作才华渐渐为人注意,哥伦比亚唱片公司以35万美元的合约成功将她揽入旗下。35万美元,对于她是一个天价,那一刻,她热泪盈眶。

她很快在公司崭露头角,为公司创下排行榜的十大热门歌曲。她的歌曲也越来越成熟,而形象也变得性感自信,她频频出现在各大杂志的封面。这些杂志认为她在音乐和形象上的转变带动了整个乐坛的潮流,并将此种潮流命名为“蝴蝶效应”。20岁,她就获得了格莱美音乐大奖更佳女歌手,此后的10年间,她在世界音乐大奖、全美音乐奖、灵魂列车音乐奖、美国作曲家协会奖、欧洲音乐白金奖等大奖上收获颇丰。

然而,就在她的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了。30岁时,她与哥伦比亚唱片公司分道扬镳,只得寻找新的公司,但不幸的是,两年后,新公司也决定终止她的合约。原因是他们认为她失恋后,精神上出现了问题。

那时的她备受争议,然而在低谷中的她没有放弃音乐,她坚信,是蝴蝶,就不怕翅膀上的 雨水 。

一年后,她与环球唱片公司旗下的Island唱片签下合约。在新公司,她很受赏识,两年后,她凭借新专辑重新回归到乐坛的巅峰。这张专辑的销售量位居当年全球销量第二位,国内冠军。此后她的歌曲一直在各大音乐榜单上排名之一,她的歌曲受到全世界各地乐迷的喜爱,她因此被称为流行乐坛天后。

蝴蝶有一个特点,它的翅膀上布满了鳞片,鳞片中含有大量的脂肪,仿佛给蝴蝶穿上了一件“防水雨衣”。她一直相信自己是一只美丽的蝴蝶,雨再大都不会打湿为梦想而飞的翅膀。终于,她成功了,迎来了自己绚丽的春天,她就是玛丽亚·凯莉。

成功人士的故事2

既然生活道路是如此的曲折、复杂,人们就应该坦然地去面对。

马云,一张棱角分明、消瘦奇特的脸庞,一派狂放不羁、特立独行的做事风格,一副两肋插刀、不计回报的古道热肠;以“光明顶”命名公司会议室,与金庸密切交往,聚集互联网英雄人物“西湖论剑”。马云的种种言行,颇似一位纵横商海江湖的大侠。

马云之所以让当今的无数草根创业者崇拜,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马云也曾跟我们一样,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高考屡战屡败、屡败屡战。试想,如果马云在第二次高考失败后,听从了父母的劝告,去学习一门手艺,安安稳稳过他当临时工的生活,那么,还会有今天的马云,还会有今天的阿里巴巴吗

之一次高考,遭遇滑铁卢。尽管马云的英语在同龄人中显得出奇的好,但他的数学却实在太差,只得了1分,全面败北。这之后他当过秘书、搬运工,后来踩着三轮车帮人家送书。有一次,他给一家 文化 单位送书时,捡到一本名为《人生》的小说。那是着名作家路遥的代表作。小说的主人公,农村知识青年高加林曲折的生活道路给马云带来了许多感悟。高加林是一个很有才华的青年,他对理想有着执着的追求,但在他追求理想的过程中,往往每向前靠近一步,就会有一种阻力横在眼前,使他得不到真正施展才华的机会,甚至又不得不面对重新跌落到原点的局面。

从故事中,马云深刻领悟到人生的道路虽然很漫长,但关键处往往只有几步。在人生的道路上,没有一个人的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这正印证了一句话:“人生不如意事十有。”既然生活道路是如此的曲折、复杂,人们就应该坦然地去面对。于是,马云下定决心,要参加第二次高考。那年夏天,马云报了高考复读班,天天骑着自行车,两点一线,在家里和补习班间游走。

没想到第二次高考依然失利。这一次,马云的数学考了19分,总分离录取线差140分,而且这一次的成绩使得原本对马云上大学还抱有一丝希望的父母都觉得他不用再考了。

那时候,电视剧《 排球 女将》风靡全国,可谓家喻户晓。在那青涩但纯洁的时代,小鹿纯子的笑容激励了整整一代人,当然也包括当时的马云。不仅仅是因为她甜美的笑容,更多的是她永不言败的精神。这种精神对马云日后的影响十分深远,“永不放弃”也成了马云的一种精神象征,影响了每一个阿里人。小鹿纯子的拼搏精神给了马云巨大的激励,他不顾家人的极力反对,毅然开始了第三次高考的复习准备。由于无法说服家人,马云只得白天上班,晚上念夜校。到了周日,为了激励自己好好学习,特地早起赶一个小时的路到浙江大学图书馆读书。

就在第三次高考的前三天,一直对马云的数学成绩失望的余老师对马云说了一句话:“马云,你的数学一塌糊涂,如果你能考及格,我的‘余’字倒着写。”

考数学的那天早上,马云一直在背10个基本的数学公式。考试时,马云就用这10个公式一个一个套。从考场出来,和同学对完答案,马云知道,自己肯定及格了。结果,那次数学考试,马云考了79分。历经千辛万苦,马云终于考上了大学。

对马云而言,人生路上的三次高考,早已成为他生命旅程中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成功人士的故事3

他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农民家庭,父亲每天冒险骑马登上高高的雪山,采下大块冰,运到城里卖给富家大户,挣得几个小钱,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在他上小学,甚至是中学时,他常被同学恶意嘲谑为“窝囊废”,这些中伤的话,严重地刺伤了一颗少年的心,所以,从小他就体会到贫穷带来的艰难与屈辱。

在中学阶段的后期,他曾参加过校内戏剧演出,从那时起,他就对舞台产生了兴趣。他梦想自己将来能成为一名出色的舞蹈演员,在舞台上尽情展示舞姿。为此,16岁那年,他毅然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退学,一个人独自跑到当时的大都市巴黎,希望自己能在这个时尚大舞台上用脚尖旋转出精彩人生。

可是,这座高傲的城市根本不屑瞟这个穷小子一眼,别说学习舞蹈的高昂学费了,就连满足生活的基本需求都成了问题。他没有别的特长,只有从小跟着父母学到的一点裁缝技术。凭着这点手艺,他在一家裁缝店找到了一份每天要做十多个小时的工作。

就这样做了几个月,他的心情越来越低落、颓废。他不知道自己在这个裁缝店要干多久,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登上梦中的舞台。他苦闷自己的理想无法实现,他认为与其这样痛苦地活着,还不如早早结束自己的生命。

就在他准备自杀的当晚,他突然想起了自己从小就崇拜的有着“芭蕾音乐之父”美誉的布德里,他决定给布德里写一封信,讲述自己的梦想遭现实阻挠无法实现的困惑。在信的最后,他写道,如果布德里不肯收他这个学生,他便只好为艺术献身跳河自尽了。很快,他便收到了布德里的回信。谁知,布德里并没提收他做学生的事,而是讲了他自己的人生经历。布德里说他小时候很想当科学家,也想当飞行员,还想成为一名牧师,但因为家境贫穷父母无法送他上学,他只得跟一个街头艺人过起了卖唱的生活……最后,他说,人生在世,现实与梦想总是有一定的距离,在梦想与现实生活中,人首先要选择生存,一个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珍惜的人,是不配谈艺术的……

布德里的回信让他幡然省悟,后来,他努力学习缝纫技术,并应聘于一家名叫“帕坎”的时装店。凭着勤奋和聪慧,他的服装设计技术提高得很快。为了进一步开阔视野,他又投奔由着名时装设计大师迪奥尔开设的“新貌”时装店。在这里,他增长了见识,积累了领导时装潮流的设计心得和体会,他的设计水平也得到了提高。这一年,着名艺术家让·科托克拍摄先锋影片《美女与野兽》,邀请他设计服装。他为法国着名演员让·马雷设计了12套服装,影片公映后,他设计的服装惊动了巴黎,美誉如潮。

那年,他23岁,在巴黎开始了自己的时装事业,建立了自己的公司和服装品牌。他追求独特的个性,大胆突破,设计了时代感非常强烈的“P”字牌服装,赢得了挑剔的巴黎顾客的青睐。演艺界名流、社会上层人士、达官贵人等争相慕名前来订制服装。

他就是皮尔·卡丹。

如今,皮尔·卡丹不但成了令人瞩目的亿万富翁,以他的名字命名的产品也遍及世界,皮尔·卡丹成了服装界成功的典范。

人的一生中可能有很多梦想,当一个梦想因现实的阻挠而无法实现时,就应该勇敢地调整梦想的方向。世界是一个大舞台,生旦净末丑都是重要的角色,只要你脚踏实地把握准梦想的方向,那么,总有一个梦想能在现实中开花,让你获得华美的人生!

成功人士的故事4

5岁那年,她上幼儿园。小朋友们喜欢聚在一起嬉戏,她却总是一声不响坐在角落里。有时,仅仅是一张小纸片,也可以被她折叠成各种各样的形状,一副乐此不疲的模样。

9岁时,她读小学三年级,成绩一塌糊涂,唯一能考及格的,只有手工课。老师来家访,忧心忡忡地说:“也许孩子的智力有问题。”她的父亲坚决地摇着头说:“能在手工课上做这么漂亮的环保袋和笔筒,证明她非常聪明。”

看到老师失望地离开,她难过得掉下眼泪。父亲却笑着说:“宝贝,你一点儿也不笨。”父亲从书架上拿出一本书,翻到其中一页说:“还记得我给你讲过蓝鲸的故事吗它可是动物界的‘巨人’,别看它粗枝大叶、肥肥壮壮的样子,可它的喉咙却非常狭窄,只能吞下5厘米以下的小鱼。蓝鲸这样的生理结构,非常有利于鱼类的繁衍,因为,如果成年的鱼也能被吃掉。那么,海洋中的鱼类也许都会面临灭绝了!”

“上帝并不会偏爱谁,连蓝鲸这样的庞然大物也不例外。”父亲又给她讲了一个故事,“好莱坞着名影星奥黛丽赫本童年时,由于家庭贫困,经常忍饥挨饿,甚至一度只能依靠郁金香球茎及由烘草做成的‘绿色面包’充饥,并喝大量的水填饱肚子。长期的营养不良,使她身材特别瘦削。虽然如此,赫本仍然不断练习她更爱的 芭蕾舞 。听说她梦想要当一个**明星时,所有的同学都嘲笑她白日做梦,说一阵风就可以把她刮走。面对大家的冷嘲热讽,赫本从不气馁,终于成功扮演了《罗马假日》中楚楚动人的安妮公主。假如,她当初因为自己过于消瘦而放弃理想,就不可能成为世界级的影星。”

父亲鼓励她说:“你看,无论是一头巨鲸,还是国际影星,都有不完美的一面。这就好像你数学功课差一点儿,手工却是最棒的,说明你心灵手巧。做自己喜欢的事,坚持下去。”

也许正因为有了父亲的鼓励,从此以后,她不但喜欢做手工,还常常动手搞些小发明。几块木板钉在一起,加上铁丝和螺丝钉,就是一个小巧的板凳。听到母亲抱怨衣架不好用,她略加改造,让它可以自由变换长度,成了一个“万能衣架”,简单又实用。甚至,在父亲的帮助下,她还将家里的两辆旧自行车拼到一起,变成了一辆双人自行车。

伴随着这些小小的发明,她快乐成长着。20--年,她已是美国波斯顿市麻省理工大学的一名大学生。一个周末,她出去购物,在超市门前,听到有两位顾客在抱怨:“想要找到空车位,简直比**中奖还要难!”“如果谁能发明一种折叠汽车,那该有多好!”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她立刻忽发奇想:“为什么不试一下呢,说不定真的可以。”

回到学校,她开始搜集关于汽车构造方面的知识,单是资料就抄了厚厚的几大本。接下来,一次次思考,反复画图。工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半年的努力,终于设计出了折叠汽车的图纸。

看她一副欣喜若狂的样子,有同学泼冷水说:“你懂得如何生产吗说不定图纸只能变成废纸。”她想起父亲当年讲的一头鲸的故事,笑着说:“我的确不懂生产汽车,但可以寻找合作伙伴。”于是,她在网上发布帖子,寻求可以合作的商家。不久,西班牙一家汽车制造商联系到她,双方很快签下合约。20--年2月,世界上之一款可以折叠的汽车面世了。

这款汽车有着时尚的圆弧造型,全长不过15米,电动机位于车轮中,可以在原地转圈,只要充一次电,就可行驶120公里,最重要的是它可以在30秒之内,神奇般地完成折叠动作,让车主再也不用担心没有足够的空间来停车。折叠汽车刚刚亮相,就受到众多车迷们的追捧,还没等正式批量生产,就收到了很多订单。

她就是来自美国的达利娅格里。面对记者的采访,她有些害羞地说:“我从小就不是个聪明的孩子,但我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用刻苦和勤奋来弥补缺陷,才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路。”

成功人士的故事5

在许多人看来,林丹简直就是命运的宠儿,无论是事业还是爱情都获得了丰收,在风华正茂的时候就拥有许多人梦寐以求的东西。但事实上,林丹的执拍岁月绝不可以用顺风顺水来形容,而是充满了坎坷与伤痛,十几年间,他曾经被开除过、被雪藏过、住过地下室,也受到过无数人的谩骂与嘲讽。但是林丹凭借自己的勇气和坚持把一切都扛了过去,终于将自身的潜能发挥到了极致,一次又一次地超越了自我。

地下室里的插班生

熟悉林丹的人都知道,林丹有过当兵的背景,曾在八一队待过,但大部分人并不知道,这次当兵并不是林丹自愿的,而是无奈之下的选择。

12岁那年,林丹曾获得过全国少儿 羽毛球 比赛的男单冠军,那时候,他更大的梦想就是进入福建队,也对自己入选福建队充满信心。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体校的大部分同学都被福建队挑走了,只有他一个人去了八一队。这对当时的林丹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打击,让他沮丧了很久,一直在考虑为什么福建队不要自己。

刚进八一队的时候,林丹还没有开始发育,穿最小号的军装都嫌大。几年的军队生活磨练了林丹的意志,也让他的球技变得日益专业起来。因为表现出色,林丹被中国青年羽毛球队挑中,代表福建去参加1998年的亚锦赛,没想到一开打就败在了一个印尼球员的手里。

回国之后,林丹遭到了所有教练的狠批,教练们痛骂他没有意志力,缺乏职业品质,一打不过对方就放弃。林丹本以为,教练们骂自己一顿出出气也就算了,没想到更严厉的处罚还在后面:鉴于他在赛场上的糟糕表现,国青队一致决定将他除名。而林丹对此毫无准备,返队后便前往礼堂开会,没想到刚一坐下,一位教练就板着脸说:“你不用坐这儿了,你已经被除名了。”就这样,林丹在所有队员的注视下,狼狈而尴尬地走出了会议室。

就这样,林丹进入国青队不到一月,就被赶回了八一队。这次惨痛的教训让他明白,原来比赛是如此严肃的一件事,并不是自己某天感觉不好,就可以随便输掉的。于是他开始疯狂地投入到训练当中,拼命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终于在三个月后又回到了国青队。

20--年,国家队到青年队选拔人才,因为顽皮和倔强,林丹给教练们留下了不服管教的印象,所以之一批的选拔名单里并没有他。最后还是八一队的高路江主任托了关系,把林丹塞进了国家队。就这样,快要超龄的林丹终于搭上了末班车,成了国家队的插班生。

刚进国家队的时候,林丹被安排在地下室改造成的宿舍里。地下室不仅阴暗、潮湿,而且收不到信号,发短信时必须站在床上,等短信发出去再坐下。但对林丹来说,最让他难受的不是地下室的恶劣条件,而是无处不在的压抑气氛。因为是“后门生”,林丹总会听到不少流言蜚语,说他自身没什么能力,是靠走关系才进的国家队。而林丹的许多队友都已经获得了世界冠军,这让他十分自卑,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根本不敢抬头看人,低着头用最快的速度吃完就走。

住在地下室的那段时光,林丹顶着巨大的压力不断地加大训练的强度,卯足了劲儿想要证明自己,终于拿下了几个冠军,给自己和高主任争了一口气。一年半以后,林丹终于搬出了地下室,住到了楼上的宿舍里。

那些被叫做“林一轮”的岁月

刚搬出地下室的半年里,林丹的比赛生涯过得较为顺畅,但好景不长,不久后国际羽坛进行分制改革,由原来的7分制改回了十五分制,这对林丹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因为没有及时调整自己的战术,林丹在接下来的三场比赛中都在之一轮中惨遭淘汰,从20--年下半年开始,林丹所参加的每一场比赛几乎都是之一轮就被斩落马下。渐渐的,林丹就有了一个新绰号,叫做“林一轮”。

接连的失败让林丹变得心态失衡,他开始怀疑自己,甚至对比赛产生了恐惧情绪。一方面,林丹急迫地想要证明自己,另一方面,他又对自己缺乏信心。与此同时,林丹还听到了一个让自己更加沮丧的消息,那就是,他被国家队“雪藏”了。在接下来的大半年时间里,林丹没有比赛可打,只能和许多没有 经验 的小队员一起练球。

因为被雪藏,林丹失去了参加国际羽坛重量级比赛“全英公开赛”的资格,要知道,参加这次比赛是林丹一直以来的梦想,但是那时的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其他队友前去参赛。此时的林丹如同一头困兽,拼命想要撞破命运织成的巨网,他拼命地同自己较劲,发疯似的练球,只为了战胜自己的心魔,重新获得征战赛场的机会。

半年之后,林丹用自己的努力赢得了参加日本公开赛的机会,并夺得了亚军的桂冠。第二年,他带着一洗前耻的心态前往全英公开赛,终于以出色的表现问鼎冠军,并且获得了世界顶级选手皮特·盖德的盛赞,被誉为“SUPERDAN”。从此,“超级丹”的称号叫响了全球,传遍了世界,林丹终于一洗“一轮必败”的耻辱,跻身国际羽坛的强手之列。

值得一提的是,林丹在后来的比赛生涯中,又先后五次问鼎全英赛,大大弥补了曾经无缘参赛的遗憾。

从质疑与诽谤中穿梭而过

成为羽坛新秀之后,林丹承载了无数人的希望,而对奥运会的向往也逐渐成了他的生活重心,包括他自己的在内的所有人都期待着他拿到雅典奥运会的金牌,为国家争光。

然而命运却在此时同林丹开了一个玩笑,给了踌躇满志的他一个致命的打击。雅典奥运会之前,林丹意外受伤,参赛时又因情绪过于紧张以致发挥失常,重蹈之一轮出局的覆辙,在小组赛中惨遭淘汰。

在后续的几场大型比赛中,林丹又接连遭遇了几场“暴风骤雨”,连续输给了国外选手陶菲克和李宗伟。此时,外界对他的非议开始愈演愈烈,不少球迷留言说,无冕之王林丹显然是个大话王,还有人调侃一直用左手打球的林丹,说他就算换成右手打比赛,也不至于输得这样惨。

于是,林丹顶着巨大的压力积极调整状态,努力揣摩战术,力图在后续的比赛中证明自己。但随着北京奥运会的到来,林丹遭受到了非议却越来越多,他先是同韩国教练发生了口角,接着又同教练吉新鹏发生了误会,被媒体描述为动手打人。那阵子,几乎所有的不利传闻都开始针对林丹,他形容那段日子为“谤声满天”。

在这样的氛围下,林丹反复告诫自己,如果不能改变,那么就要承受,在承受中突破自我。终于,他迎来了比赛的时刻,以完美的表现战胜了对手李宗伟,拿到了生命里之一个奥运冠军。获胜之后,林丹兴奋地将球拍抛向天空,激动地在地下打了几个滚,然后同教练们紧紧拥抱在了一起。毕竟,他等待这一刻,已经太久太久!

在接下来的几年中,林丹乘胜追击,将“超级丹”的能量大大地释放了出来,几乎拿到了每一场大小比赛的所有冠军,完成了“全满贯”的使命。20--年伦敦奥运会,林丹再度稳中求胜,成功卫冕,成就了国际羽坛上一个无可匹敌的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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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狱》男主角Went的超级详细资料(个人整理过的)全名:文特沃斯·厄尔·米勒三世 Wentworth Earl Miller

  昵称:Stinky(这是因为他在大学合唱团牙尖嘴利,可不是臭烘烘的意思)

  出生地:英国牛津郡西北郊区的景区古镇

  居住地:洛杉矶 生日:1972年6月12日

  星座:双子座

  家庭成员:父母,两个妹妹

  外型:Went有着近乎完美的骨骼结构,187的身高,黑色卷发,不过最扯的是他的双瞳颜色不同,左眼为淡褐色,右眼为淡绿色。(哇!这不是传说中的妖瞳吗?)不过Went为了掩盖自己眼睛的“秘密”,平常总是带有色的隐形眼镜,所以照片上看不出双瞳的不同颜色。他的出色外型主要归功于他的父母,Went有着复杂的血统,他的父亲有美国黑人,牙买加,英国,德国犹太人血统,母亲则有法国,荷兰,叙利亚,黎巴嫩血统,可说是“八国联军”的产物!令人叹为观止!顺便说说,仔细研究过文哥的面部特写,皮肤真是超赞!这样精致的面孔,但又丝毫不脂粉气的帅哥,这是“极品”!

  学历:普林斯顿大学英语专业

  网友评论:现在他在美国人气很旺啊,粉丝遍地开花。

  2005年12月13日第63届金球奖提名名单揭晓,FOX2005年新剧《越狱》获得更佳剧情类电视剧奖提名,而《越狱》年轻的男主角文特沃斯•米勒将和包括《迷失》、《24》等热门剧集男主角一起争夺剧情类更佳男主角的奖项。其实就在几天前,央视新闻频道报道歌后玛丽亚•凯瑞获得八项格莱美提名的时候,背景播放就是文特沃斯参与演出的MV《We Belong Together》,短短十几秒全是文特沃斯的特写。就是这样,如果你没看过《越狱》,你或许认为他只不过是一个有着英俊面孔的帅哥。但如果你看过《越狱》你一定会和所有观众一样为之着迷。

  相信有很多记者会为文特沃斯复杂的背景而感到头痛,2003年11月8日的《 *** 》就因为搞错了他的国籍而向他道歉,因为在英国出生的他是美国人。而一身白皙皮肤的他拥有包括黑人、牙买加、英国、德国、法国、荷兰、叙利亚、黎巴嫩在内的八种血统。甚至他两个眼睛的颜色都是不同的。在他六年级的一次课堂活动中,他讲述了他的家谱。他当时的女友大吃一惊,对他说:“滚回你的农场去吧,黑鬼!”这不是之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由于他的种族带给他心痛。

  文特沃斯1972年6月2日生在英国。在他的黑人父亲完成在英国的学业之后,他们一家回到了纽约。文特沃斯在布鲁克林度过了他的童年和少年时代,他的父亲从小时候就教育他“做每一件事都要做到更好不能,半途而废”。高中毕业后,文特沃斯选择了普林斯顿大学。“我成长在一个又教养而又传统的家庭里,他们希望我走上一条理所当然的道路:考上大学然后做个律师或者别的。” “当我进入大学以后,表演顿时成为一种非常危险的理想,因为我所有的朋友都希望今后能去法学院或者华尔街,而不是去好莱坞。”但文特沃斯还是凭借对表演的兴趣,参加了一个校内表演团体并随团出国演出。

  1995年文特沃斯从普林斯顿大学英国文学专业毕业,从纽约去了洛杉矶,开始走向艺术之路。但他做了一个娱乐管理的幕后工作而不是做演员,因为这工作可以有稳定的收入。之一年里他几乎都在复印、整理、调整灯光、甚至是帮老板喂鱼。“每个周末我都会去办公室,因为我家里没有空调。我在会议室搭起帐篷,洗劫公司的食品柜,然后把各个地方送来的母带看个遍。有一天我意识我不能这样,我必须退出。”

  “我十分惊慌的走进我老板的办公室,我说:你知道,我想做一个演员!她说,我刚接受一个广播公司动画片导演的工作,我希望你做我的助手,年薪4万。就在我离开她办公室的时候,我想,我到底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我知道如果我做这份工作,成功了当然好,但我会一直想着表演的事,但如果我表演(的事业)成功了,我决不会想这工作的事儿。”“我想一个艺术家需要灵魂,而一个资本官僚者只需要规律惯性的脉搏”

  文特沃斯开始参加大量的演员面试,虽然他也得到了在吸血鬼猎人巴菲"Buffy the Vampire Slayer"(1997)、Popular" (1999)、ER等剧集中客座表演的机会,但终因经济问题再次回到原先的娱乐公司,但他在业余时间参加了表演学习班并依旧参加演员面试。2001年的时候得到了他演艺生涯中之一个重要的角色。他在ABC根据美国当代著名科幻作家詹姆斯•格尔尼(James Gurney)的小说《恐龙帝国》(DINOTOPIA)改编的同名电视剧中扮演了一位敏感、内向的大男孩大卫。在片中他攀爬、游泳、骑着恐龙到处飞翔,展现了与自己“沙发土豆”(指整天窝在沙发上不愿动弹的人)性格完全不同的另一面。

  在2003年的Miramax拍摄的**《人性的污点》(The Human Stain)中,他和奥斯卡影帝安东尼•霍普金斯分别饰演了Coleman Silk这个角色的青年与老年。这个一生都无法认同自己种族身份的角色让具有相同种族背景的文特沃斯产生了极大的共鸣。他出色的表演得到了评论界一致肯定。人们都以为他可以拿到奥斯卡更佳男配角,可他连一个提名也没有拿到。

  下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很快就到了。2004年,当他走进《越狱》选角现场的时候,在场的30多位官员大多数都对他有印象,马上他就被定为《越狱》的主角。在这部反映家庭、勇气的剧集中,文特沃斯将个人魅力发挥到极致。机智、冷静、重情重义的他在黑人与白人两派之间游走,有条不紊地实施着越狱计划。

  自从《越狱》在FOX播放以后,他的名字在著名搜索引擎Lycos上的排名上升了614%。美国各大媒体的封面出现他的照片,被《Primetime》杂志评为今年新剧中最性感的男明星,被《Insider》杂志命名为“银屏上最热的新面孔”,还成为FOX官方网站1998年建站以来观众评分更高的一个演员。文特沃斯演活了自己在《越狱》中的角色,《越狱》也让文特沃斯一夜成名。

  在得到金球提名后文特沃斯说:“这就像**中奖!我们的电视剧才播放了13集。你决不会知道怎样去拍一部能吸引大众的电视剧。我们很幸运。今天早上我所有的“狱友”都打 *** 祝贺我,这也让每个我有机会谢谢他们,因为是他们才让我看起来为人正派。”

  文特沃斯对记者说:“小时候每天出门去读书前,父亲都会对我说一个词”积累”:每一次考试、每一次测验、每一次和老师的对话,这些都会对最后的成绩产生影响,这能决定你能够考上什么大学,你能过怎样的人生。所有小事加在一起就是一件大事。”文特沃斯的曾经超过450次的面试终于换来了一个金球奖提名。而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其他信息:

  关于周末:“我是一个很闷的人,不大出去玩。在酒吧和夜店里会让我感到不舒服,我更加愿意在家玩填字游戏,和一群朋友一起吃晚饭、看**,或是把整个周末的晚上都耗在看《法律与秩序》第14季和《辛普森家族》”

  关于纹身:《越狱》一共30多块纹身布满他整个上半身。这需要两位工作人员用四个小时来完成,通常只会在本集中需要的纹身,这能保持两个礼拜,而把这纹身弄去也需要2个小时。

  作品集

  **类

  《绝密飞行》Stealth(配音)

  《黑夜传说》Underworld

  《人性污点》The Human Stain

  《302房间》Room 302

  电视类

  《越狱》

  《鬼语者》客串

  《天国的女儿》客串

  《恐龙帝国》

  《急诊室的春天》客串

  《你的人生》客串

  《阳光下的玫瑰》客串

  《捉鬼者巴菲》客串

  Dominic Purcell 小资料

  Dominic Purcell 多米尼克-珀塞尔

  生日:2月17日 1970年

  出生地:London, England, UK

  身高:6' 1" (185 m)

  Born in England but raised in Australia by his Norwegian father and Irish mother, Purcell was a bored landscaper who decided to attend a drama school He became a TV star in Australia before debuting in America as the title character in "John Doe" (2002) In 2000, he won the Green Card lottery and now lives in Los Angeles with his family

  介绍简要翻译下吧:出生在英格兰在澳大利亚长大,曾经是个无趣的庭园设计者在打算去戏剧学校以前2000年他拿到绿卡并和家人住在洛杉机

  Dominic Purcell为fox观众所熟悉,因为他主演过动作剧集《john doe》,还在于夏威夷拍摄的《north shore》中出演。最近出演过的**有《刀锋战士3》相对于Wesley Snipe的反派,还有《3way》中相对于Gina Gershon的反派。

  Purcell在澳大利亚长大,参演过很多享誉盛名的青少年剧目。在那之后,他去了西澳州表演艺术学院读书,与之一同的还有演员Hugh Jackman 和 Francis O’Connor。毕业之后,他很快地得到了澳大利亚电视剧《Raw FM》的主演的角色

  之后不久,Purcell在吴宇森导演Tom Cruise主演的**《不可能的任务2》中出演一个复仇者。另外还在《Equilibrium》和《The Visitors》等影片中出演。

  另外他出演的电视包括《First Daughter, opposite Mariel Hemingway》和《Moby Dick》,与Gregory Peck和Patrick Stewart共演。

  Purcell出演的的舞台剧包括《Antony and Cleopatr》《Angels in America》《The Pillars of Society》和《Romeo and Juliet》。

  他可以说是电视剧明星吧

  (关于越狱)林肯的饰演者多米尼克-珀塞尔(Dominic Purcell)表示,“本来,我想越狱计划可能在早些时候就已经成功。不过,编剧还是很厉害的,总是冒出一些新奇的想法,从而使这部剧集能够继续播出。”

  Callies从小在夏威夷长大,她的父母都是大学教授。1999年在Dartmouth学院毕业,学习的是女权主义,在本色化神学方面获得高级研究基金。之后她因为爱好演艺进入了丹佛国家戏剧音乐学院,并在那里得到了美术研究生学位。

  毕业之后Callies到了纽约,并开始了幕前的演艺工作:在《Queens Supreme》里面和Oliver Platt演对手戏。Callies还在电视剧中客串过《法律与秩序:SVU》,《警网擒凶》和《数字追凶》。Callies演得更好的角色当数电视短剧《泰山》里的Jane。

做事做不进去,听别人讲话只听半句,午饭竟然给自己点了两个汤,连走路都像是在飘。和我关系更好的小王问:“满月,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我茫然地看着她,半晌,拍了拍脑袋,说:“我贫血。”

以前我看电视,总是会为纠缠于误会之中的主角心急,恨不得能跳进电视,替他们解释清楚。

是的,我很讨厌误会。我不想因为误会而和哥哥渐行渐远,所以尽管我心中还有这样那样的纠结与迷茫,我终于还是下定决心主动向他解释清楚。

我从来都不肯相信命运,因为我总是觉得,人是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决定自己的命运的。可是这一刻,我想到了一句话: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开始向命运低头,是否也是长大的一种标志?

我想我是真的爱上哥哥了,如果不是爱的话,我又怎么会这样在意,这样害怕失去?

一下班我就冲出了公司,挥手招了一辆出租车。

我要回家,我要和他说清楚。为什么我们不开诚布公地把心结都讲出来,偏偏要这么折磨彼此呢?

刚一进家门的时候我就呆住了。

哥哥还没回家,温晨来了。

我看着沙发上相谈甚欢的叔叔婶婶和温晨,一时间手脚冰冷。

婶婶转头笑着对我说:“怎么才回来?小温要来你怎么不提前告诉我一声,害得我都没准备一下。”

我看着温晨斯文有礼的笑容,问:“我怎么不知道你要到我家来?”

“我没说过吗?”他还是笑,“你肯定是忘了。”

婶婶走过来,摸摸我的头,说:“这孩子,整天心不在焉的,快上去换衣服。”

我在上面磨蹭了很久,心中不停地祈祷哥哥今天不要回家。要不然,我真的倒霉到家了。

下楼的时候,我听见婶婶在给哥哥打 *** :“怎么还没回来,圆圆的朋友今天来家里做客,你尽量赶回来吃饭,听到没有?”

我石化。

接着我飞快地跑回房间,打通了嘉馨恶 *** 。

“吴嘉馨,到底怎么一回事,温晨来我家了!”

*** 那边有袒露的声音,嘉馨走到相对安静的地方,说:“他去你家?我都已经告诉他你们不可能了。”

“你别跟我说,我叔叔家的地址不是你告诉他的。”

“我冤枉啊,”嘉馨抬高了声音,“他自告奋勇地跟我说我结婚那天过去接你,我就顺便告诉他了,我怎么知道他这个时候会不请自去啊!”

我哭笑不得地说:“算了算了,你忙你的去吧,等我把他送走了再找你算帐。”

于是我只有下楼勉强应付着温晨,不断暗示他更好别吃饭,现在就快点回去。

哥哥进门的一刹那,我觉得自己的背都要掉到地上去了。

温晨还不知死活地站起来和他打招呼,〔我只觉得我快气的打不下去了!火好大啊!!>_<〕我只觉得此刻的他真的是再讨厌不过了。

哥哥若无其事地和他打了招呼,还告诉婶婶,说:“我们认识。”

可是我分明感觉得到,他的目光扫过我背脊时有多么凌厉。

我想他是真的生气了。

略带威严的叔叔,眉开眼笑的婶婶,斯文得体的温晨,面色如常的哥哥和坐立不安的我,形成了一个奇异的用餐氛围。

我想只有我感受到了饭桌上诡异的气息。叔叔婶婶察觉不到,他们大概只觉得我今天有些不在状态;温晨察觉不到,他正忙着讨叔叔婶婶欢心;而哥哥,他大概已经气疯了。因为我看见他神色自如地夹了一筷子西芹,再神色自如地吞掉。可是,他最讨厌吃西芹了。

晚饭结束后,在我使了无数个眼色之后,温晨终于提出要离开了。

婶婶笑眯眯地说:“那我就不留你了,让圆圆送你出去吧,你们在外面多走走。以后常来玩啊。”

就在我们要出门的时候,哥哥突然站起来说:“我也有事要出去我也送吧,顺路。”

我们刚刚走出去没几步,哥哥就一拳打到了温晨脸上。

“你干什么?”温晨捂着脸问。话音刚落,他又挨了一拳。

那一瞬间我脑中浮现的之一个想法竟然是——打伤了温晨,他就不能给嘉馨当伴郎了。

待我反应过来,我立刻冲上去拉住了哥哥,口里喊道:“别打了,别打了,他什么都不知道,你打他干什么?”

哥哥被我拉住了,没有再使劲,只是瞪着我:“梁满月,你竟然帮他?”

说话间,温晨已经还了他一拳。我心中一惊,却还是不敢放手,哥哥终于狠下心来甩开我,两人扭打成了一团。

我心惊肉跳,欲哭无泪。

最后,声响还是惊动了叔叔和婶婶,两人被眼前的混乱场面弄得大惊失色。叔叔马上喝道:“成蹊,住手!”

婶婶已经冲上去拉住了哥哥问:“这是怎么回事,你们怎么打起来了?”

哥哥的眼角已经肿了起来,他冷冷地看了温晨一眼,说:“他欠揍。”

“他是圆圆的朋友,你打他干什么?”

哥哥的目光直直地盯住我,说:“他不是圆圆的朋友,圆圆也不会跟他交往。因为,她跟我在一起!”

那一瞬间,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他说出来了!他说出来了!在最糟糕的状态之下,他居然把这个秘密说出来了!

所有人都震惊地看着我,温晨之一个抓住我的手,颤声问道:“他说的是真的?”

我慌乱得几乎跌倒,呆呆地说不出任何话来。

“你们这是**!”

“乱你妈个头。”哥哥冲上了又要开始打。

我尖叫了起来。

因为我看见婶婶晕了过去。

婶婶醒过来,看见我的之一句话就是,圆圆,你太让我失望了。

我潸然泪下。

怎么办?我伤害了世界上更爱我的人。

所谓的让大人们接受的 *** ,所谓的两全其美的 *** ,原来都是我一厢情愿的幻想。现实总是来得这样措手不及,所有的幻想都在一瞬间分崩离析,倒塌成一片废墟。

我唯一的愿望是,我能被那片废墟掩埋住,从此再无风雨。

姥姥和姥爷来了,爸爸来了,继母来了,连妈妈也来了。本来不会再有交集的三个人,因为我,再次相遇。

说来多讽刺,原来我只有在出事的时候才能见到自己的爸爸妈妈。

在医院的时候,他们每个人都表现得好像没事发生,可是一回到家里,迎接我们的就是三堂会审。

婶婶虚弱地靠在姥姥身上,叔叔一根接一根的抽着烟,我和哥哥被分了开来,一左一右地坐在沙发上。大人们轮番对我们发问。

到底怎么一回事;事情是不是真的;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你们做过什么……

哥哥沉默不语,我只是流泪。

爸爸怒道:“你叫我的脸往哪里搁!”

妈妈带着哭腔说:“圆圆你说话啊,你怎么能做出这种事?你跟妈妈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继母则在一旁冷言冷语:“我早就看出你们不对劲了哦,我就说,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妹妹感情哪有这么好的!两个小孩说不定老早乎搞到一起去了。”

这一幕,在很多很多年以后,都是我的噩梦。每次午夜被惊醒的时候,我都还是想要流泪。

可那个时候,我的脑中只是不断浮现着一句话:圆圆,你太让我失望了。

对我更好,更爱我的人,就是婶婶,可是我却欺骗了她。

我想,我怎么还支撑得住?我为什么不干脆晕过去,逃避这个混乱的局面,更好再也不要醒来?

我猛地站了起来,慌忙地看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长辈们,终于发挥了自己前所未有的潜能,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落荒而逃。

真正成熟的人,是不会逃避已经发生的事情的。我总是觉得自己已经长大,能够应对很多从前所不能应对的事情,可事实证明,我还是高估了自己。

留下哥哥一个人面对尴尬的局面,我知道这是不负责任,但是我胆小如鼠,是我对不起他,对不起所有人。

连我自己都讨厌自己,我又怎能奢求他继续爱我。

我更好的两个朋友,我都不能去投靠。嘉馨的婚礼在即,我不愿给她添麻烦,而裴良宇对这件事完全不知情,如果我去找他,无疑会将事情搞得更加复杂。

最后,我找到了谭燕秋。

她并没有追问我发生了什么事,只是将我领回了家,给我找来洗漱用具,为我铺好床铺,让我先好好地休息一下。

我的心被内疚与担忧占据,让我怎么睡得着。

原本平淡如水的生活,原本以为唾手可得的幸福,突然间离我远去,缥缈得看不清踪影。

我知道,大家一定都在找我,可是关键时刻我还是无法勇敢地去面对一切。我只能如鸵鸟般躲在谭燕秋小小的公寓里,关掉手机,不上网也不看电视,与世隔绝。

谭燕秋在家的时候,我们就无关痛痒地闲聊,她不在家,我就一个人蜷在沙发里沉默地对着天花板。

谭燕秋看我的眼神越来越担忧,第三天的时候,她终于提议道:“满月,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吧,散散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然后去超市买点吃的。”

我不想让她担心,勉强点了点头,去换了衣服。

门刚刚打开的时候,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叔叔婶婶,而他们的身后,是爸爸妈妈还有继母。

很长很长时间以后,我还在想,如果那天先找到我的是哥哥,那么我们的结局会不会有所不同?

我下意识地闭上眼睛,心中已经做好了挨骂的准备,不仅仅是挨骂,就算是挨打我也不会再躲一下。

可是下一秒,婶婶一把抱住了我。

“圆圆,你真让我急死了!!”

我在婶婶的怀抱中泪流满面。

没有责骂,没有挨打,甚至连一个愤怒的眼神都没有,只有单单一句:你真让我急死了。

婶婶的怀抱有些好闻的佛手柑的香气,这是熟悉的母亲的香味,它陪伴我成长,给我关怀,给我呵护。

我在她的怀中剧烈的抽泣,她轻轻拍打着我的背脊,哄我说:“乖,圆圆不哭了,乖。”

仿佛就算已经长大成人,我也永远都是她怀中需要安慰的小女孩。

如果我还是个孩子,我还可以耍赖可以任性,还可以撒娇地说,婶婶对不起。可是,我已经不是孩子了,何况,在我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就不曾任性过。

那一瞬间,我已经做了决定。

我终于回到了家中。

经过我的一场离家出走,大人们好像都沉默了不少,屋内再没有激烈的追问,反倒是一片寂静。

见没有人开口,继母终于忍不住开始数落我:“圆圆,按说你年龄也不小了,怎么还是不懂事呢?小小年纪,主意就这么大,我跟你爸爸当初把你送来,可不是为了让你给你叔叔婶婶惹麻烦的。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让鹏鹏过来,至少我们鹏鹏听话,知道讨大人欢心……我看这样,明天你就跟我们回去吧!”

我可以忍受许多事情,比如抛弃,比如责怪,可是在这一刻,我忍受不了她的攻击。我不懂,她已经抢了我的爸爸,我的家庭,在这样一个时刻,她为什么还要来落井下石?

我不愿意为她生气,只觉得她太可笑了。

哥哥在下一刻冲进了家门。

看到他的那一刻,我几乎就要站起来,冲进他怀中。可是,我的身体晃动了两下,终于还是没有动。只是近乎贪婪地盯着他看。

他穿着黑色风衣,衬得身材更加挺拔修长,面容有些憔悴,可依旧明朗清俊。

我觉得,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人比他好看。

他的眼睛从我身上移开,转到叔叔身上,郑重地说:“我有话跟大家说。”

我一下子站了起来,抢着开口:“我也有话要说。”

众人的目光都转移到了我身上,我垂下眼帘,再不看哥哥的双眼。我说:“其实我跟哥哥根本没什么,上次他那么说,只是为了帮我,帮我让温晨死心……”

这其实是一个拙劣无比的谎言,可是我知道,长辈们都愿意选择相信。

我能感受得到,哥哥的目光死死地盯住我,可是我不敢抬头,只有紧紧地握住自己的拳头,继续编造谎言。

指甲刺进手心,疼痛传来,却让我有种扭曲的 *** 。

半晌,叔叔迟疑地问道:“成蹊,是这样吗?”

“当然不是。”他哑着嗓子说。

我心中一震,猛地抬起头,四目相对,我咬紧了下唇,看了看婶婶,再看了看他,几近哀求。

对不起,在亲情和爱情之间,我最终还是选择了亲情。

婶婶在我的生命中扮演的是是我可以放弃一切的角色。所以,我只好放弃你。

我短暂的人生中,总是在被人抛弃,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还有罗维。人生中之一次放弃一个人,就放弃了我全部的爱情。

然后哥哥笑了,那种微带酸楚的笑容,让我几乎跟着流下泪来。

他说:“不关她的事,是我喜欢她,我一直在逼她,她不敢反抗。”

姥爷一脚就朝他踢了过去,怒吼道:“你个小王·八蛋。”

屋内顿时一片混乱。

从前我见别人说自己的心在滴血,只觉得是夸张的形容词,可是这一刻,我觉得自己的指尖仿佛都在流血。

从头到尾,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我身上,可是偏偏,我连手指都无法动弹。

脑海中一个声音不断地重复,你错了,你错了你错了你错了你错了……

在婶婶的尖叫声中,哥哥昏了过去。

后来我才知道,那两天,哥哥除了四处找我,还在做着出国的准备。

他说:“满月,我本来想带你去英国的。”

我想起很多年前,我还只是一个因为去不成英国而耿耿于怀的小女孩的时候,有一个少年曾经对我说过,大不了我以后带你去。

连我自己都几乎忘了的承诺,他还记得。

原来他还记得。

接着他咬牙切齿地说:“可是,梁满月,你不配。”

我站在病床前,死死地咬住下唇,拼命地忍住眼泪,用力点头说:“对,我不配。”

他沉默了良久,终于伸出手,掰开我的下唇,再轻柔不过地摸了摸,然后几近叹息地说:“你走吧。”

第二十四章 原谅我不能陪你一起老。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来到C城。反正,哥哥叫我走,我就真的走了。

走得悄无声息,没有告别,没有泪水。

我本来就是一个多余的人。如果我不曾存在过,对很多人来说,也许是一件好事。

如果我不曾来到这个世上,叔叔婶婶便不用负担起我一个 *** 烦,他们不必为 *** 心不必为我伤心,他们会轻松许多,幸福许多;

如果我不曾来到这个世上,哥哥会拥有自己幸福的人生,顺利地找到一个他很喜欢,也很喜欢他的女人,生一个或者几个小孩,一家人其乐融融……

从前是我太盲目了,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个多余的存在,现在我终于懂了,所以,我不得不离开。

是我不好,我不够勇敢,我不够坚定,我伤害了哥哥,所以,我必须离开。

唯一遗憾的是,我没有做成嘉馨的伴娘。

陌生的城市,我一个人独自生活。叔叔婶婶并没有反对我的离开,或许他们也觉得,我和哥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应该再见面。

开始的时候,我过得很艰难。我所有的卡都留在了家里,存款留给了妈妈。我自己身上,只带了少量的现金。

幸好之前公司的总监帮我在这边介绍了一份工作。

最困难的时候过去了,我开始结识了一些新朋友。人是群居动物,而且在这个城市,无论男女都友善热情,乐观爽朗。大家时常在一起吃饭,唱歌,我还学会了打麻将。

我没有必要让自己过得惨兮兮的,是不是?

可是我总是克制不住思念他,尤其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渐渐地,想起他的时候我也能忍住不流泪了。

人的一生那么漫长,生命中有人来过又走,是很正常的事。只不过,有些人离开时波澜不惊,有些人的离开,却让我一辈子都在想念。

爱情的难忘之处不仅仅是它的快乐,还有尾随而来的痛苦。可是,那时的甜蜜,那时的快乐,那时的美好,一生能够经历一次,也已经足够了。

所以就算痛苦,我也能微笑着承受。

在这座舒适而又节奏缓慢的城市生活得久了,我的心也渐渐平静了下来。

我开始跟从前的朋友联络。听说我竟然跑到了C城,裴良宇马上就要赶过来,不过被我谢绝了。我过得很平静,不想被打扰。

有时我会一个人在大街上走走。繁华热闹的城市中,我混迹在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之间,觉得格外有安全感。

曾经有一个人,也给我许多安全感,在老家的机场,在遥远的北京,在学校的舞台……

很多时候,我都有些想不起我们曾经恋爱的那段时光,只觉得那好像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一个梦,明明记忆犹新,却又仿佛从未发生。

我越来越发地回忆我和哥哥一起长大的这些年,不想还不要紧,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原来我短暂人生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和哥哥交织在一起的。只要我回头,他都会在我旁边。

这样一想,我突然觉得很欣慰。

我们的人生有这么多时光交织在一起,或许他不会再爱我,或许他已经有了新的生活,可是他在回忆的无数角落都能看到我,他永远不会忘记我,如同我一样。

我在这里还碰见了一个老同学。

奥运会开幕的那一天,市中心广场的大屏幕直播开幕式,我和很多人一起,驻足在广场中抬头仰望,周围喜悦的气氛堪比节日。

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的呼吸在那一刻骤然停顿。

我僵硬地转过身来,呼吸却在看见那个人面容的一瞬间恢复正常——原来不是他。

眼前的男人,坚毅的面容露出一丝喜悦。他对我说:“梁满月,果然是你。”

他脑后的明月,仿佛是计算好了以后从中间一刀切掉了一样,完美的半圆,散发出柔和的光芒,让我在一刹那间有些晃神。

然后,我收起失望的眼神,脸上扬起笑容,说:“是你啊,杨云开。”

在陌生的城市遇上老同学,其实还是挺让人开心的。

杨云开比从前成熟了许多。虽然还是有些严肃,却不再像读书时那样沉默。我想罗维知道了,肯定要大呼奇迹。

他也是刚刚被调到这里来的,我们交换了 *** ,一来二去,竟然熟悉了起来,颇有些相依为命的感觉。

同事和朋友都说他对我有意思,可是重新见面以来的三年里,他什么都没说过。

刚开始,我觉得我们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曾透露过,他曾经很喜欢很喜欢一个女孩子。

他们最后当然是没在一起,否则他也不会跟我混了。

而我,我想我很难再那么纯粹地爱上一个人了。

我并不是想为一段绝望的爱情孤独终老,只是,我真的没有那样爱的力气了。

只不过,我已经不是那个天真得冒傻气的小姑娘了。

人一踏入社会,就会飞速地成长,周遭的压力会让你不得不开始考虑终身大事。

我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女孩,我并没有想过要孤独终老。如果一定要有一个伴一起走到白发苍苍,如果那个人是杨云开,我并没有什么意见。

我偶尔会下厨做菜请杨云开来吃,他每次都吃得很干净。常让我想起某个人。

后来他干脆说,你把房子退了,住到我这里来,周末帮我做饭,水电费我们平摊,怎么样?他的房子是公司分给高管住的,很是宽敞。

我想了想觉得还算公平,于是同意了。

后来我发现其实这是不公平的。因为在超市买菜的时候,他总是会抢着付帐,连带着我那一大堆零食。

后来我自觉地不买零食了,他却已经记住我爱吃的东西,就算我不拿,他也会一一找出,付款,拿回家,放在冰箱里。

于是我只好努力钻研菜谱,用更好的食物来回报他。

逛超市的时候,我突然听见陈奕迅用低沉而悲伤的腔调唱着:

你会不会忽然地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暄,和你坐着聊聊天,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

我突然停住脚步,觉得鼻子有些发酸。

“怎么了?”杨云开问。

“哦,没什么,”我揉了揉鼻尖,“这首歌挺好听的。”

其实我想说,这是什么烂歌啊,唱得这么悲,让人听着就想哭。

没想到过了几天,杨云开回来的时候竟然送给我一张CD,是陈奕迅的《认了吧》。

我有些奇怪地说:“这是陈奕迅好久以前的专辑了吧,你送 *** 什么?”

他微微有些尴尬。我将CD翻过来,突然发现里面原来就有之前那首歌。

《好久不见》。

“我以为你喜欢听,”他说,“路过音像店,就买了一张。”

我明白了,笑了笑,说:“谢谢啦。”

“不用跟我说谢谢。”他摸了摸我的头。

我飞快地眨着眼睛,想让快要流下的眼泪退回去。这个动作又让我突然想起另外一个人。

我们还会不会再见面?会不会像从前一样,一家人坐在一起,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会的,我想会的,我希望会的。

只是,那会是多久以后的事?三年?五年?十年?

等到那个时候,再见到他时,我还会不会哭?

等到再见时,我们的身边,应该都会陪伴着另外一个人吧。

或许只有到我们都白发苍苍的时候,才能坦然地坐在一起,平静地回忆过往,回忆我们曾经交织在一起的那些时光,然后释怀。

脑海中突然浮现的画面,让我的心突然跟着抽痛起来。我不是在心痛年华的逝去,我只是有些难过,难过自己不能陪伴他走过人生重要的旅程,不能再看他发脾气,不能再跟他顶嘴,不能再注视阳光下他英俊的面容……不能陪他一起到地老天荒。

可是,事到如今,也之门这样了吧。

我在心中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抬头看向杨云开,说:“吃饭吧。”

我没想过要做什么女强人,可几年下来,因为心无旁骛,竟也升到了小主管。责任大了,能力却还是一般,真让我觉得有点力不从心。

在家抱怨的时候,那个人会突然冒出来一句:“太累了的话干脆不要做了。”

我白他一眼,说:“说得简单,不做了我吃什么啊?”

然后,他认真地看着我说:“我养你啊。”

我突然愣住了。

半晌,我问他:“杨云开,你看过《喜剧之王》没有?”

他老实地回答:“没有。”

我想也没有,对他来说,数字恐怕要比周星驰的**有趣得多。

于是我有些不满——没看**竟然也能说出那里面的台词,想跟星爷抢饭碗啊。

后来,过了很久以后,有一天,杨云开突然跟我说:“梁满月,你怎么不问问我究竟喜欢谁喜欢了很多年?”

我一愣,心想不论是谁都没有关系吧,于我而言,杨云开的过去并不重要,或者,可能连杨云开本人,都不重要吧。

只是我的未来,就是杨云开了。

看我半天没说话,杨云开叹了一口气,说:“梁满月,你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

从孩童长成少女,从少女变成女人,美好的年华当中经历过一段不算成功的初恋,经历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有过欢笑有过泪水,感受过幸福也感受过悲伤,然后终于变成一个成熟的女人。在该笑的时候微笑,在该沉默的时候沉默,珍惜生活,珍惜眼前人。

成长的悲哀,或许就在于人们再没有机会去表达纯真和幼稚。但至少,我们还拥有回忆。

我的故事,当然还没有结束,可是,也已经告一段落了。

番外-裴良宇

裴良宇赶去酒吧的时候,罗维已经喝的不省人事了。老板同他认识,也认得罗维是他朋友,理所当然的打给了他。

他认命的将罗维拖上了车,看他如同稀泥一般瘫在后座上,突然就升起一股怒火。

*** 的喝再多又有什么用?她知道么,她在乎么?人家孩子都有了,老公又能赚钱,小日子过的比谁都滋润,又哪会想到你?

连她那个挂名哥哥都结婚了,偏偏就是他还对她念念不忘,白天里装的人模狗样的,几个老朋友聚在一起的时候也是谈笑风生的样子,生怕别人觉得他过的不好。私下里却恨不得泡在酒池子里面,连累他跟着他一起受罪。

也就是他贱,一次又一次的跟在他 *** 后面给他收拾残局。

后座上的罗维难受的扭了扭身子,嘴里呢喃着,“圆圆,圆圆……”

裴良宇叹了口气,放慢了车速。

罗家到底是垮了。他不肯跟杨佳结婚,人家彻了资,他们家连表面功夫都维持不下去,匆匆宣布破产。他爸气的犯了心脏病,至今还躺在病床上。他不肯接受其他人的帮助,硬是自己找了工作,跟别人一起在工地上风沙日晒,还愣是跟着工人一起扛水泥。好在他现在终于拼出来了,他当然不会告诉他,他之一次设计的房子,他一个人就买了五套。

圆圆,圆圆。他就不明白,梁满月到底给他下什么蛊了。她是好,可到底也就是个一般人,不过是因为得不到,就让他记挂了这么多年。

从前还有人以为他也对满月有意思。没有人知道,他非但不喜欢满月,他还讨厌她。因为嫉妒,所以厌恶。而他又不得不对她好,而她还偏偏以为他们是多好的朋友,于是便更加讨厌她。也讨厌自己。

有时候他真希望自己喜欢的是满月,就算被拒绝,他也不用隐藏的这么辛苦。

他停好车,将罗维拖了出来,几乎是扛着进了屋。

刚一进屋,他就没好气的将罗维扔在了沙发上,然后坐在他对面,寒着脸看他在沙发上难受的样子。

罗维酒品其实很好,大多数时候都红着脸躺在沙发上,只有在难受的时候才会呢喃一两句。

他想,干脆趁着他没有反抗能力的时候一刀把他结果了,然后他再自己抹自己一刀,一起死了,一了百了。

可他到底不忍心。站起身来,将罗维移到卧室,脱掉衣服,拿毛巾给他胡乱擦了擦,盖上被子。

归根结底,其实是他对不起罗维。

如果当时他没有让人故意把罗维回来的消息告诉梁满月,说不定两人不会分开。后来罗维跟杨佳分开,他也有机会告诉满月,可他还是没开那个口,还故意告诉罗维,满月有新男朋友了……她在C城那几年,他去看过她几次,那时候罗维已经回来了,如果他在中间搭一下桥,两人不是没有和好的机会。可他终归还是太自私了。

他宁愿让他对着他和宋奇峰痛苦,也不愿见他跟别人幸福。

他还记得罗维收到满月的结婚请帖时候的样子,请帖上的照片和那句“守得云开见月明”让他双目几乎要滴出血来。那天晚上他喝的烂醉,嘴里不住的喊着满月的名字,带着哭腔一句句的问:如果你要结婚,为什么不跟我结。

他想,如果罗维知道了真相,说不定真会杀了他。

他关上灯,合上门,进了书房,从保险箱里拿出那幅画。

这画其实是罗维画了满月的,背面还写了一句话:媳妇儿,等我回来就娶你。画的画幼稚,写的句子也幼稚,可他还是自私的没有还给他,当个宝似的藏了起来。

他想,这一生,罗维大概是不会忘记梁满月了。

不过没关系,他摩挲着画背面的字体,如果他要一直这样下去,大不了他就陪他一辈子。

因为,这是他欠他的。

读书的时候他们还传过绯闻,那时候他心中更多的是愤怒,那是一种被人戳穿了的愤怒,还隐隐夹杂着不安。可是他还记得,当时罗维勾住他的肩膀,笑嘻嘻的同他讲,“裴良宇,要不咱俩干脆就凑合下,满足下大众的心愿吧。”

那时自己说了什么其实已经忘记了,可是,裴良宇想,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他真的想回答他一句话,只有一个字的话,好。

可惜,那仿佛只是一个梦,梦醒了,他们都已长大。

需要可以留下邮箱,我发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