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男子在火锅店遭围殴被泼滚烫锅底,事件的起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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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男子在火锅店遭围殴被泼滚烫锅底,事件的起因是什么?,第1张

成都一男子在火锅店遭围殴被泼滚烫锅底,事件的起因是什么?
导读:开饭店的老板最怕发生的事情,应该就是顾客和顾客之间吵架斗嘴,吵急眼的还会动手,影响生意不说,就连店里的餐具,桌椅板凳也会被破坏。和朋友家人一起外出吃饭就餐本来是高高兴兴的事情,四川成都的一名男子1月8日这天和朋友约好一起去吃火锅,到了火锅店

开饭店的老板最怕发生的事情,应该就是顾客和顾客之间吵架斗嘴,吵急眼的还会动手,影响生意不说,就连店里的餐具,桌椅板凳也会被破坏。和朋友家人一起外出吃饭就餐本来是高高兴兴的事情,四川成都的一名男子1月8日这天和朋友约好一起去吃火锅,到了火锅店点好餐几个人开开心心的坐在一起聊天吃饭,他穿了一件白色的衣服,被邻座吃饭的两名男子以为是服务员,就喊他给拿东西和点餐,不知道他说了什么,就发生了小的口角,本以为斗两句嘴就算了,没成想对方开始动手打他,而且是群殴。

现场有很多人,有人亲眼目睹在打斗中一名男子端起滚烫的锅底向穿白色衣服的男子泼了过去,幸好没有直接泼中,白衣男子只是受了点轻伤。有人报警后 *** 及时赶到将打架斗殴的人带回去进行调查,受伤的人夜北送到医院去做相关的检查。现在的年轻人全都是年轻气盛的,遇到一点小事就吵架打架,任何人都知道被滚烫的火锅汤底烫伤会造成多么严重得伤害。如果那名白衣男子被烫伤毁容,他的人生就毁了。

这件事情的发生让现场的很多人都感觉非常害怕,真的为那名穿白色衣服的男子感到庆幸,如果真的被锅底烫伤,后果不堪设想。这件事已经得到了警方的高度重视,相信 *** 一定会给那名受伤的男子一个公道。遇到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要因为一点点的小事就吵架打架,打架斗殴是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将人打伤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还请大家都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四川成都:男子在火锅店被泼火锅油,警方已介入抓获7人

身为幸福感爆棚的成都,让人恋恋不舍的便是火锅店,很多人都知道火锅在烧起来后温度极高,不小心溅射出来的热汤都可以让人红肿起来。

要是一整锅往人身上晒去,结果不堪设想,没想到在年初之际真的有人做出这样恶意行为。

1月8日,成都男子因为在就餐时与人发生争执,一整锅的火锅油就这样泼了过来,现场也是一片混乱。

从现场的视频可以看出现场打斗痕迹十分混乱,周边的食客也退了出来,如此大的阵势属实让人摸不清头脑。

现场的群众都被吓坏了,由于双方发生争执,这名被泼油的男子还被围攻,事后边上的路人立马报警。

对于成都男子来说,本来就是别人认错服务员了,随后才与他们进行口角纠纷吵架,换来的是对方的一顿揍和火锅热汤上身,这是明晃晃的犯罪行为。

据了解打人一方都是三十岁左右的年纪,本来就是一件认错人的行为,一句不好意思就过去了,脾气大害死人,这也给很多喜欢动手解决问题的人一个警示。

当你选择对人下手时,请注意是否有足够的赔偿和预感在拘留所度过的日子,做事没办法冷静,那么只能采用强硬的手段惩戒。

我支持严惩泼油的男子,那种不假思索随手拿起火锅油泼去的性格,会给周边和家人带来沉重的打击,有人猜测他是不是已经有案底了?

不会被欺负。随着中国社会水平发展,人们素质逐步提升,并不会出现欺负人的现象,因此火锅店打工不会被欺负。火锅,古称“古董羹”,因食物投入沸水时发出的“咕咚”声而得名,是中国独创的美食之一,也是一种老少皆宜的食物。火锅不仅是一种烹饪方式,也是一种文化的象征。

成都一家火锅店发生了打架斗殴事件,这个事件在被上传到网上之后,也是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热议,通过视频,我们可以发现是有一名白衣男子被其他多人进行围殴。而最后,白衣男子无可奈何之下被逼到了角落。双方出现这种殴打的行为,是白衣男子一行人,有一名男子穿的比较像服务员,就被另一桌的男子给叫了过去。而当时白衣男子这一桌人就觉得非常的不愉快,于是两种人就发生了一定的争吵,后来就逐渐发展成了打殴事件。

一、如何看待这件事情?

其实这是常有的一件事,小编在外出去吃饭的时候也是遇到了相关的情况,我们可以直接的告诉对方,自己并不是服务员,这样的话就可以了。为了这么小的一件事情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确实是不值得的。小编也是希望大家在做一些事情之前,应该要去思考一下,后面自己要付出的后果,目前,几人已经被警方给逮捕了,事情的后续还等待警方调查之后再进行公布。

二、网友们的评论。

大部分的网友都觉得应该要让这些年轻的小伙子知道法律的重要性,要让这些年轻的小伙子知道不能够在外面随意的动手去殴打他人。当我们做错事情之后,跟别人进行道歉就可以了。本身就是我们做错了事情,让对方不愉快。那么在这个时候能跟对方进行道歉就可以了,而非是选择跟对方进行争论。

三、总结。

争论的后果肯定是两败俱伤得饶人处且饶人,退一步海阔天空,这个道理大家都懂。而因为双方争持不下,最终导致都被警方给抓捕走了,这肯定也是需要双方都付出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何必呢?

我觉得双方都有错,女子签了合同又不交租金跟物业费,物业让其退出又不肯,那就是在妨碍物业继续招商;而物业又随意砸了别人的火锅店,如果女子告上物业,物业是要赔钱的。双方都存在一定责任,物业二话不说就把人家装修了五百万的火锅店咋成废墟,这个后果物业能负责吗?而女子又不营业,仅仅靠着所谓的口头承诺拒交租金跟物业费,让物业有了损失,这也不应该。双方还是后续再商量吧,该赔钱就赔钱,该交租就交租,不行就直接上法庭处理此事,谁都不能平白无故吃了亏。

事件梳理:

湖南长沙的梁女士在长沙租下两层楼商铺打算开一家火锅店,与物业签订合同后开始进行装修,前前后后花了五百万,附近商铺少人流量也不多,再加上疫情原因就一直都没有开张,不料却被物业砸了个稀巴烂。物业表示之所以砸火锅店是因为梁女士自签订合同以来一直都没有交过物业费跟租金,物业也多次找梁**处理此事却一直没有得到回应,没有办法了才想出这种手段,而梁女士所欠租金跟物业费前前后后也不超过二十万,物业砸的可是五百万的火锅店装修,梁**觉得特别亏,但双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直都没有很好的处理 *** 。

01、物业口头承诺营业后才收取租金及物业费

梁**之所以两年来都没有交租金跟物业费是因为当初在签合同的时候物业有过口头承诺,表示现阶段附近商铺不多,人流量也不多,可以等到营业后再开始收取费用,梁**手头上也有录音。这种口头承诺很难作为一种证据,没有白纸黑字的承诺书,这证据就不足以能够证明是真的,谁知道当初物业是不是就只是为了哄商家入驻才随口一说的骗人把戏呢。如果梁**要完全证实这个说法,那最能直接证明的就是合同内有这项条款,或是有其他物业签字盖章的承诺书,不然她就需要补交这两年的租金及物业费。

02、周边商铺觉得很不合理,物业也难做

物业也是要靠收租金跟物业费来赚钱的,不仅如此还会因为商家不给交物业费又不开张还会对商场的开业率造成影响,那后续人流量也别想多起来了,带来的就是连环效应。更何况这附近的商家不是只有梁**一个人,这么一闹大家都知道梁**不交租金跟物业费,其他商家心里肯定会觉得不公平,也会跟着闹起来。仅仅因为跟梁**一人的事,让其他商家也觉得不公,又没法收租金赚钱,物业的收入也低,自然是想要通过其他手段让商家补交租金的了,如果还是不补交,那就抱着“我不好过你也别想舒服”的心态,直接砸店。

有法律规定,如果承租商没有在约定时间内交租金,出租方是可以起诉的;同样物业砸人店的手段致梁**损失惨重,也需要做出相对应赔偿。

梁女士位于某商业城的火锅店被物业砸了,损失将近500万元。

2018年,大学刚毕业的梁女士被招商广告吸引,租下一处两层楼的商铺,豪掷500万装修准备开火锅店。然而,由于初期周围开业店铺少,未形成氛围,当年就未营业,加上后期疫情原因,火锅店迟迟未能开张。

物业以梁女士2年未交纳物业费、租金为由,派人将梁女士店铺装修全部砸毁。物业展示了与梁女士的聊天记录,表示梁女士不开业、不交租金和物业费,商城损失很大,多次与她沟通无果后才派人砸了其店铺。

梁女士表示,当时物业表示理解自己的情况,曾口头承诺等火锅店开业有了营业收入后再交纳租金和物业费。但由于双方未就此形成书面协议,梁女士的说法并未得到物业的认可。双方将就商铺被砸和拖欠租金的情况向法院提起诉讼。

梁女士火锅店的租金是一年7万元,两年租金加上物业费,预计也不会超过20万元,而梁女士被砸店铺的损失近500万元,双方谁损失更大,想必一目了然。物业不是没想清楚砸毁店铺造成的损失,但依旧如此行事,与其对商城的整体管理是关联的。

像梁女士这样长期拖欠租金、物业费而不开业,不仅对商城的开业率有影响——开业率低,意味着经营品项不全,消费者前来购物消费的积极性就低,影响商城乃至其他商户的经营,而且,拖欠行为也给其他商户树立了不好的榜样,一旦其他商户效仿,将给商城管理带来更大难度。

梁女士火锅店遇到种种原因长期未能开业,其自身损失也很大,不想交纳租金和物业费的行为可以理解。但如果与物业管理方形成书面协议,承诺开业后交纳拖欠的租金和物业费,就不至于造成店面被砸毁的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721条、第722条规定,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租金,对于到期而未支付租金的情况,出租方可到法院起诉,主张承租方支付拖欠的租金及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并可依法解除租赁合同。如果协商不成,物业可以起诉梁女士,要求梁女士归还物业费及租金。

但是物业没有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追讨租金,而是派人砸了梁女士的店铺,明显属于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规定,毁坏他人财物达2000元以上,即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金额达5000元以上,但没有其他严重犯罪情节的属于达到情节严重标准,要追究刑事责任,刑期从拘役、三年以下到十年以下不等。

梁女士火锅店被砸,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起诉,追究打砸人的刑事责任,索取经济赔偿。

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并不止于商业领域,普通住宅发生的居民与物业纠纷也屡见不鲜。

近日,四川乐山某小区居民与物业发生冲突,起因是居民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而拒交物业费。视频中多名居民手举锦旗,上面写着“干啥啥不行,收钱之一名”,向物业办公室走去。随后几名物业工作人员冲出与业主抢夺锦旗,并发生推搡,后在派出所的协调下,双方停止了冲突。

业主交租金或物业费,物业提供服务,这本该是协同发展的关系,为什么闹得如此不愉快?

梁女士案件中,商场认为签了合同,梁女士就应该按时交纳租金,不交就应该退出,以便商城再招商。而梁女士认为,火锅店至今未营业,没有收入,就可以暂缓交纳租金。四川送锦旗事件中,业主认为物业提供好服务,他们才能交物业费;而物业认为,不交物业费就没办法雇佣人员提供服务。双方出发点不同,各执一词。

而不管双方意见是否统一,通过打砸的方式解决问题都是不对的。

对于物业砸商铺的事,你怎么看?

想必很多人身边都有创业的人群,而这一次这名女大学生花了500万进行装修。但是他的火锅店却被物业给砸坏,对于这件事情,网友也是议论纷纷,那么在我看了相关的报道之后,所以这件事情却有自己的看法,接下来跟大家分析一下喜欢的可以点赞关注。

双方为什么会有纠纷?

女子说开的火锅店是处于一个商圈范围之内,在这里开火锅店我们都知道生意应该不错,但是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在火锅店开业之后,其实生意一直不太好,在这样的情况下,这名女子就认为自己的火锅店处于亏损,所以就一直没有继续缴纳房租和物业费,在这样的情况下,物业多次对他进行告诫,但是都没有得到回应,所以一气之下就将他到火锅店给砸了。

为什么要不缴纳物业费?

我们都知道,既然享受人家的服务肯定是要缴纳物业费的,但是在采访的过程当中,这名女子却表示,之所以不缴纳物业费,主要是此前物业就表示如果没有生意的话,那么物业费是可以不进行缴纳的,等到生意好了之后再进行补缴。但是这句话却没有任何的证据,因为这只是双方的一个口头协定,所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认为这个火锅店的店主这个理由靠不住。

如何看待这次的事件?

首先,不管怎么说,物业都没有权利将别人的火锅店给砸了,因为这已经构成了犯罪,属于故意损害他人财物。而在此前,这名女子表示,自己为了装修这个火锅店,前前后后租金和其他的东西花费了500万,所以价格还是比较昂贵的,将别人的财物给砸坏肯定是需要进行赔偿的,当然这名女子开火锅店,没有支付租金和物业费按理来说也需要赔偿才可以。

火锅泼男子处理结果:男子被殴打致骨折的民事赔偿责任,白衣男子同样要承担。

这个民事赔偿责任需要根据双方各自的具体经济损失及双方过错行为的参与度,酌情考虑划分。至于比例是多少由法院来判定。虽然双方的量刑都是“同一起跑线上”,但双方的治疗费用,明显差距很大,具体依据民法典第1173条明确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具体而言,故意伤害罪不仅是犯罪行为,同时还是民事侵权行为。上述法律规定结合到本案来理解就是,白衣男子对所造成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不仅对方有过错责任,其自身也有过错的情形。

火锅泼男子的事情经过:

一男子与朋友到某火锅店用餐时,边吃火锅、边喝酒,玩得不亦乐乎!可男子因去上厕所时,与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男子身体碰了一下,导致发生争执。事后白衣男子叫人殴打男子,男子被打后发现自己门牙都被打掉了,一气之下,端起台面上滚烫的火锅往白衣男子身上泼了过去,导致对方身上被烫伤。

火锅店的工作人员称,被打男子门牙确实被打掉了,肋骨也折了两根;而被滚烫的火锅泼到身上的白衣男子则身体大约有20%~30%面积被烫伤,需要做6次植皮手术,且肯定轻伤。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并将受伤人员送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