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机关办公室面积与摆设有什么要求,有什么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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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机关办公室面积与摆设有什么要求,有什么相关文件。
导读: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中,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合理确定办公用房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加强管理和监督,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中,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合理确定办公用房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加强管理和监督,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审查工程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办公用房(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新建工程。改建、扩建工程参照执行。

  第四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必须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进行建设。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使用单位的级别和编制定员、按照本建设标准规定的建设等级、建筑面积指标确定。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旗)同级党政机关及其直属机关办公用房宜集中建设或联合建设,充分利用公共服务和附属设施。

  第六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建筑性质、建筑造型、建筑立面特征等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节约用地、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等规定。

  第七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水平,应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适用、简朴庄重。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应设置或预留办公自动化等设施的条件。

  第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应坚持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方向,充分利用社会服务设施。集中建设或联合建设办公用房的公共服务和附属设施,应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共同使用。

  第九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应符合本建设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建设等级与面积指标

  第十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级分为三级:

  一级办公用房,适用于中央部(委)级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二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市(地、州、盟)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三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县(市、旗)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第十一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各类用房的内容如下:

  办公室用房,包括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和***员办公室。

  公共服务用房,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资料室、收发室、计算机房、储藏室、卫生间、公勤人员用房、警卫用房等。

  设备用房,包括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制冷机房、通信机房等。

  附属用房,包括食堂、汽车库、人防设施、消防设施等。

  除上述四类用房之外的特殊业务用房,需要单独审批和核定标准。

  第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6—30㎡,使用面积为16—19㎡;编制定员超过400人时,应取下限。

  二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0—24㎡,使用面积为12—15㎡;编制定员超过200人时,应取下限。

  三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使用面积为10—12㎡;编制定员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

  寒冷地区办公用房、高层建筑办公用房的人均面积指标可采用使用面积指标控制。

  第十三条 各级工作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一、中央机关

  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

  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

  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

  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

  二、地方机关

  (一)省级及直属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

  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

  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

  (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

  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

  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

  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

  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12㎡

  (三)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

  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

  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

  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

  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

  第十四条 本建设标准第十二条中各级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未包括独立变配电室、锅炉房、食堂、汽车库、人防设施和警卫用房的面积。

  需要建设独立变配电室、锅炉房、食堂等设施,应按办公用房需要进行配置。警卫用房的建设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人防设施,应按国家人防部门规定的设防范围和标准计列建筑面积。人防设施建设应做到平战结合、充分利用。

  第十六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汽车停车设施应包括地面停车场和汽车库。汽车停车设施建设应充分利用社会停车设施,确需建设独立汽车库时,应注意节约用地,充分利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第十七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编制定员人数对照本建设标准规定的建设等级,按每人平均建筑面积指标乘以编制定员数,并加上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中需要或者按规定设置的其他用房建筑面积计算总建筑面积。

  第三章 选址与建设用地

  第十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地点应选择在交通便捷、环境适宜、公共服务设施条件较好、有利于安全保卫和远离污染源的地点,应避免建设在工业区、商业区、居民区。

  第十九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应节约用地,所需建设用地面积应根据当地城市规划确定的建筑容积率进行核算。

  第二十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汽车和高层办公建筑的消防水池、水泵等用房的建设,应充分利用地下室空间。

  第二十一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应符合当地城市有关基地绿化面积指标的规定。

  第四章 建筑标准

  第二十二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应按照本建设标准第十一条的规定设置办公室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等。办公用房建筑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使用方便、布局合理。办公用房区应与住宅区分开设置。

  第二十三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应合理确定门厅、走廊、电梯厅等面积,提高使用面积系数。办公用房建筑总使用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不应低于60%,高层建筑不应低于57%。

  第二十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宜采用大开间,提高办公室利用率;需设置分隔单间办公室的,标准单间办公室使用面积以12—18㎡为宜。

  第二十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会议室宜以中、小会议室为主,小会议室宜采用1—2个标准间,中会议室宜采用3—4个标准间,大会议室应根据编制定员人数并结合机关内部活动需要设置。

  第二十六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宜建设多层;一级、二级办公用房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可建高层。

  第二十七条 多层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超过33m,高层办公建筑标准层层不宜超过36m;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m。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耐久年限不应低于二级(50—100年),建筑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防火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五章 装修标准

  第三十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筑装修应遵循简朴庄重、经济适用原则,兼顾美观和地方特色。装修材料选择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不应进口装修材料。

  第三十一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外部装修,一般办公用房宜采用中级装修;二、三级办公用房宜采用变通装修,主要入口部位可适当采用中级装修。外门窗应按当地城市规定的节能指标要求采用密封和保温,隔热性能好的产品。

  第三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内部装修,一级办公用房的门厅、电梯厅、贵宾接待室、重要会议室、***员办公室等重要部位可采用中、高级装修;二级、三级办公用房的上述重要部位宜采用中级装修。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以及其他房间和部位应采用普通装修。

  第三十三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装修标准,参照本建设标准附表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装修标准》;装修选用材料,参考本建设标准附表二《建筑装修材料选用举例》。

  第三十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内部装修费用占建安工程造价的比例,应所下列数值控制:

  砖混结构建筑:不应超过35%;

  框架结构建筑:不应超过25%。

  第六章 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

  第三十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办公室、会议室应采用直接采光。办公室照明应采用普通节能灯具,门厅、会议室可根据需要采用节能装饰灯具。

  第三十六条 采暖地区的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优先采用区域集中供热采暖系统。

  第三十七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办公室应采用自然通风换气方式。夏季需要进行人工降温的地区,可设置空调,包括采用他区或集中空调系统。

  第三十八条 新建的五层及五层以上的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应设置电梯或预留安装电梯的空间。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通讯与计算机风格设施应能满足办公自动化的要求,并应根据办公自动化及安全、保密、消防管理等要求综合布线、预留接口。

  第四十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卫生间应设置前,卫生间洁具应采用易于清洁的卫生设备,并应设置机械排风垃圾收集存放设施。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的采暖设备、空调设备、电梯设备及卫生设备均应采用国产设备。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建设标准发布后,国家计委原颁布的《行政办公楼建设标准(试行)》(计标〖1987〗184号)和《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及业务用房建设》(计投资〖1996〗2984号)停止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建设标准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建设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在老板办公室布置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五行属性中,老板办公室属性是金性,在选择布局装饰的时候更好选择白色或者金色,更利于招财进宝,吉上加吉。

2、老板办公室必须要整洁,这样才使得公司的账目信息更加整齐、明亮。

3、老板座位不能正对大门,这样容易犯冲,严重的还会使公司财务造成损失。

4、 老板是公司的财神,保险柜是老板的必备物品。保险柜里掌握着公司的经济命脉,与企业利益息息相关。保险柜位置,一定不能显现出来,否则就会导致公司财气外露;保险柜也不能有横梁压着,这很容易造成 *** 问题。

5、老板办公室要有明光照耀,在明亮灯光下办事,让公司财源滚滚,前途更加光明。

6、老板办公室的门窗不能相对,否则两边进来的风就会快速对流跑掉,运气来得快去的也快,可增加玄关,避免运气流失。

7、 老板办公室两侧物品摆放整齐,貔貅、招财树、古董瓷器都是有讲究,都是不能相冲。

在进行办公楼装修时,首先要考虑的是装修风格和色彩搭配。装修风格应与公司文化相符,色彩搭配应以淡雅、清新为主,以营造一个舒适、宁静的工作环境。同时,办公室的布局也十分重要,应合理利用空间,设置足够的工作区和休息区,以满足员工的工作和休息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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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办公楼装修材料的选择也非常关键。应选择环保、无污染的装修材料,以保证员工的健康。此外,还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蛀等问题,以保证办公环境的安全。

再者,办公楼装修的照明设计也不能忽视。照明不仅能影响员工的视力,还能影响员工的工作效率。因此,应选择适合办公的照明设备,如LED灯等,以提供足够而舒适的光线。

在当地市场,办公楼装修的价格大致在每平方米300-800元之间,具体价格会根据装修材料、设计风格、施工难度等因素有所不同。

最后,建议在进行办公楼装修时,应聘请专业的装修公司进行设计和施工,以保证装修质量。同时,装修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装修工程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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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科级干部办公室面积标准是不得超过18_/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装修应简洁朴素。同时还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使用单位的类别和各级别编制定员,按照本建设标准的规定确定建筑面积。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依法合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内有关制度规定,强化监督管理;

2、科学规划,统筹机关办公和公共服务需求,优化布局和功能;

3、规范配置,科学制定标准,严格审核程序,合理保障需求;

4、有效利用,统筹调剂余缺,及时依规处置,避免闲置浪费;

5、厉行节约,注重庄重朴素、经济适用,节约能源资源。

二、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1、 食堂:食堂餐厅及厨房建筑面积按编制定员计算,编制定员100人及以下的,人均建筑面积为37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的,超出人员的人均建筑面积为26 平方米。

2、停车库:总停车位数应满足城乡规划建设要求,汽车库建筑面积指标为40平方米/辆,超出200个车位以上部分为38平方米/辆,可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自行车库建筑面积指标为18平方米/辆;电动车、摩托车库建筑面积指标为25 平方米/辆。

3、警卫用房:宜按警卫编制定员及武警营房建筑面积标准计算,人均建筑面积为25平方米。

4、人防设施:应按国家人防部门规定的设防范围和标准计列建筑面积,本着平战结合、充分利用的原则,在平时可以兼作地下车库、物品仓库等。

法律依据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第六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装修应简洁朴素。

第七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使用单位的类别和各级别编制定员,按照本建设标准的规定确定建筑面积。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第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除应符合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关于安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卫生、绿色建筑等标准和规范要求。

法律分析:科级干部办公面积规定如下:

1、正科级干部的办公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每人;

2、副科级干部的办公面积,不得超过12平方米每人。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当根据使用单位的级别和编制定员,按照建设标准规定的建设等级、建筑面积指标确定,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第十三条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一)中央机关以及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二)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三)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四)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五)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六)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我国领导干部不同级别所享有的办公用房标准也有所不同。

县级机关:县级正职30㎡;县级副职24㎡;正科级18㎡;副科级12㎡;科级以下9㎡。

市级机关:市级正职42㎡;市级副职30㎡;正局级(正处级)24㎡;副局级(副处级)18㎡;局级以下(处级以下)9㎡。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的省部级正职办公使用面积维持54平米,市级正职的办公使用面积由32平米增加到42平米,县级正职由20平米增加为30平米。乡级机关由省级人民 *** 按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不包括宿舍。

标准第十二条中,各级办公用房人均面积指标,未包括:独立变配电室、锅炉房、汽车库、人防设施的面积。办公用房的公共服务和附属设施应统一规划、共同使用和集中管理。

国家印发《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通知:规定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使用面积不超54平米,科级以下干部不超9平米。

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应做到庄重、经济、适用和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外立面不得搞豪华,内装修应朴素。同时规定,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建设应根据使用单位的类别和各级别编制定员,按本建设标准的规定确定建筑面积。严禁超规模、超投资建设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建设用地不得用于无关的居住或商用筑,不得占用名胜资源。同时,办公用房建设用地的绿地率不低于30%,并满足当地城乡规划和建设有关要求。绿化植被应采用本土植物,不得移栽大树、古树,以降低绿化成本。

此外,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环境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其中,办公室冬季采暖设温不高于20℃,夏季制冷设温不低于26℃。

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建设须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土地审批、节约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参考资料

新华每日电讯新华网[引用时间2018-5-13]

办公室就像是家一样,是每个公职人员都需要的,是能正常办公的必备载体。但是,关于办公室或者办公用房的管理使用,可是有很多规定的,稍不注意,可能就违反了相关的管理规定,受到党纪政纪追究。那么,在办公用房管理方面,有哪些规定是不能触碰的呢?我们一起去看看。

之一,禁止违规建设装修办公室

关于办公楼的建设,国家一直规定得比较严格,为了节约资金用于民生建设,已经连续10年禁止新建楼堂馆所。当然,有人会说,前两年看见有的部门还是在建啊!其实,这里指的办公楼主要是指党政办公楼(纯粹是公职人员用的),一些部门建设的是业务或技术用房(如接待群众需要、具体工作需要),不是纯粹的办公楼,比如前几年法院新建的比较多,就属于这一类。

这个政策从去年开始有所松动,但审批非常严格,至少省级才有批准权限,国家还新出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除了新建,对办公楼进行豪华装修也是不可以的。因此,如果再禁止期或者未经审批新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的,属于违纪行为。

第二,禁止超标配备使用办公室

国家对办公用房的使用也是非常严格的,对哪一级能使用多少平方的办公室都有明确规定,不得超标准使用,以县级机关为例,县级正职办公室不得超过30平方,县级副职不超过24平方,正科级不得超过18平方,副科级不得超过12平方,其他人员不得超过9平方。各个层级的面积有细微的差别,并禁止将办公室装修成豪华的套间。同时,公职人员还不得多占办公室,有多个 *** 的,原则上也只能使用一处办公场地。大家赶紧量量自己的办公室,看看超标没有,有的赶紧整改。

第三,禁止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

这在以前是比较普遍的,特别是以前的交流领导干部,从家乡到另外的地方工作,不愿意住在单位安排的寝室里(因为一般寝室条件有限),而是愿意住在酒店里面,而且一般要住在工作地的更好酒店,长期占用一间甚至几间客房用于办公和住宿,由单位付房租费用。按照新的党政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明确禁止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一旦违反,相关人员都要受到纪律处理。

法律分析:1、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县长书记不能超过20平方米。其中中央国家机关副部,正司局,副司(局)级,处级和处级以下的办公室使用面积分别为42,24,18,9,6平方米。

2、该标准还规定了省级及直属机关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以及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公务员办公室使用面积大小,

(市、旗)级正职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而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其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为9平方米,而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3、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共同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此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照此执行。对比1999年版标准,省部级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面积没有变化,但各级基层工作人员的办公室面积普遍增加。

4、新标准明确,装修造价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比例,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和市级机关均不得超过35%,县级机关不得超过30%,同时,服务用房面积有所减少,中央机关、省直机关服务用房人均范围从16到19平方米,下调到7到9平方米。

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第十一条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应超过表3的规定:表3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

类别 适用对象 使用面积(平方米/人)

中央机关 部级正职 54

部级副职 42

正司(局)级 24

副司(局)级 18

处级 12

处级以下 9

省级机关 省级正职 54

省级副职 42

正厅(局)级 30

副厅(局)级 24

正处级 18

副处级 12

处级以下 9

市级机关 市级正职 42

市级副职 30

正局(处)级 24

副局(处)级 18

局(处)级以下 9

县级机关 县级正职 30

县级副职 24

正科级 18

副科级 12

科级以下 9

乡级机关 乡级正职、乡级副职、乡级以下 由省级人民 *** 按照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做出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