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杭州市富阳区事业单位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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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杭州市富阳区事业单位缴费时间,第1张

2022杭州市富阳区事业单位缴费时间
导读:2022杭州市富阳区事业单位缴费时间是2022年7月4日9时7月13日17时。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网报平台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为50元),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缴费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 *** 计

2022杭州市富阳区事业单位缴费时间是2022年7月4日9时7月13日17时。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网报平台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为50元),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缴费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 *** 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 *** 计划,并在富阳区 *** 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对通过初审且已缴费但报考岗位不开考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尽早打印准考证,熟悉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上是2022杭州市富阳区事业单位缴费时间的全部解答。

根据《富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六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富阳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二)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三)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含,审核时市统计局尚未公布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公布的前一年度数据确定)。 在上述同等条件下优先出售给离休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复员军人、伤残军人(一至六级)、三属和杭州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中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第二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以一对夫妻为一户申请家庭,属同一户籍内的直系血亲可作为申请家庭成员。除未成年子女外,已作为申请家庭成员的以后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视作一户申请家庭。一户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八条 家庭房产面积是指申请家庭已享受实物分房和批地建房,现有或已有过的通过购买、赠与、继承等途径取得的所有房产面积。第二十九条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应当由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需填写《富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设有劳动人事部门的单位职工,由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收入证明,其他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由街道出具收入证明,失业人员出具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失业证》。(三)家庭成员房产情况证明。提供户籍所在地房产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承租证明;属集体户口的由单位出具有无分房证明;配偶户口属外地城镇户口的,由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房产情况证明。(四)优先出售对象还需提供市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格,采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 *** )、市民政局、房改办两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三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准购证按照以下程序申请办理:(一)申请、认定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应当由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1、申请受理公告。由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不定期将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在《富阳日报》、富阳电视台和市 *** 门户网站上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房源数量、地段、户型、价格、建设开发单位、申请受理的时间、准购对象范围等。2、填表申请。申请人到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或社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 *** 领取《富阳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如实填写并经申请家庭成员各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单位的,由各所在社区审核,街道办事处、乡镇 *** 确认,并加盖公章)后,附规定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送申请人现住房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 *** 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按规定格式进行汇总后在申请人现住房所在社区(或乡镇 *** 所在地)公示,公示期为1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乡镇)在公示表和公示栏盖章确认后,报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审批。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初审条件的申请人出具受理凭证。3、审核。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对申请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转送市民政局审核,符合申购条件的,由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以登报和上网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经审查不符合申购条件的,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市监察局、民政局、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会同申请人单位党组织、纪检部门对公示后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二)销售1、入围。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符合购房申请条件的一般购房申请对象,为入围人员;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符合条件的优先出售对象,为优先准购对象。2、摇号。经济适用住房通过电脑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销售。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将全部入围人员的身份证号码输入电脑,以随机抽取方式分别产生一般准购对象、预备对象。其中,一般准购对象与房源数(减去优先准购对象数后的剩余房源数,下同)的比例为1:1,预备对象与房源数的比例为1:4。然后,再将选出的一般准购对象和优先准购对象一起通过电脑选号产生选房顺序号。预备顺序号同样通过电脑选号形式产生。3、由准购对象、预备对象家庭成员所在部门、单位党组织、纪检部门负责人对准购对象、预备对象进行复核,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单位的,由各所在社区审核,街道办事处、乡镇 *** 确认,并加盖公章)。4、由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对经复核符合准购条件的准购对象和预备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5、市监察局、民政局、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对公示后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6、公开选房。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组织经公示查实符合准购条件的准购对象公开选房。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符合准购条件的,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按选房顺序号发放准购证,开具选房联系单,购房者凭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出具的《准购证》、《富阳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选房联系单》,到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7、领取《准购证》后放弃选房或选房后放弃购买的,《准购证》作废,且自当期选房开始之日起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由此造成的准购对象空缺,预备对象按预备顺序号的先后顺序替补为准购对象。

  一、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所在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富阳区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富阳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我局依据法定职权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审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申请材料,报杭州市教育局认定。

 本批次认定对象为符合认定条件且已取得所申请教师资格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

 注:2021年上半年第二批次认定对象仅限2021年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及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第二批次的认定工作通告将于5月10日左右在富阳区 *** 门户网站发布,也可关注“富阳教育”微信公众号,请申请人自行关注。第二批次不受理之一批次认定对象。

 二、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六个阶段

 之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4月22日--5月7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和邮寄地址务必保持一致并详细准确,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表、许可决定书等材料将通过邮寄送达,邮寄费用由富阳区教育局承担,请申请人本人签收),并选择确认点“富阳区教育局”、杭科院师范类毕业生选择确认点“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限该校2021年应届师范生)”。

 第二阶段为政策咨询阶段:

 4月22日--5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可政策咨询。申请人在仔细阅读通告及相关附件内容后还有政策疑问的,可向富阳区教育局 *** 咨询。

 第三阶段为体检阶段:

 5月18日-5月19日体检。申请人至杭州市富阳区中医院(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桂花路2-4号)进行体检,体检时请佩戴口罩,出示绿码。具体安排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申请人需参加体检的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确定是否参加本次申请。申请人未在此时间段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视作放弃本次认定。

 第四阶段为电子材料提交和审核材料:

 4月22日-5月26日,电子材料提交。2021年上半年富阳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继续实行“跑零次”,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杭州市公共数据平台信息核验通过,无须提交任何材料。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富阳区教育局工作邮箱(279562637@qqcom),文件夹名称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联系 *** ”,其中学历、普通话证书可在网报平台上传扫描件,电子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第五阶段为受理认定阶段:

 经本机构审核材料后,2021年5月27日明确受理意见,通过富阳区 *** 门户网站(wwwfuyanggovcn)的“公告公示”栏发布受理公告。

 第六阶段为送达阶段:

 2021年6月21日左右公示认定结果,可在富阳区 *** 门户网站的“公告公示”栏查询。认定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通过EMS邮政快递寄送,请申请人本人签收(快递费用由富阳区教育局承担)。

 三、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依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确认点(详见附件1)。选择确认点为富阳区教育局的,材料受理 *** 同上,电子材料提交截止5月26日,5月27日明确受理意见。富阳区教育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报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由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认定工作。认定结果将于6月21日左右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进行公示、公告,杭州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证书 *** 完成后,将与行政许可决定书一同邮寄(邮费由认定机构承担)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四、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办理,相关事宜可咨询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五、本科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就读学校为确认点,体检等相关工作由富阳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详情也可咨询所在学校工作人员。

 六、如出现报错认定机构等情况,更改截止日期为各受理机构(杭州地区见附件2)体检前一个工作日。

 七、申请人网上申请后可加入富阳区教育局的 *** 群(827475612),申请时注明真实姓名和申请资格种类,咨询 *** :0571-61771211,以便政策咨询、信息沟通。

 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 *** :87917210;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8楼。

 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