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鞭炮店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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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鞭炮店需要什么手续,第1张

开鞭炮店需要什么手续
导读: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先向所在地县区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这个证之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      大致步骤如下:      1、先确定你要办的个体户营业执照还是公司企业营业执照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先向所在地县区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这个证之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

      大致步骤如下:

      1、先确定你要办的个体户营业执照还是公司企业营业执照

      2、到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也就是确定你的店的店名

      3、到当地县区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局)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4、取得上面第3点的证件之后去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5、取得营业执照三十天内到当地税务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

      6、根据经营活动的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需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如何办理烟花许可证:

1、先确定你要办的个体户营业执照还是公司企业营业执照 

2、到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也就是确定你店的店名 

3、到当地县区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局)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办这个证之前,需要取得消防检查合格的证明文件。 

4、取得上面第3点的证件之后去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5、取得营业执照三十天内到当地的地税局、国税局办申请《税务登记证》 

6、根据经营活动的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我这里的安监部门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有数量限制的 貌似是搞投标来决定谁能卖鞭炮的。 

卖烟花炮竹需要以下手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烟花爆竹销售合同、房产证或房产租赁合同,另外还需要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察看,看是否符合办证条件。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第三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 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三)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四)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五)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想卖烟花爆竹怎么办理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申请办理销售许可证(临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2、由依法取得批发销售资格的单位统一布设;

3、应设专人销货,专人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张贴明显的禁烟禁火标志;

4、销售地点周边200米范围内,没有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半径50米范围内,没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

5、零售网点烟花爆竹存放数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更高 *** (30箱,每箱更大重量不得超过35公斤)。

6、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同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布设该零售网点的批发销售单位出具的对该网点安全条件的审核意见;

3、与批发单位签订的安全供销合同;

4、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资质证明。

二、监督管理按照省安监局的总体部署意见,针对我市烟花爆竹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情况较复杂等特点,为了充分发挥县区安监部门的属地监管作用,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单位申请、分级实施、属地监管的原则。分级范围划分如下:

(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负责全市批发企业销售许可证(临时)的颁发管理工作;

(二)县、区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以下统称县级安监局)负责本辖区内零售网点销售许可证(临时)的颁发管理工作;凡本市辖区内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的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必须接受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阻挠。

三、办理程序

(一)市安监局发证程序:批发企业申请→县级安监局初审后上报→市安监局受理→市安监局业务科室审核并提出意见→市安监局分管领导签具意见→市安监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发证→市安监局制证、发证→定期公告。

(二)县级安监局发证程序:零售网点申请→乡镇、办事处安监部门初审后上报→县级安监局受理→县级安监局业务股室审核并提出意见→县级安监局分管领导签具意见→县安监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发证→县级安监局制证、发证→报市安监局备案→公告。

二、申请卖鞭炮店怎么申请

申请卖鞭炮可以到当地安全管理局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具体的办理程序如下:

1、向安监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所需资料;

2、安监部门进行现场审核;

3、安监部门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

4、签订《烟花爆竹销售安全责任书》;

5、领取《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启稿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悄念孝(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高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一、办理对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门店主要负责人             

二、办证流程每个环节所需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单位负责人及销售人员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营场所周边及现场安全条件说明 

三、办事流程每个步骤环节的办理时限及经办岗位:

(1)申请人向所在辖区乡镇街区安监办提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安监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2日内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安全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当场说明理由。

(3)符合条件的,安监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由乡镇街区安监办统一或申请人自行报行政审批大厅。

(4)市安监局驻行政审批中心人员对上报办证申请材料统一整理,移交三科办理。

(5)三科在1个工作日内对经营户书面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6)对书面审查合格的经营户进行实地核查,核查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并当场说明理由。

(8)对考核合格的经营户,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由三科统一印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9)由窗口用印、发放证书。

(10)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