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法律分析:1首先,消费者应积极地和装修公司进行协商,要注意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描述所出问题,对赔偿结果要求合理,这样问题容易解决。 2行业协会,其次,消费者可以找有关单位和部门,如一些地方会有建筑装饰协会等行业协会,底下的
法律分析:1首先,消费者应积极地和装修公司进行协商,要注意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描述所出问题,对赔偿结果要求合理,这样问题容易解决。 2行业协会,其次,消费者可以找有关单位和部门,如一些地方会有建筑装饰协会等行业协会,底下的会员单位如在装修过程中出现问题,业主可向行业协会反映,很多协会都会出面协调帮助双方解决问题。这种 *** 方式是通过民间第三方机构协调解决。 3消费者协会,这个消费者 *** 号码恐怕尽人皆知。根据消费者保护法规定,在出现家装纠纷以后可以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消协的投诉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与被投诉的装修公司联系,进行情况调查和调解。4司法鉴定机构,通过单方委托装修类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装修质量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之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商铺噪音扰民如何投诉
1、如居民在小区内感觉受到了噪音污染的干扰,首先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出面协调解决。
2、如果物业公司沟通协调无果,业主可自行拨打12369向环保部门进行投诉。
3、拨打110,由公安对商铺进行相应处罚。
二、《民法典》中对噪音扰民的相关规定
1、《民法典》实施后,居民可以直接依据 生活安宁权来 *** ,要求法院判决侵权方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法律责任。 所谓私人生活安宁权,就是自然人享有的维持安稳宁静的私生活状态并排除他人不发侵扰、侵害的权利。
2、《民法典》之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将生活安宁权纳入了民法的保护。需要提醒居民,走到诉讼阶段,法院更注重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力,因此,居民一定要注意固定和收集证据,比如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保存噪声产生的过程,这其中需要注重时间、地点及双方的身份信息等,但是,切记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也可以通过证人证言来证明噪声的产生及后果,通常证人需要出庭作证,否则,未经质证的证人证言,法院不予采纳。
3、另外,因噪声给当事人造成了严重后果,当事人又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需要更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社会生活噪声的具体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商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状况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情况。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 *** 招揽顾客。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 *** 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 *** 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四、噪音扰民警情处置方式
1、邻里、楼层之间的生活噪音。
这类警情相对容易处理。民警接警后会先上门了解情况,跟对方当事人讲明相关因素,做好针对性工作,一般都能当场解决问题。当然也有一些因生活作息时间不同导致的噪音不可避免,譬如有些人上夜班、白天在家休息。对于这种情况,民警在处警过程中可以给当事人一些好的建议,比如把凳子的腿用布包住,深夜回家时尽量 *** 皮鞋而穿软底的鞋,开车回小区时尽量少按喇叭等。
2、装修装潢施工等引起的噪音扰民。
接到此类警情,民警上门了解情况后,施工如果是在正常工作日进行的,可向报警人说明情况,请报警人克服困难,施工完成后就能解决;如施工方是在休息时间施工,民警可请施工方调整施工时间,并将处置情况告知报警人。同时,如果施工单位条件允许,可以让其配备一些简易的隔音措施,尽量减少噪音的产生。
3、动物类尤其是犬类夜间吠叫导致的噪音扰民。
民警首先要找到动物的主人,将情况告知动物主人,请其管理好自己的动物,尽量不要在夜间打扰其他人正常休息。如果是无人管理的动物,可联系相关机构,请他们处理,并将结果告知报警人。
4、商场、商店等搞活动、搞营销等引发的噪音扰民。
民警上门后可告知店方扰民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并及时联系报警人告知其处理情况。同时,将该类警情及时告知社区民警,由社区民警结合走访了解处置后的情况,是否已经解决问题,是否还存在新问题,联合物业、居委会或相应的部门一起化解矛盾和纠纷。
5、群众举办丧葬活动引发的噪音扰民。
丧葬时燃放鞭炮是我国民间习俗,随着社会的进步,鞭炮多改进为礼炮车,但是该类礼炮车发出的礼炮响声大、震动大,且随着丧葬队伍一路发射礼炮,群众对此反响较大。针对丧葬类噪音警情,处警民警现场处置时,可以告知主家,礼炮只是对逝者的一种缅怀,夜间缅怀活动时尽量不要播放音乐,出殡时车队尽量不要经过闹市区。
小区的商铺后墙私自破墙开窗,影响到了其他业主,这种商铺装修的时候,你可以联系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让商铺恢复原样。
小区业主装修。
收房、验房、拿到了钥匙,接下来就该装修自己的屋子啦。但是,在满心欢喜地开始装修之前,一定要到物业办理申报登记。有人会表示愤愤不平:凭什么自己的房子不能自己说了算?我总结了四大点为大家解惑。
1、法律法规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住宅物业装饰装修前,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申报登记,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业主所在楼内公示。”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装修前到物业登记,办理物业手续是必要的合法的。否则将被视为野蛮装修,属于违规行为。
2、友邻关系
房子是你的不假,但你毕竟生活在一个社区内,房子以外还有许多住户和邻居。自己装修也要顾及他人。想必没人喜欢在家休息的时候,被隔壁家刺耳的装修声打扰吧。此时,物业就是协调你装修和邻里之间关系的一根纽带。物业会将你的装修时间、地点等情况在业主所在楼内公示,提醒大家。
此外,如果是旧房翻修的话,建议在开工前和邻居打好招呼,避免装修期间影响到邻里生活作息而导致关系紧张哦。
3、社区安全
装修不总是你自己在施工,你还要请装修公司,要让施工队进场施工,运输材料等,人员进出频繁且复杂,你的安全问题谁来负责?谁对邻居的安全负责?这时候,物业就显得尤为重要,物业有权监督并加强安全管理。
4、公共环境
装修虽说是一家的事情,但装修时水电改造、厨卫防水处理等等,牵扯到左邻右舍。比如哪些地方能改,哪些地方不能改,哪些工程涉及主体结构,哪些改造有安全隐患,都有哪些拆改规定和限制,这些若没有物业监督行,后期很可能会产生装修纠纷和矛盾。
其次,装修难免会产生大量垃圾,这些垃圾属于建筑垃圾,而非生活垃圾,物业公司并无义务帮你运送装修垃圾。所以装修垃圾要么自己及时清运,要么缴纳垃圾清运费交由物业公司运送。
综上所述,于法于理,房屋装修前告知物业是必要的啦。
相邻权纠纷,可以到当地规划监察部门投诉解决。
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如果不是相邻的问题,则可以与卖房的卖家协商 *** 。买二手房出问题 *** 办法:
1、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保修的范围,《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对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如房屋质量问题属于保修范围,购房人可向开发商主张保修,卖方有配合的义务。如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且存在于房屋买卖前,则原房主属于责任方,应承担维修义务。如果质量问题是人为造成,房主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如果该房屋的结构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已经影响到了该房屋的居住与使用安全的话,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买房人可以与房主解除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求房主返还购房款并赔偿相应的银行利息损失。
3、如果房屋结构没有问题,不影响房屋的居住与使用安全,根据《合同法》之一百五十五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之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买房人有权追究房主的违约责任,卖方应当承担维修该房屋横梁的义务。如果卖方拒绝进行修复,买房人也可请人自行修复,然后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先协商换货。协商不行拨打消费者投诉 *** 12315,进行实名举报比较可靠。如果是连锁店的话也可以总部投诉等等, *** 和途径很多,更好的就是315了。
消费者权利
一、安全权
消费者的安全权分为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首先考虑的便是商品和服务的卫生、安全因素,不希望因卫生安全方面存在问题,导致生病、身体受到伤害,甚至产生生命危险。财产安全不仅指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是否安全,更重要的是指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 务以外的其他财产的安全,只要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消费者就有权要求赔偿
二、知情权
作为经营者,诚实信用是交易双方应遵守的基本准测,不得隐瞒实情,不得作虚假承诺,否则就构成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一旦发生争议或造成损害,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给予赔偿 。
三、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行为必须是自愿的,不必以经营者的意愿为自己的意志,主动权在自己手中。同时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行为必须合法,不能把自主选择权建立在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之上。此外自主选择权通常只能限定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 的范围内,不能扩大到使用商品上。
四、公平交易权
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必须保证质量、价格合理、计量正确,不得违反平等自愿、公平交易的市场准则,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制交易。
五、求偿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故意,可能会使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侵害。这里的人身权包括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财产权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和间接的财产损失。对于商品的购买者、商品的使用者、接受服务者以 及在别人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其他人而言,只要其人身、财产损害是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而引起的,都享有求偿权;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者均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其是否有过错;除非是出于受害者自己的过错,如违反使用说明造成的损害,则商品的制造者、经销者不承担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消费者除因人身、财产的损害而要求获得赔偿损失这一最基本、最常见的方式之外,还可以要求其他多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如修理、重作、更换、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等。
六、结社权
消费者组织起来依法成立消费者社会团体,形成对商品和服务的广泛社会监督,及时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指导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及时解决消费纠纷。
七、获得有关知识权
所谓消费知识,包括消费态度知识,使消费者科学指导自己消费行为;有关商品和服务的基本知识及有关市场的基本知识,以指导自己作出正确消费选择。所谓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包括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以及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的解决途径等。
八、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
尊重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的人格尊严是消费者享有的最起码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加以污辱和诽谤。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利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对于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的行为,法律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民事制裁。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应予以刑事制裁。中国有56个民族,各民族饮食、服饰、居住、婚葬、节庆、娱乐、礼节、禁忌等风俗习惯有所不同,都应受到尊重,保护少数民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关系到民族平等团结、促进安定 团结的大事。
九、监督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