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腾人才公寓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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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腾人才公寓怎么样,第1张

景腾人才公寓怎么样
导读:杭州景腾人才公寓房价均14203元/m²。、购买人才公寓的优点:人才公寓,不仅租金低廉,再加上均为成套公寓,因此大部分通过装修,并且生活配套齐全,主要对于高层次人才短暂居住周转为主。人才公寓买卖的必要条件因为人才公寓是由 *** 开发,企业购买用

杭州景腾人才公寓房价均14203元/m²。、购买人才公寓的优点:人才公寓,不仅租金低廉,再加上均为成套公寓,因此大部分通过装修,并且生活配套齐全,主要对于高层次人才短暂居住周转为主。

人才公寓买卖的必要条件

因为人才公寓是由 *** 开发,企业购买用于引进青年人才居住的;所以,其目的并非盈利,属于公租房的另一种形式,买卖的条件也会比较特殊。

1、购入条件

租住人才公寓满5年;价格可以申请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

2、卖出条件

取得住房产权,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住房贷款还请,无抵押;以及购房满5年。

人才公寓申请流程

1、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好提供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还有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和税收登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产业园区内的用人单位的申请人员,不包括各园区管委会,由区 *** 园区管委会进行复审,其他用人单位包括各园区管委会,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复审。

3、受理办公室接受申请之后,会按照要求对单位和申请人的入住条件进行审核,三个工作日内会给予答复。对于符合要求和条件的申请人,确定租住房屋和开具看房通知书,对于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会给予解释。

4、申请单位和个人在接到入住通知之后,三个工作日内要办理好相关的入住手续,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对于申请人自身原因造成通知没有结果的情况,按照序号给以七个工作日预留期限,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特殊情况需上报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建设水平,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 *** 理论、“ ***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 *** 作用,紧紧围绕正确处理好 *** 和市场关系的核心,切实转变 *** 职能,全面深化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

  (二)发展目标。简政放权,开放市场,坚持放管并重,消除市场壁垒,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全国建筑市场体系;创新和改进 *** 对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和现场联动,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

  (三)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废除不利于全国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清理涉及工程建设企业的各类保证金、押金等,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积极推行银行保函和诚信担保。规范备案管理,不得设置任何排斥、限制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的准入条件,不得强制外地企业参加培训或在当地成立子公司等。各地有关跨省承揽业务的具体管理要求,应当向社会公开。各地要加强外地企业准入后的监督管理,建立跨省承揽业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督办、协调机制,严厉查处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及质量安全事故,对于情节严重的,予以清出本地建筑市场,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曝光。

  (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探索从主要依靠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实施市场准入,逐步转变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优胜劣汰。加快研究修订工程建设企业资质标准和管理规定,取消部分资质类别设置,合并业务范围相近的企业资质,合理设置资质标准条件,注重对企业、人员信用状况、质量安全等指标的考核,强化资质审批后的动态监管;简政放权,推进审批权限下放,健全完善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审查制度;改进审批方式,推进电子化审查,加大公开公示力度。

  (五)改革招标投标监管方式。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方式,试行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是否进入有形市场开展工程交易活动,并由建设单位对选择的设计、施工等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确保工程建设实施活动规范有序。各地要重点加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管,严格控制招标人设置明显高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和脱离市场实际的不合理条件,严禁以各种形式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要加快推进电子招标投标,进一步完善专家评标制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健全中标候选人公示制度,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透明。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标后评估。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服务的招标,不得以费用作为唯一的中标条件。

  (六)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与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国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印发全国统一的数据标准和管理办法。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动态记录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市场和现场行为,有效实现建筑市场和现场的两场联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信息的公开力度,通过全国统一信息平台发布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工程建设过程监管、执法处罚等信息,公开曝光各类市场主体和人员的不良行为信息,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探索开展工程建设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行为评价办法,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研究、试行开展社会信用评价,引导建设单位等市场各方主体通过市场化运作综合运用信用评价结果。

  (七)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制度。分类指导不同投资类型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模式发展。调整强制监理工程范围,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研究制定有能力的建设单位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其它管理模式的政策措施。具有监理资质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开展项目管理的工程项目,可不再委托监理。推动一批有能力的监理企业做优做强。

  (八)强化建设单位行为监管。全面落实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责任制,强化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建设单位不得违反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不得指定分包和肢解发包,不得与承包单位签订“阴阳合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工程造价,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技术咨询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拖欠工程款。 *** 投资工程一律不得采取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不得将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的条件。积极探索研究对建设单位违法行为的制约和处罚措施。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单位市场行为和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加大对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曝光。

  (九)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体系。逐步统一各行业、各地区的工程计价规则,服务建筑市场。健全工程量清单和定额体系,满足建设工程全过程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复杂程度、多种承包方式的计价需要。全面推行清单计价制度,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定额管理机制,构建多元化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清理调整与市场不符的各类计价依据,充分发挥造价咨询企业等第三方专业服务作用,为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提供保障。建立国家工程造价数据库,发布指标指数,提升造价信息服务。推行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强化国有投资工程造价监管。

  三、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十)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进一步落实和强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推动勘察设计企业强化内部质量管控能力。健全勘察项目负责人对勘察全过程成果质量负责制度。推行勘察现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动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勘察质量管理。研究建立重大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推行建筑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告知制度。推行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制度。

  (十一)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抽查巡查制度,推进实施分类监管和差别化监管。完善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制度,强化质量责任追究和处罚。健全工程质量激励机制,营造“优质优价”市场环境。规范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积极探索试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对已实行工程质量保险的工程,不再预留质量保证金。

  (十二)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落实工程质量检测责任,提高施工企业质量检验能力。整顿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加强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监管,加大对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建立健全 *** 对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制度,鼓励各地采取 *** 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测。

  (十三)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项目经理责任制,不断提升项目质量安全水平。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活动,推行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推动企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落实质量员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责,强化过程质量控制。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推行样板引路制度。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项目安全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企业标准化考评的主要依据。

  (十四)推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研究探索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架租赁、安装(搭设)、使用、拆除、维护保养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专业化管理水平。规范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考核,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持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架安全专项治理,有效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十五)强化施工安全监督。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以企业承建项目安全管理状况为安全生产许可延期审查重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动态管理。鼓励地方探索实施企业和人员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保障机制,在招标时将安全生产费用单列,不得竞价,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加强企业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依法处罚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制度和安全监管绩效考核机制。支持监管力量不足的地区探索以 *** 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能力的专业社会机构作为安全监督机构辅助力量。建立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推动建设单位对重大工程实行全过程安全风险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投入。鼓励建设单位聘用专业化社会机构提供安全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四、促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

  (十六)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统筹规划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目标和路径。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结构体系、建筑设计、部品构件配件生产、施工、主体装修集成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制定完善有关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组织编制相应标准设计图集,指导建立标准化部品构件体系。建立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鼓励各地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以及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激励政策,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构件生产和科研等单位建立产业联盟。进一步发挥 *** 投资项目的试点示范引导作用并适时扩大试点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十七)构建有利于形成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长效机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关键岗位自有工人为骨干、劳务分包为主要用工来源、劳务派遣为临时用工补充的多元化建筑用工方式。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要拥有一定数量的技术骨干工人,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拥有独资或控股的施工劳务企业。充分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多层次的劳务人员培训体系。大力推进建筑劳务基地化建设,坚持“先培训后输出、先持证后上岗”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关键技术工种的劳务人员,应取得相应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落实企业责任,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逐步实现建筑劳务人员信息化管理。

  (十八)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集约、生态环保、传承创新的理念,树立文化自信,鼓励建筑设计创作。树立设计企业是创新主体的意识,提倡精品设计。鼓励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加强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间的衔接。探索放开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资质准入限制,鼓励相关专业人员和机构积极参与建筑设计方案竞选。完善建筑设计方案竞选制度,建立完善大型公共建筑方案公众参与和专家辅助决策机制,在方案评审中,重视设计方案文化内涵审查。加强建筑设计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开展设计评优,激发建筑设计人员的创作 *** 。探索研究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后评估制度。

  (十九)加大工程总承包推行力度。倡导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有实力的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推动建立适合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管理机制,调整现行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现场执法检查、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管理制度,为推行工程总承包创造政策环境。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涵盖的设计、施工业务可以不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分包单位。

  (二十)提升建筑业技术能力。完善以工法和专有技术成果、试点示范工程为抓手的技术转移与推广机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积极推动以节能环保为特征的绿色建造技术的应用。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全过程的应用,提高综合效益。推广建筑工程减隔震技术。探索开展白图替代蓝图、数字化审图等工作。建立技术研究应用与标准制定有效衔接的机制,促进建筑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大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建筑领域国际技术交流合作。

  五、加强建筑业发展和改革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和改革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安排,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推进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及时解决发展和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整体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

  (二十二)积极开展试点。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相关试点工作,把试点工作与推动本地区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分析试点进展情况,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研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在条件成熟时向全国推广。要加大宣传推动力度,调动全行业和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建筑业的发展和改革。

  (二十三)加强协会能力建设和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协会在规范行业秩序、建立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等方面的行业自律作用,提高协会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反映企业诉求、提出政策建议等方面的服务能力。鼓励行业协会研究制定非 *** 投资工程咨询服务类收费行业参考价, *** 恶意低价、不合理低价竞争行为,维护行业发展利益

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在肥无自有住房,可根据人才的层次,分别按照 220m、180

160m、140m、120m、90m 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 3 年;自行租住的,3 年内可分别按每年 6 万元、48 万元、42 万元和 36 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一、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支持对象

(一)从市外引进,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人才办”)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

(二)驻济高校新引进的全球TOP200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三)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市属及各区(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县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四)驻济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人才补贴支持政策

1、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人才,自补贴申报审核通过次月起,分别给予A类人才每月5000元、B类人才每月4000元、C类人才每月3000元、D类人才每月2000元的生活和租房补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的生活和租房补贴。

2、补贴期限。第(一)类人才,最长补贴5年;第(二)、(三)、(四)类人才,最长补贴3年。

三、人才补贴申报条件

①第(一)类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

1人才家庭在济无自有住房;

2在济实际租房居住。

人才家庭自有住房是指: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已参加房改审批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②第(二)、(三)、(四)类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

1毕业时间不超过3年。

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

《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之一条 第二项 领军人才来通创业,经人才部门审核后,由项目落户所在地 *** (园区)提供租住精装修人才公寓一套,三年内免租金

洛阳市涧西区人才公寓第二批申报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改善人才住房条件,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吸引集聚优秀人才,根据《洛阳市涧西区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办法》,现将涧西区人才公寓第二批租住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涧西区人才公寓

涧西区人才公寓位于涧西区中州西路与重庆路交叉口,户型分别约为55_、110_。精装修到位,配备生活设施。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请对象

涧西区辖区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区创新创业的企业、人才,洛阳籍在外高层次人才,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租住涧西区人才公寓:

1被评定为“河洛英才计划”创新创业人才及其核心成员或骨干成员;

2符合涧西区产业导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创新趋势,在重点领域或行业具有杰出才能、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及其核心骨干;

3新入驻涧西区或已达成入驻意向的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创新趋势的企业及其核心成员;

4以项目合作、技术联姻等方式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5在涧西辖区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6符合我市发展需求,能带动我市某一领域进步或产业升级的管理型、专业型、创业型、新秀型、技能型洛阳籍在外高层次人才。

申请条件

上述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1企业注册地在涧西辖区;

2企业在涧西依法纳税、交纳社保且三年内无违法、失信记录;

3企业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4企业法人三年内无违法、违纪、失信及犯罪记录。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无违法失信记录;

3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洛阳市城市区无自有住房,且在我市城市区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的。

三、申报类型及租住期限

1按照公租房收费标准租住人才公寓:符合申请对象第2项的企业可申请3套公租房收费标准租住的人才公寓;符合申请对象第3项的企业可申请2套公租房收费标准租住的人才公寓;符合申请对象第2、3、5项的人才按照公租房收费标准租住人才公寓。

租住时间:3年为一个租住周期,租住期内按照公租房收费标准。其中已达成入驻意向的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创新趋势的企业及其核心成员租住周期为6个月。

2免租金租住人才公寓:符合申请对象第1项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可申请5套免租金人才公寓;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可申请3套免租金人才公寓;紧缺型创新创业人才可申请2套免租金人才公寓;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区工作期间可申请免租金租住人才公寓。

租住时间:3年为一个租住周期,租住期内租金全免。

3免费暂住人才公寓:

回洛阳探亲的洛阳籍在外高层次人才。

暂住时间:根据在洛阳探亲时间确定暂住时间,原则上一年内暂住时间累计不超过40天。

符合涧西区产业导向,且由洛阳市辖区企业引进的有入驻涧西区意向的企业管理核心成员;有意向到涧西创业就业,且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创新趋势,有杰出才能或紧缺急需的各类人才。

暂住时间:根据暂住意向确定暂住时间,原则上一年内暂住时间累计不超过6个月。

4按照市场价收费标准租住人才公寓:不符合“申请对象”所列条件,但有意申报入住人才公寓的在洛优秀人才。

租住时间:1年为一个租住周期,租住期内按照市场价收费标准。

5已申请入住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的,不得申报。

6居住期间产生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入住的承租人或申请企业承担。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在洛阳市涧西区人民 *** 网下载《洛阳市涧西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填报后将申请表及佐证资料的扫描件报送至涧西区委人才工作服务中心邮箱,邮箱地址:jxqwrcb@163com。申报资料如下:

1《洛阳市涧西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扫描件;

2申报对象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扫描件;

3通过资源共享等渠道能够认定其资格条件和要素评分的,不再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对通过资源共享等渠道无法认定其资格条件和要素评分的,按需要追加以下佐证材料:

申报对象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材料或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自主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股东信息证明材料;近五年获奖证书,近五年专利授权证书;自主创办企业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

审核结果通过洛阳市涧西区人民 *** 网向社会公示。公示后,按照高端优先、分类排队的原则,综合考虑申请人所属人才层次、要素评分等情况分配租住房屋,申请企业可优先排队。申报对象签订租赁协议后,按规定办理入住等手续。

五、申报受理时间

第二批申报受理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28日17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申报结束后,涧西区人才公寓实行动态申报管理,视现有房源及申报情况进行受理、审核、分配。

申报受理地址:涧西区委人才工作服务中心416室。

咨询 *** :0379-64823198

附件1:涧西区人才公寓申请表

附件2:涧西区人才公寓申请表

附件3:涧西区人才公寓申请表

附件4:涧西区人才公寓申请表

*** 涧西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为落实人才安居政策,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根据《天桥区人才公寓定向配租管理制度(修订)》(济天人才发〔2021〕5号),现就2022年度人才公寓集中配租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对象

      (一)用人单位需具备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实际经营管理均在天桥区的企业、社会组织、研发机构。

      (二)人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职在岗并依法缴纳济南市或山东省社会保险;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等;

      3在济南市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无住房,即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济南市区无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购房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回迁安置的房屋);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济南市区未 *** 住房(因特重大疾病等需要的除外);申请之日前领取拆迁货币补偿超过3年;未在济南市范围内享受过 *** 直管公房、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 *** 人才公寓;未享受过泉城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生活补贴、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人才购房补贴、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等政策。

      4 符合条件的区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优先申请。

      二、房源情况

      配租房源共5处,分别是:

      1济南梦启青年创业园人才公寓:可租赁房型为一室、两室2种,其中一室面积约36m2,每套租金总价格约为1800元/月;两室面积约38m2,每套租金总价格约为2000元/月。

      2龙湖冠寓济南历山北路店:可租赁房型为一室,面积20—40m2左右,每套租金总价格约为1200—2000元/月。

      3泊寓生产路店:可租赁房型为一室,面积13—33m2左右,每套租金价格约为1100—1800元/月。

      4泊寓凤凰山路店:可租赁房型为一室,面积15—30m2左右,每套租金价格约为1000—1600元/月。

      5泊寓明湖社区店:可租赁房型为一室,面积28—55m2左右,每套租金价格约为1500—2000元/月。

      现阶段人才公寓租金标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区委人才办按总租金价格的50%进行补贴,每位人才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人才公寓租金按整月计算,每半年由公寓管理方收取1次。租赁期间所发生水、电、气、暖、有线、宽带、通信、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区委人才办不再补贴。

      为支持青年人才集聚,营造更优的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对符合上述之一条申请条件的35周岁(含)以下、到天桥辖区企业入职的应届毕业青年人才,入住人才公寓首月免租。

      三、申请程序

      人才公寓申请采取每年集中申请与日常按需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区人社局负责除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外用人单位人才公寓配租申请工作;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负责园区用人单位人才公寓配租申请工作,有在黄河北租房需求的园区企业人才可申请园区“引才8条”租房补贴;团区委负责申请首月免租的青年人才公寓配租申请工作。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人才也可随时向主管部门单位提出申请。

      (一)集中申请

      1发布通知

      7月29日,区委人才办下发通知启动人才公寓配租申请工作,用人单位或人才如需咨询申请条件,可与区人社局、园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或团区委联系;如需咨询公寓问题,可与公寓工作人员联系(****附后)。

      2资料准备

      用人单位需填写天桥区用人单位申请审核表、汇总表(附件1、3)。个人需填写天桥区人才申请审核表(附件2)。

      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除申请表、汇总表外,其他资料仅需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天桥区人才公寓租赁用人单位申请审核表、汇总表,人才申请审核表。

      (2)用人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交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研发机构的,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

      (3)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已婚人才还需提供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和户口簿,夫妻双方结婚证;入选区级及以上人才工程(计划)高层次人才的,还需提供证书或文件。

      (4)人才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申请时上一个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5)审核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3审核

      (1)网上申报(8月1日—5日)

      用人单位将单位审核表、汇总表和人才申请审核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由主管部门单位进行初审。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内的用人单位发送至jnxclcyyqtzcjj@jnshandongcn,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外用人单位发送至jntqrsjrc@jnshandongcn,申请青年人才首月免租的用人单位发送至jntqtw@jnshandongcn。8月8日,在天桥区 *** 网站公布初审结果。

      (2)现场审核(8月9日—10日)

      用人单位备齐单位和人才所有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内的用人单位到园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审核,其他用人单位到天桥区人社局审核。申请青年人才首月免租人才公寓的,用人单位将相关材料交由区人社局或园区管委会转交至团区委进行审核。

      区人社局、园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和团区委分别对用人单位和人才资格进行审核后,无异议的上报至区委人才办。

      4复核(8月10日—12日)

      区委人才办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在天桥区 *** 网公示,无异议的进入配租程序。公示有异议的,会同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均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5配租(8月15日—19日)

      采取公开抽签方式确定选房顺序,选房顺序与抽签结果顺序相同。当申请人数大于可用房源数时,未选房人员进入配租轮候库,按抽签顺序等候配租。选房成功的申请人领取选房确认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未选中房源的,按照摇号顺序进行轮候。领取选房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人才公寓管理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二)日常申请

      符合人才公寓配租条件的用人单位及人才按照集中申请有关规定准备相关资料,可随时向区人社局、园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或团区委提出人才公寓申请,经初审复核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可在现有剩余房源中选择。若暂无剩余房源,区委人才办将在有空余房源的之一时间通知申请人选房。

      四、其他事项

      1人才公寓租赁合同期原则上1次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期满符合条件的可续租。租赁期满75日前,区人社局、园区管委会、团区委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对租户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在租赁期满60日前发放《续租意见征询书》;继续申请续租的,在租赁期满30日前签订《续租协议》,未签订续租协议的视为放弃续租。

      2人才公寓实行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管理。配租成功后,人才在租住期间的管理服务由人才公寓运营方负责,天桥区委人才办和各审核单位只负责租金的补贴,不负责日常管理服务等事宜。

      3人才及用人单位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住房、工作单位等影响租住条件的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由用人单位在变化后10日内向原受理单位报告,原受理单位在收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续住、腾退等决定,同时上报区委人才办,由区委人才办督促人才公寓管理方在5个工作日内执行原受理单位的决定。

      4人才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腾退所租人才公寓: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人才公寓的;

      (2)改变所承租人才公寓用途的;

      (3)损毁、破坏住房,擅自装修、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

      (4)在人才公寓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闲置人才公寓,或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租金的;

      (6)因住房、工作单位等租住条件发生变化,或选择申请市级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人才购房补贴、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等补贴政策的;

      (7)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或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8)隐瞒家庭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9)其他不符合承租条件的行为。

      5租赁期间,如遇特别因素导致配租房源停止供应,本批次人才公寓配租行为自动暂停,区委人才办将积极协调新房源。

      6相关申请材料可从天桥区 *** 网(wwwtianqiaogovcn)“ *** ”入口页面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审核单位****及地址:

      1天桥区人社局

      联系人:部洪涛联系 *** :0531—85872683

      地址:天桥区无影山东路31号7楼713室

      2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

      联系人:张 然 联系 *** :0531—88076006

      地址:天桥区裕兴路77号园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

      3共青团天桥区委

      联系人:孙昊 联系 *** :0531—85872565

      地址:天桥区堤口路53号天桥区 ***

      人才公寓****及地址:

      1济南梦启青年创业园人才公寓

      联系人:张文豪 联系 *** :18954133915

      地址:天桥区生产路东街2号

      2龙湖冠寓历山北路店

      联系人:梁 伟 联系 *** :18602605635

      地址:天桥区小清河北路10777号黄台环球家居D1座

      3泊寓凤凰山路店

      联系人:张 玉 联系 *** :15069010170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607—8号

      4泊寓生产路店

      联系人:张 玉 联系 *** :15069010170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生产路1号

      5泊寓明湖社区店

      联系人:贺更锐 联系 *** :16653133457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新菜市街17号

      附件:

      1天桥区用人单位申请审核表doc

      2天桥区人才申请审核表docx

      3天桥区人才公寓申请汇总表xlsx

      天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