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装修费要按几年来摊销的

装修宝典05

请教装修费要按几年来摊销的,第1张

请教装修费要按几年来摊销
导读:一般装修费用金额较大的,摊销年限为五年。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期限摊销。 装修费应按房屋租赁合同或使用年限摊销。如果装修后可用5年,就分60个月摊销。如果过几个月才拿到发票,那么就按剩余时间来摊销。房屋装修费用摊销年限怎么规定的,具体如下:1、租

一般装修费用金额较大的,摊销年限为五年。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期限摊销。 装修费应按房屋租赁合同或使用年限摊销。如果装修后可用5年,就分60个月摊销。如果过几个月才拿到发票,那么就按剩余时间来摊销。

房屋装修费用摊销年限怎么规定的,具体如下:

1、租来的房屋装修费用摊销期限不能长于租赁此房屋的期限。

2、自由固定资产装修费用摊销期限不能长于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也不能超过下次固定资产装修得期限。

3、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办公室装修费什么时候开始摊销

答:应当从开始生产,新办企业装修办公室发生装修费,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办公室装修费税法怎么处理

1、《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外,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第六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第七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笔者在上文举例了如果是生产企业的办公室装修费什么时候开始摊销,应当从开始生产就进行摊销,同理作为其他行业的企业,如果发生了上述装修费用,可以在正常运营、经营时就按照税法分月摊销,对于装修费的税法规定文中也做了涉及

1、装修费用金额较大的,摊销年限为五年。

2、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期限摊销。

3、装修费应按房屋租赁合同或使用年限摊销。

4、装修后可用5年,分60个月摊销。

5、过几个月才拿到发票,按剩余时间来摊销。

房屋装修费用摊销年限怎么规定的,具体如下:

1、租来的房屋装修费用摊销期限不能长于租赁此房屋的期限。

2、自由固定资产装修费用摊销期限不能长于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也不能超过下次固定资产装修得期限。

3、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对于装修费用,如果超过一定的标准,那就不能做装修费,而是要作为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具体标准有三个:

1、超过固定资产价值的20%。

2、延迟其使用寿命在2年以上。

3、装修后改变其用途的。

4、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标准,就要作为固定资产标准。

5、所以,你的问题由于不是非常明确,无法进一步给你分析,只能你自己对照,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为妥。

装修费用摊销注意事项

1、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物业管理维护的专业单位,其对房屋的装修、使用有专业的知识,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条例要求业主装修时,要通知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2、有的物业服务企业为了限制业主装修中的违法行为,会要求业主交纳装修押金或保证金,待装修完毕没有违法装修的,押金予以退还。

3、若出现违法装修或因装修造成物业损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从押金中扣除赔偿款。但从法律上来说,是否交纳装修押金,完全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协商一致的结果,物业4、服务无权强行要求业主必须交纳装修押金。

5、结合咨询问题来看,该物业服务企业强行要求业主交纳装修押金,业主不交纳装修押金,就阻止业主进行装修,侵害了业主的合法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外,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记入长期待摊费用的装修费摊销期限不得少于36个月。在实务中,经常发生应当记入长期待摊费用的装修费支出,那么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装修费如何进行分期摊销势必把握准确,否则被税务机关查处不符合税法规定,后果很严重,需要高度关注。

案例概况

某公司2月28日完成办公室装修费90万元,拟记入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分期摊销。问该费用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

税务分析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3〕55号)。

二、实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根据以上规定,记入长期待摊费用的装修费,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三、案例解析

本案某有限公司2月28日完成办公室装修费90万元,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应在3月起进行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少于36个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3〕55号)规定,各级税务机关需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

后续管理的对象涵盖影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重要事项和重点行业,包括跨年度事项、重大事项、高风险事项和若干重点行业。

跨年度事项是指对企业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造成实际影响的事项。

跨年度事项主要包括:债务重组递延所得、跨境重组递延收入、政策性搬迁收入、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形成的营业外收入,政策性搬迁支出、跨年度结转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征税收入后续支出,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油气资产折耗,亏损弥补,创业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应纳税额,等等。鉴于跨年度事项的递延性质,需要通过台账管理等 *** 准确记录该类事项对以后年度的税收影响,便于跟踪管理。

可见,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是各级税务机关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重点内容。显然,也是税务机关加强评估和税务检查的重要内容。

纳税人需要严格遵循税法的规定进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的税收处理,否则,后果很严重,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