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偷去一户人家偷东西,不小心摔了下来,摔死了。主人家需要承担责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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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偷去一户人家偷东西,不小心摔了下来,摔死了。主人家需要承担责任么?,第1张

一个小偷去一户人家偷东西,不小心摔了下来,摔死了。主人家需要承担责任么?
导读:正常情况下应不负责任的,理由如下:1、对于盗窃行为,不管是否构成盗窃罪,其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任何公民都有权对小偷进行抓捕并扭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2、不管是小偷为实施盗窃,或为逃避房东或其他人的抓捕而爬楼摔死的,其行为性质都是为

正常情况下应不负责任的,理由如下:

1、对于盗窃行为,不管是否构成盗窃罪,其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任何公民都有权对小偷进行抓捕并扭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不管是小偷为实施盗窃,或为逃避房东或其他人的抓捕而爬楼摔死的,其行为性质都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在法律上对该种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应进行否定;

同时,房东或其他人追赶、抓捕小偷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小偷可以选择束手就擒,但其却选择冒险爬楼逃跑,在行为上属于其自己甘冒风险,由此而首先的后果当然也应该由其自己负责。房东或其他人在此过程中不存在过错,应不负法律责任。

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

1所谓意外是指被保险人的主观状态而言,指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或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其特征是非本意、外来的、突发的。

2所谓伤害,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受外来事故的侵害,使人体完整性遭到破坏或器官组织生理机能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伤害有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过程。

按是否可保划分,意外伤害可分为不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和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扩展资料:

保险赔付标准

当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当事人人身受到损害,或残疾,甚至死亡的,根据法律规定,受害方可向加害方提出下列损害赔偿的请求: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之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还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参考资料:

意外伤害_

两口子因抚养问题发生矛盾,酒后的父亲趁着酒劲鼓起了怂胆多次抱摔男孩到沙发上,男孩掉落地上痛哭,父亲不为所动,拍视频者也不劝阻,最后男孩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最近越来越搞不懂人性了,前有弑杀双亲的,现有双亲害儿的,这都是最亲最直系的亲人,是怎么下的去手的,可怜的2岁小孩连反抗能力都没有,哭到求饶也哭不化父母的心,让人对这两口子心生气愤。

此男子肯定会得到法律最严厉的惩罚,没有人性,应该判死刑。

拍摄视频者如果真的是亲生母亲的话,也应该接受处罚,判刑入狱,为了证据却不阻止相救,也没有人性,我相信只要是一个正常人,无论是谁,在看到一个成年人抱摔2岁的孩子都是忍不了的。

最后也希望两口子有问题不要牵扯到无辜的孩子身上,不想养,养不好,就不要生,生了就要负责。

陕西宝鸡的这个父亲抱摔孩子的事可谓是让人震惊,孩子摊上这种父母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父亲不靠谱,母亲也不靠谱,我小时候我爸喝酒,喝酒后爱骂人打人,但是每次走爸拿东西打我的时候,我妈总是出来护着我挡着我,然而看到这个视频,这个可怜的婴儿碰到了爹不疼,妈不爱的主,你父母有矛盾这都是正常的,但是拿孩子出气这算什么?把孩子当出气筒吗?这是很多父母的毛病,孩子已经去世了,那么我可以肯定这个父亲肯定从此绝后,即便法律不抛出他死刑,他这一辈子注定孤独终老吧!没有人会再跟这种人,他也不会再有孩子,进了监狱也会被人瞧不起!

说到视频拍摄者的责任,据说是她母亲,我想这个母亲即便法律不能惩罚她,她一辈子也要被人谴责,这样的父母再国外都是属于限制性的,应该剥夺她们生育养育孩子的机会,你可以偷偷生,对不起生了孩子怕你虐待不负责任,应该剥夺养育权,交给国家或者有爱心的人照顾!

作为一名父亲,我看了视频后真的很痛心和愤怒。一个两三岁的孩子像个物体一样,被自己的父亲托起,举过头顶狠狠的摔向沙发,来回摔了两三次,孩子从沙发掉到地上,不断大声啼哭。都说虎毒不食子,这男子真是枉为人父,建议重判!

而拍视频的人,应该是孩子的妈妈。都说为母则刚,但这位妈妈除了在一旁拍视频,没有哭泣,没有劝阻和呼救,甚至连拍视频的手都没有抖,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孩子被摔死在自己眼前,她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没有,所以我觉得拍视频者也有责任,因为她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

可怜的孩子出生在这样的家庭,事情起因据说是男女双方因为孩子的问题抚养问题发生争执,孩子父亲又喝了酒,所以借着酒劲摔打孩子。我觉得可能是谁都不想养孩子发生的争执,如果是争抚养权想要孩子跟着自己,那应该是爱孩子的,而不会这样去伤害孩子。可能双方都觉得孩子是个累赘。

我想奉劝一些人,在没做好准备当一个好的爸爸妈妈前,建议先别要孩子。既然生了就好好养着,毕竟那是一个小生命啊,是你们爱情的结晶。

现在男子已经被刑拘,他在抚养被害人过程中,故意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所以应该认定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必须严惩!大家觉得呢?

820日一段视频在网上疯传,也就是大家看到的一男子抱摔幼童。但是令人匪夷的是抱摔者是孩子的父亲,拍摄者是孩子的母亲。 这着实让人愤怒,虎毒还不食子呢,此人竟然可以坏到如此地步。

821日21时被摔的那个小孩抢救无效已经死亡,犯罪嫌疑人刘某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据调查,刘某酒后与女友就孩子的抚养权发生争执, 所以才有了后面抱摔小孩,死亡的小孩仅2岁零六个月,就这样被自己的父亲剥夺了生命。

拍摄者应不应该受惩罚

如果这个拍摄者也就是孩子的母亲,和刘某同谋伤害孩子,也是构成了犯罪。 目前,孩子父亲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但是拍摄者是否受到处罚还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拍摄者只是单一的想要保留证据,很难判定其母亲是否构成了犯罪。 但是作为母亲出于法律还是道德都不应该袖手旁观,出于法律母亲有孩子的法定监护义务,有责任保护其安全, 出于道德哪有母亲可以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孩子被摔死。

母亲疑似有精神病

事发后当地有人称,母亲有精神病,但是还需要后续的鉴定 。当 时母亲既然可以拍到视频,后续传到网上,显然在当时是清醒的。不知道这个母亲脑子里想的是什么,看见自己的孩子被摔也不冲上去护着。 父亲固然是个 *** ,但是这个作为母亲的也没有尽到责任。

夫妻经常吵架

据小区居民说,刘某才搬到小区2月,就经常吵架。 两个人作为父母都挺 *** 的,生下来孩子都不养,那还生干嘛。 既然天天吵架,不合适为何要生孩子,将痛苦强加到小孩的身上。 这对父母都没有做到父母该做的样子,一个摔,一个拍,真的是让人为这个孩子心疼,估计换做旁人都会上去阻止。这段视频能传到网上,也让事情得以暴露出来,否则这个刘某可能就逍遥法外了。

不管怎么说,这对父母的结合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也因此让刚来到这个时间没多久的孩子遭受了这么多的痛苦。都说虎毒不食子,有时候人狠起来比老虎还可怕。

拍视频的人应该是小男孩的母亲吧,我认为这起案件中小男孩父母的行为都已经涉嫌犯罪了。当然由于两人的罪名不同,性质也不一样,到时候要接受的惩罚肯定程度也不一样。

先说说孩子的母亲,一来,因为她没有尽到自己的监管责任,将孩子放置在危险环境下。二来在刑法理论中,有一种不作为形式的犯罪。所谓“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孩子的母亲明明有能力救孩子可她却见死不救,这不仅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更是触犯了法律,构成了刑事犯罪。尽管她不是造成孩子死亡的直接责任人,但是她同样需要为此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再说说孩子的父亲,孩子的父亲的情况就很明确了。目前情况下,公安机关已经将其逮捕了,认为其行为已经达到故意伤害致死罪了。按照相关条款,再结合实际情况,孩子的父亲很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另外,父亲在伤害孩子的过程中,如果可以证实他的情绪正是因为孩子母亲在言语上的 *** 而导致了进一步的失控,使得其伤害动作幅度变大,对孩子造成了更重的伤害,那么孩子的母亲可能在此过程中构成了共同犯罪。

无论如何,孩子已经去世了。只能希望孩子再天有灵,如果以后还有来生,可以找到爱他,关心他的父母和朋友,让他能看到这个世界的爱与希望。

那个拍视频的人,是不是官方通报中,该男子的女友(即死亡男童的母亲)呢?如果是,而且当时她是有办法阻止,却在一旁视若无睹的话,那笔者认为其在这个案件中,必须以帮凶罪论处严惩

事情的起因,据说是因为男童的亲生父母二人发生了争执,然后男方疑似喝醉了酒,就把气撒在了年仅2岁多的儿子身上。对孩子残忍怒摔,最终致其抢救无效死亡。

当时屋里面估计只有该男子和女友两个人,所以由此我们推测,拍视频的人估计就是男子女友,也便是男童的亲生母亲。

若事情属实,那这该是多么可怕的一对父母!男的有暴力倾向,女的则是冷血无情,如果有时间和机会在一旁拍视频,那为何不上前去制止男子的行为,让其停止对孩子的伤害呢

在一旁视若无睹的拍视频,放任男子怒摔狂摔自己的孩子。听着孩子哭得声嘶力竭,难道就不会心痛?这样的场景下,即便是一个不相干的人,恐怕都会看不过眼上去阻止,为何身为男童的母亲,却能这般狠心?

如果真的是这样,男童父亲不用说,肯定是要负主要的法律责任,但男童的母亲也必须承担必要责任,将她当作帮凶来严加处置,一点也不为过

对此,大家的看法如何?欢迎下方留言评论互动哦

孩子走了,离开了这个不曾带给他任何温暖的世界。如果可以选择,我相信,没有哪个孩子愿意出生在这样的家庭。 一个禽兽不如的父亲,手段极其残忍的摔打亲生儿子,而他的母亲,不论有何种理由,都不能是只顾拍摄的看客。

孩子后来送进了医院,先进行了心肺复苏,经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广泛脑水肿、继发性脑干损伤等,不幸的是男童在8月20日21时左右, 经抢救无效死亡

如果不想负责,你们生下后代来干嘛!造孽啊。

事件其实很简单,孩子的父母要离婚,孩子的母亲想要他的父亲出抚养费,但是遭到拒绝。喝酒之后的父亲,和母亲再次起了争吵,暴怒之下几次摔打孩子,最终酿成惨剧。

这件事,不论以何种言语来抨击作恶者,都不过分,但视频的拍摄者,孩子的母亲,真的配做一个母亲么?

从始至终,都没看见她的阻止。 视频的前前后后,她仅仅只是在拍摄,没有语言上的阻止,更没有任何行动上的阻拦。只听到了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叫……

还是那句,没有爱就不要生小孩,不想负责更好光棍一生。

不论孩子的母亲是否会受到惩罚,至少,她将永远走不出这样的阴影,这样的惩罚,才是最残忍的。

最近人性越来越遭到打击,杭州杀妻碎尸案,男朋友杀李某月埋尸案,上海杀妻纵火案,都在考验着人性……

想起了新加坡的一位母亲,买菜回来时,看到孩子从楼上掉下来,立马丢掉蔬菜,如离弦的箭一般最终接住了孩子,事后,不论电视台如果模仿,在那个距离,都再也没有成功过了,或许,这就是母爱的力量吧。

拍视频的人不是陌生人,正是幼童的母亲,当时母亲只是拍这个视频作为证据而已,应该是不用受到处罚。

当时幼童的父亲喝醉了,在家里发酒疯,他们两夫妻的感情本来就不好,于是就产生了矛盾,父亲生起气来就拿孩子出气,因为这个父亲时常打孩子,母亲当时也认为他只是拿孩子来吓唬一下自己而已,于是就跟他说要拿手机出来拍视频作为证据,但是没想到嫌疑人真的把孩子给摔了,而且孩子被嫌疑人举高摔了两次,母亲赶快阻止了这件事情,不过还是迟了,孩子已经抢救无效死了。

母亲目前应该不会受到处罚,毕竟这件事情是幼童的父亲干的,跟母亲没有太大的关系,母亲也是这件事情的受害者,面对自己的孩子被被人摔死而无能为力。

这件事情也告诉女孩子嫁人一定要看清楚一个的人品,不要过于草率的结婚,不然会后悔。

就算是作为孩子的父亲也没有资格剥夺孩子的生命,这孩子是无辜的,伤害孩子终将要付出代价。

事情已经过去了,但是这件事情的影响远远没有过去,夫妻在以后的生活当中遇到了困难不要拿孩子出气,因为孩子也是有生命的,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剥夺他的生命权利。

看到这个视频我心中波澜起伏,又是一起人间悲剧上演了;

酒后的父亲当然要负全部刑事责任,酒醉不能成为借口;

抚养问题更不是理由,那是你们父母的责任,孩儿无辜;

如果是因为抚养问题而摔孩子,证明你们都不想要他;

一次摔下有可能说意外,但是两次你就是故意谋杀了!

自己的孩子,你可以打骂,但是不可以剥夺他的生命;

如果是冲动暴力型的父母,请放过孩子;

如果是缺乏对冲动的控制力,请放过孩子;

为什么我们能看到这个视频?拍视频的人可以阻止?

不要将这位父亲的恶行迁怒于他人,没有拍摄人,我们能获知真相吗?

请不要道德绑架拍摄人,他的拍摄就是为该案件取证;

如果这位拍摄人不是孩子母亲,就请不要处罚他;

视频中你看到的可能是见死不救,但实际情况你不得而知;

相信他能将视频传播出来,就是对犯罪的抗争;

可恨恶父摔幼童,没有任何借口可以找,必须严惩;

不应道德绑架拍摄人,黑夜给了我们一双黑色的眼睛;

黑色的眼睛是用来寻找光明的,拍摄人只是用了他的方式来寻找光明!

这个孩子太可怜了,被自己的爸爸活生生的摔死了,而母亲却在旁边拍视频,而不是出手阻拦!!

孩子是刘某和女友冯某非婚所生,才两岁多。刘某酒后因孩子抚养问题与冯某发生争吵,将小孩多次抛摔在沙发上,后孩子受伤,抢救无效死亡。

据小区的邻居反映,他们才搬到事发的小区两个月,夫妻经常吵架,女的40岁左右,腿脚不太方便。

按常理说,刘某摔打孩子,孩子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声,作为母亲,冯某本能反应应该阻止,但她却没有这样做,反而拍下了刘某摔孩子的视频。这其中的原因,警方还在调查,还没有公布。

但不难猜,两人因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吵时,都在气头上。在酒精的作用下,刘某把气撒在了孩子身上。虎毒不食子,这个男人出手这么狠,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坐牢是逃不掉的。那么冯某有责任吗?

作为孩子的母亲,在小孩人身安全受到侵害时,冯某有保护其人身安全的责任。应该保护而未保护,从而造成危害结果发生,她的行为间接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估计也难逃惩罚。

孩子的母亲或许说她有苦衷,她身体不便,但这都不应成为借口,生下他就应该对他负责。

在**和电视剧中,为了增加戏剧效果和视觉效果,可能会出现受害人从高楼掉下来后摔死,尸体躺在离大楼楼底地面几米远的情况。但这种情况并不符合真实的物理学原理。

根据牛顿第二定律,物体下落的速度和摔落高度有关,而摔落高度的增加会导致速度的增加。因此,当物体从高处掉下时,摔倒的位置应该是紧贴地面,而不是离地面几米远。

如果受害人从高楼掉下来后摔死,尸体离地面几米远,那么很可能是因为在拍摄时使用了特效或者悬挂装置等,让尸体悬空或者离地面一定距离,以达到戏剧效果。这种情况只是**和电视剧的虚构情节,不应该被当作真实事件的表现。

法律主观:一、喝酒喝死了一桌人都有责任吗喝酒喝死了一桌人不一定都有责任,一起喝酒喝死人了的,同桌人如果具有先行义务行为,如劝酒、灌酒等,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但如果是同桌人不存在上述行为,而是喝酒者自己执意喝酒的,并且同桌人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二、一起喝酒的人死了赔多少钱一起喝酒的死亡,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更高赔偿多少。如果确实是“酒友”的责任可以上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三、喝酒死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酒后死亡三年起诉无效,情况如下:1根据最新规定时效统一为三年;2公民与他人发生了纠纷无法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时,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的途径来解决的,在提出诉讼时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证据,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根据所描述的情况,双方属于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无法认定为工伤。

2根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3雇佣损害赔偿,当事人可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直接解决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