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法律分析:1、企业在住所或经营场所内设的仓库等不对外提供服务的机构,属于对内服务的行为,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但承包给他人经营的除外)。2、企业在住所或经营场所外设的仓库等,并在仓库内从事简单的分装、打包等行为的,应该按照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
法律分析:1、企业在住所或经营场所内设的仓库等不对外提供服务的机构,属于对内服务的行为,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但承包给他人经营的除外)。
2、企业在住所或经营场所外设的仓库等,并在仓库内从事简单的分装、打包等行为的,应该按照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
3、营业执照由工商部门办理。在实行社会综合治理的当下,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部门(包括街道办和居委会)有提醒办理营业执照的义务。
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九条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公司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册资本;
(五)实收资本;
(六)公司类型;
(七)经营范围;
(八)营业期限;
第七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分析:可以。这个没什么具体规定。只要不存放危险品就行。目前,使用性质改变,还没有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