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国家禁毒办:增列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

装修宝典012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国家禁毒办:增列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第1张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国家禁毒办:增列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
导读: 1、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国家禁毒办:增列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2、中国禁毒工作的更高领导机构是3、日本的禁毒政策4、中国禁毒委员会会标的含义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11月26日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新精神活性物质在我国管制情况,以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11月26日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新精神活性物质在我国管制情况,以及《非药用类 *** 品和 *** 列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后国家禁毒办的落实措施。

据国家禁毒办副主任魏晓军介绍,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非药用类 *** 品和 *** 列管办法》,以对国际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一次性增列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全部为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品种,覆盖了当前全球8大类新精神活性物质。与我国传统的 *** 品和 *** 列管方式相比,新《办法》规定,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等非药用类精麻药品的管制以国家禁毒主管部门即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为主负责,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卫生计生委,共同进行品种的调整。既把联合国已管制或已在国内形成现实滥用危害的品种纳入列管范畴,也把我国有生产、无滥用但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已造成滥用危害作为列管的标准之一。评估工作规范明确了“成瘾性或成瘾潜力、吸食危害性、制贩走私非法性、滥用及扩散性、国内外社会危害性”五项评估标准,并规定国家禁毒办可根据实际监测情况及时启动列管工作,从专家委员会风险评估到完成列管立法程序一般不超过9个月。

新《办法》的出台,是对我国既有精麻药品管理工作的有效补充,体现了将药用类和非药用类精麻药品分开管制的工作机制,更加符合工作实际,更能满足工作需要。同时,新《办法》充分考虑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特点、制贩滥用形势和实际危害,是中国 *** 及时应对突出毒品问题、全面推动禁毒工作发展的创新举措,也是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对国际禁毒事业的积极贡献。

国家禁毒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禁毒办将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加强滥用监测、风险评估、进出口查缉、法律惩处等工作,全面排查摸底,及时掌握列管品种的生产、走私、滥用情况及变化,梳理排查有关公司、人员信息等,加强核查和打击,组织开展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监测工作,尽快制定新精神活性物质检测标准,提升检验鉴定能力,推动更高法、更高检等部门及时制定新增列的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定罪量刑标准。

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国家禁毒委员会是中国更高的禁毒领导机构,委员会主任由公安部部长担任,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公安部禁毒局,主要负责研究制定禁毒方面的重要措施和政策,协调有关毒品的重大问题,统一领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国家禁毒委员会成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公安部

1、掌握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

2、组织、指导、监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毒品预防教育、禁吸 戒毒、禁种铲毒工作, *** 品、精神药物安全管理和 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以及因毒品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的监管改造工作;

3、履行国际禁毒公约义务,统一协调禁毒国际合作。

二、中央宣传部:

1、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禁毒委员会有关禁毒工作的部署和指示精神;

2、参与制定禁毒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

3、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宣传国家禁毒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禁毒知识和禁毒斗争的成果、经验、先进典型及重大活动。

三、卫生部:

1、监督地方各级 卫生行政部门对戒毒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工作,组织协调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取缔非法设立的 戒毒医疗机构;

2、制定戒毒治疗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对 强制戒毒所、劳教 戒毒所、戒毒医疗机构从事医疗和护理工作的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3、贯彻“ 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对经吸毒引起的传染性疾病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治疗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

4、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部 *** 品和精神药物的管理并规范使用,加强处方管理;

5、指导戒毒治疗科研工作,鼓励积极探索新的临床戒毒治疗 *** ;

6、配合公安机关和 司法行政机关开展 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 *** 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一、对吸毒者的治疗——心理援助、防止复吸

目前毒品中的代表是以 *** 、可卡因为主,吸毒者对 *** 、 *** 、 *** 等药物的依赖性也很强,人们一旦沾染上毒品仅靠自己的意志力是很难戒掉的,不仅如此吸毒还会给人们的身体和精神带来极大的危害。

日本的禁毒人员通过努力,在掌握了麻醉剂和 *** 使用者的实际情况后,与分布于日本各地的吸毒者辅导员、缉毒员、保健所、心理健康中心及医疗机构共同努力,为吸毒者的治疗和回归社会提供了大量帮助。因为药物滥用不仅是吸毒者的个人问题,还威胁到家人等的生活,所以为接受吸毒者的咨询特别设置了专用的 *** 。

二、与国外有关机构的国际合作

日本及国际禁毒机构通过国际合作,加强了对毒品和违禁药物在各制造地区的监管。如 *** 在菲律宾、泰国、朝鲜等东亚、东南亚地区制造相当猖獗;可卡因在哥伦比亚、玻利维亚、秘鲁等南美地区制造泛滥; *** ( *** )等合成毒品则在荷兰、波兰、比利时等欧洲各国制造的比较多。以上各国及地区制造的毒品被国际贩毒组织秘密输往世界各地,由此毒品交易产生了巨大的非法利益。毒品犯罪也更加猖獗,国际社会为严厉打击毒品交易正在做着不懈的努力。

日本的缉毒处为了歼灭国际贩毒组织,积极推进与各国调查机关的情报交换,并在合作调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极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联合国 *** 品委员会(CND)和亚太地区缉毒局局长会议(HONLAP)等国际组织建立联系。此外,应UNODC等的要求,为防止麻醉剂、 *** 等的原材料的不正当流通,对出口国和中转国进行了限制。与此同时,还特别研发出了防止 *** 原材料不正当流出的信息共享系统,与国外机构的合作是日本缉毒部门的一项重要措施。

三、防止药物滥用的宣传、教育活动

药物滥用作为在全球范围内急需解决的问题,在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下,1987年6月在维也纳举行的联合国(国际禁毒会议)上,与会各国达成了制止药物滥用措施的共同宣言。同时,把会议结束日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各国把这一天作为禁毒宣传的普及日。

日本在禁毒处、缉毒官和禁毒 *** 员以及具有专业禁毒知识的人员们的共同努力下,进行了正确的禁毒知识宣传及限制类药物的知识普及,并在日本各地建立了药品 *** 滥用防止中心。在各都道府县药物滥用防止指导员的通力合作下,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日本在校生及广大青少年进行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如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与626“国际禁毒日”主题相关的街头宣传活动,每年10月到11月还定期举办“防止滥用毒品药物及 *** ”的宣传演讲活动。各大学也会在开学典礼前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图标中间的“禁”字是图标的主题-禁毒,禁字的形象是一只鹰,鹰的眼睛呈五角星的形状,表现了禁毒委员会的威严。鹰的尾巴是三把利剑的形状,字母的下面是一个被压扁的“毒”字,表现出禁毒委员会要和毒品抗击到底的信心,NNCC,是禁毒委员会的缩写。

国家禁毒委员会是中国更高的禁毒领导机构,成立于1990年。

该委员会主任由公安部部长担任,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公安部禁毒局,主要负责研究制定禁毒方面的重要措施和政策,协调有关毒品的重大问题,统一领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中文名

国家禁毒委员会

外文名

China National Narcotic Control Committee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属性

中国更高的禁毒领导机构

类别

*** 机构

主管部门

国务院

成立时间

1990年

现任主任

赵克志

机构设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的通知

国办发〔200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禁毒委员会《国家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毒品泛滥祸国殃民,危害极大。禁毒是长期、艰巨、复杂的 社会系统工程,关系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社会安定,是各级党委、 *** 和禁毒领导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家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国家、民族和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禁毒工作,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组织全社会的力量开展综合治理,为禁绝毒品而努力奋斗。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五日

成员主要职责

(国家禁毒委员会 二 ○○○年十二月)

为切实履行国家禁毒委员会对外负责禁毒领域国际合作,履行国际禁毒公约义务;对内统一领导全国禁毒工作,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开展禁毒斗争的职责,充分发挥国家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共同搞好禁毒工作,现将国家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在禁毒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划分如下:

公安部:

一、掌握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

二、组织、指导、监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毒品预防教育、禁吸 戒毒、禁种铲毒工作, *** 品、精神药物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以及因毒品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的监管改造工作。

三、履行国际禁毒公约义务,统一协调禁毒国际合作。

中央宣传部:

一、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禁毒委员会有关禁毒工作的部署和指示精神。

二、参与制定禁毒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

三、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宣传国家禁毒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禁毒知识和禁毒斗争的成果、经验、先进典型及重大活动。

卫生部:

一、监督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戒毒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工作,组织协调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取缔非法设立的 戒毒医疗机构。

二、制定戒毒治疗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对 强制戒毒所、劳教戒毒所、戒毒医疗机构从事医疗和护理工作的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三、贯彻“ 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对经吸毒引起的传染性疾病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治疗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

四、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部 *** 品和精神药物的管理并规范使用,加强处方管理。

五、指导戒毒治疗科研工作,鼓励积极探索新的临床戒毒治疗 *** 。

六、配合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开展 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工作。

海关总署: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 海关监管区内和沿边沿海规定地区开展禁毒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走私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

二、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和 *** 品、精神药物进出口的监督,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更高人民法院:

一、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 专门人民法院对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进行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直接审理更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 之一审毒品犯罪案件;各高级人民法院、 *** 军事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提出上诉或人民检察院按照 二审程序提出抗诉的毒品犯罪案件;更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毒品犯罪案件。复核未经授权的各高级人民法院、 *** 军事法院审理的毒品死刑案件,以及虽经授权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改判 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在 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毒品犯罪案件;刑法第八十一条之一款规定的特殊情况的毒品假释案件。

三、对毒品犯罪案件审判中出现的具体法律问题做出司法解释。

四、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五、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同与我国签订司法协助条约的国家法院之间相互请求代为一定诉讼行为事宜进行审查。

更高人民检察院:

一、协调 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禁毒工作中的关系。

二、领导、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毒品犯罪案件的审查 批准逮捕、 审查起诉和抗诉工作,以及对毒品犯罪案件涉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犯罪的立案侦查工作。

三、依据 审判监督程序,对各级人民法院对于毒品案件生效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四、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毒品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和 刑罚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五、组织、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禁毒专业培训,提高禁毒执法水平。

外交部:

一、根据我国外交工作总体方针和 国别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对禁毒领域的涉外事项进行政策把关,处理禁毒领域国际合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参与制定禁毒领域国际文书。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禁毒对外宣传工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把禁毒事业发展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禁毒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与协调发展。

二、按规定程序统筹安排用于禁毒基本建设的投资和利用外资计划。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一、从制定产业政策和调控当前国民经济运行的角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涉及禁毒的产业政策,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非法药品生产企业。

二、负责制定化工行业、轻工行业易制毒产品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化工行业、轻工行业易制毒化学品重点生产企业的生产协调和监管,规范销售渠道;配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审批和调查核实工作;配合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做好打击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活动的工作。

教育部:

一、制定教育系统开展禁毒教育工作的政策、规划,将禁毒教育作为大、中、小学德育和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日常教育工作。

二、加强对学校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有关学校防毒、禁毒的制度和措施,明确校长是 之一责任人,把学校无吸毒、贩毒现象作为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的一项基本目标。

三、加强对大、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和禁毒教育,提高其防毒、禁毒意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全社会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国家安全部:

一、收集国际毒品犯罪组织的情报,以及世界各国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工作经验,为我国研究制定禁毒政策、措施提供参考。

二、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情报安全机构,就国际毒品形势、反毒斗争业务等方面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三、完成中央交办的反毒品方面的专项工作。

民政部 :

一、加强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促进禁毒、戒毒政策的落实。

二、救济符合社会救济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 更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戒毒人员及其家属。

三、加强对禁毒社团的管理,支持其依法开展工作。

四、做好对禁毒英烈的抚恤工作。

五、协助公安机关对被收容人员进行禁毒、戒毒宣传教育,并对其中的吸毒、贩毒人员做好审查、移交工作。

司法部:

一、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并将其纳入普法教育规划。

二、依法收容 强制戒毒的 劳动教养人员,积极做好强制戒毒、治疗康复和矫治恶习工作,努力降低复吸率。

三、负责对在监狱服刑的涉毒罪犯的关押改造工作,依法执行刑罚,做好教育改造工作,不断提高改造质量,努力减少重新犯罪。

财政部 :

一、根据禁毒实际情况和工作任务,对禁毒、戒毒等所需费用,在财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做好对缉毒缴获的毒资、非法收益和罚没财物的管理工作。

三、研究制定禁毒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禁毒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农业部:

一、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 品原植物的种植单位,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当年国家指令性生产计划;负责种植单位生产和加工的组织、管理及生产基地建设规划;协调主、副产品价格和供销事宜,协助做好生产、加工和收贮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负责 *** 品原植物种子选育、引进、审定、应用管理,承担 *** 品原植物种质资源搜集、保存和鉴定工作。

三、协助有关部门指导 *** 品原植物的禁种和铲除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利用境外农作物替代 **种植工作和境内 *** 改植工作,不断提高替代和改植技术。

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兽用 *** 品的供应和 使用管理办法。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一、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和修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政策,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在维护合法贸易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防止易制毒化学品通过非法贸易流入国内外制毒渠道。

二、检查、监督、指导地方各级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央企业贯彻执行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督促其做好对本地区或本系统进出口企业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初审工作。

三、负责对各类进出口企业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进行审批,签发进出口许可证。

四、加强国际合作和部门协调,按照国际禁毒公约有关规定和国家禁毒委员会的要求,配合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对重要、敏感的易制毒化学品强化管制力度,开展国际核查,避免流入非法渠道。

五、了解掌握外经贸领域禁毒工作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调整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

文化部 :

一、发挥文艺团体及各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的作用,运用各种艺术形式宣传国家禁毒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支持、鼓励文艺工作者通过艺术创作反映禁毒斗争中涌现出的英雄事迹,揭露国内外毒品犯罪分子的罪恶,揭示毒品对人类生命、社会秩序、家庭和个人幸福的严重危害性。

三、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的部署,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重大宣传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

四、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娱乐场所的管理。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一、指导各电台、电视台开展禁毒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协调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宣传报道禁毒工作。

二、支持、鼓励广播**电视工作者创作反映禁毒题材的**、电视和广播节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组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对工商企业、市场的监督管理,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流通领域及娱乐场所中发生的毒品犯罪行为;对查实参与贩毒、非法贩卖易制毒化学品、 *** 品、精神药物的经营单位,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宣传教育工作。

国家林业局 :

一、协调地方 林业主管部门,配合地方人民 *** 做好东北和内蒙古国有林区毒品原植物的禁种和铲除工作,依法打击林区毒品犯罪活动。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林区禁毒宣传工作。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履行麻醉品管制国际公约义务,负责 *** 品、精神药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 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麻黄素的生产、销售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国 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定期向国家禁毒委员会报告全国药物滥用监测情况。

五、负责组织审核 戒毒治疗方案及康复模式的研究工作。

六、负责组织麻醉品专家委员会对全国戒毒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七、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戒毒医疗机构,开展药物滥用社区防治和预防教育工作。

*** 总参谋部:

一、协调军队有关部门,做好军队内部的禁毒工作。

二、支持、协助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全国总工会:

一、提出全国工会系统参与禁毒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组织协调直属新闻单位,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群众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共青团中央:

一、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青少年中普及禁毒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科技、体育活动,丰富青少年精神生活,教育青少年远离毒品。

三、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禁毒专项斗争和有关禁毒工作。

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涉毒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五、广泛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 *** 岗”活动,协调与青少年事务有关的部门共同禁毒。

全国妇联:

一、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教育妇女远离毒品。

二、把禁毒工作作为各级妇联参与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实行目标管理,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推动禁毒工作。

三、组织、动员妇女积极参与禁毒斗争,特别是参与社会帮教工作。

四、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特殊作用,努力做好家庭毒品预防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