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房产管理局

装修宝典036

苏州市房产管理局,第1张

苏州市房产管理局
导读:12个处室正科级建制(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和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办公会议和全市房管系统会议的组织与协调;督促检查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负责局重要文稿起草、公文处理、文印、通讯、印章管理、文书档案

12个处室正科级建制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和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办公会议和全市房管系统会议的组织与协调;督促检查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负责局重要文稿起草、公文处理、文印、通讯、印章管理、文书档案管理、保密工作;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负责机关后勤事务工作。

负责人:丁乔华 王木水 *** :65224906 65242641

(二)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工作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设置调整、人员调配、劳动工资、干部考察、年报统计;负责局系统出国(境)人员的政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工人定级和工人 *** 的申报考核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和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奖惩等工作;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并加强对直属单位的指导;负责局系统人才开发;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负责人:曾柳龙 *** :65222190 65222227

(三)计划财务处

负责编制全局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负责申报下属各开发单位建设项目的立项及年度投资计划;审核基层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审计基层单位财务工作;考核县级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的年度业务指标;编制全局当年经济工作责任指标、目标指标,并负责检查考核;负责房产统计,汇总会计报表,分析财务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资料。

负责人:谢朝华 谢强 *** :65225220

(四)信息(法制)处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市信息办的业务指导下,综合协调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局域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 *** 及其设备的高效、安全、经济地运行;负责本系统网站的建设、日常维护管理以及“中国苏州” *** 门户网站、市综合信息网有关栏目的维护和信息采集、提供工作;负责本系统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及安全保障系统的开发、维护和管理。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配合市信息办做好信息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定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定、报批和批准实施后的解释、汇编工作;开展行政执法、实施行政执法监督、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 ;组织房产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及行政赔偿。

负责人:冯晓东 许和平 *** :65242640

(五)物业管理处

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招投标,审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确认物业管理项目范围,实施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年报工作;会同物价部门管理物业管理收费;对全市物业管理企业及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进行考核评比;负责异产毗连房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业主委员会的登记确认,检查考核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等级;监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基金工作。

负责人:吴宁 王丽君 *** :65245557

(六)公房管理处

负责全市公有房屋的行政管理;组织实施市区各房管部门对公有房屋实施租赁、修缮、改造、改善、防汛防台等工作;对全市修缮施工企业进行资质管理;负责市区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包括直管房产的划转、出售、交换、购置等工作;负责市区廉租房建置、分配、管理工作的实施。对各县级市、区的公房管理进行指导。

负责人:俞国祥 周雪瑾 *** :65224323

(七)住宅产业处

负责制订房产市场建设的规划和设计;负责对房产交易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关系;负责房产 *** 、抵押、商品房预售、外销、房屋置换、房屋使用权 *** 以及对全市房屋租赁、中介等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对房产交易实施房产行政执法和监察。

负责人:陈登火 严敏 *** :65227224

(八)技术处(总师办)

负责全市的住宅建设科学技术;制订住宅建设标准、规范;负责系统内部的科技项目立项和成果评审;负责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新技术、新材料;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督促检查系统内的生产安全;负责白蚁防治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房产科技情报网工作。

负责人:汪建民 *** :65219423

(九)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负责市区房改方案及政策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审批公有住房出售、住房货币补贴,核准房改房上市交易等业务,检查指导市区各系统单位和县级市的房改方案实施工作;参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的拟订、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拟订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政策并实施管理;检查指导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计划、相应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

负责人:徐郁文 彭涌湖 *** :65214096 65214452

(十)房政和落实私房政策处

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等房产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房源的资金筹集,做好腾退房住户的安置和搬迁工作。

负责人:吕培础 钱哲 *** :65233295

(十一)纪检组、监察室(由市纪委派驻,合署办公)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党纪、政纪;开展廉政教育、制定局系统的廉政措施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负责检查驻在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局各直属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实施 *** 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负责驻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和正确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举报;负责对党员干部的申诉、检举、控告的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教育、检查工作,对科级干部进行考廉。指导局各直属单位党的纪律工作,对局各直属单位重大建设项目及房地产管理业务活动中的执纪情况进行监察监督。

负责人:杨树德 *** :65222217

(十二)机关党委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负责安排局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中心组的理论学习;负责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 *** 思想、 *** 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党员的管理工作,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和直属单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负责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负责所属的局系统党支部的管理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地开展工作。

负责人:钱毓静 *** :65226124

下设5个直属单位:

苏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

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处

苏州市白蚁防治管理处

苏州市房产管理局直属房屋所

房屋拆迁补偿决定书范文一

征收部门(以下简称申请人):xx市xx区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住所地xx市xx区潮鸣寺巷潮鸣苑16幢东单元。

法定代表人朱卫东,主任。

被征收人(以下简称被申请人):陆xx。

根据杭下政征字〔20xx〕1号《xx市xx区人民 *** 关于地铁2号线建国路站房屋征收决定》,申请人组织实施地铁2号线建国路站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因与被申请人未能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申请人于2014年4月11日书面向本机关申请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提交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申请书 和相关证据材料。本机关于2014年4月14日受理后,指定丁晓玲担任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听证会主持人,张伟钢、张蓉晖担任听证员,孙少燕担任记录员。2014年4月14日本机关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申请受理通知书》、《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申请书》和《陆xx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送达被申请人,并于2014年4月22日组织召开房屋征收补偿听证会,公开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评估机构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和社区代表的意见。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未到会。2014年6月27日,本机关将《房屋征收补偿方式选择告知书》以及拟用于产权调换房屋评估报告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寄来回复函,明确表示不同意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

为保障公共利益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地铁2号线(建国路站)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之规定,本机关作出补偿决定如下:

一、申请人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补偿被申请人。申请人应当给予被申请人xx区凤起路60号3单元401室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款人民币425552552元。货币补偿补偿款组成如下:

1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款(不含装修及附属物):3360232元

2 货币补贴(房屋评估价格20%):67204640元

3 新购房屋税收补贴和奖励(房屋评估价格5%):16801160元

4 临时安置费(10234㎡×44元/月㎡×12个月):5403552元

5 搬家补助费(发放1次):1200元

二、被申请人应当配合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进行评估,申请人应当根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另行支付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补偿费以及 *** 移机和有线电视、管道煤气、宽带网迁装等迁移费用。

三、被申请人必须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搬迁腾空xx区凤起路60号3单元401室住宅房屋交付申请人。

被申请人如不服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xx市人民 ***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直接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且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本机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房屋拆迁补偿决定书范文二

征 收 人:xx市人民 *** ,地址:贤良路333号。

被征收人:王xx(房屋所有权人),男,1979年10月08日出生,住址:浙江省xx市xx镇xx村xx路xx号,身份证号码:xxxx0219xxxxxxxxxx。

被征收人:蒋xx(房屋共有权人),女,1981年11月05日出生,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xxxx0219xxxxxxxxxx。

因旧城改造和xx公园项目建设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人于2013年8月12日依法作出xx市老 *** 地块(一期)房屋征收决定(龙政发〔2013〕97号)。本次征收活动的房屋征收部门为xx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征收实施单位为xx市旧城改造开发有限责任公司,xx市华楼房地产评估事务所为被征收人选定的被征收房屋评估机构。

一、基本情况

被征收人坐落在xx市清风路12号的房屋位于规定的征收范围,房屋所有权证号为xx市字第00102xxxx号,共有权证号为xx市字第00102xxxx号,建筑面积585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认定为附属用房面积374平方米。

二、争议事实和理由

《老 *** 地块(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征收时间为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月20日,提前签约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5日,腾空搬迁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0日,并予以公告。被征收人的房屋坐落在该征收范围内,在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时间内,因被征收人提出补偿要求超出了《老 *** 地块(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故未能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

三、补偿决定内容

(一)货币补偿方式

对被征收人的货币补偿金额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为人民币35453188 元;搬迁费为人民币1500元;临时安置费为人民币526680元,共计补偿为人民币36129868元,全部存储在建设银行南桥支行xx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专户。

(二)产权调换方式(现房安置或期房安置)

如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按市 *** 公布的《老 *** 地块(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安置地点和安置原则选择安置房屋,并由房屋征收部门与其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以上两种补偿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其一。

(三)过渡方式

被征收人根据《老 *** 地块(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选择过渡方式。

(四)补偿决定依据和理由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之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和《老 *** 地块(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有关规定,因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作出本决定。

(五)权利和义务

被征收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搬迁被征收房屋。

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 ***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本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征收人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屋拆迁补偿决定书范文三

征收人:苏州市人民 *** 住所地:本市三香路998号被征收人:朱鸣婵,女,1977年8月5日生,户籍地址梅巷新村7幢二单元104室苏州市人民 *** 于2012年11月19日作出苏府征〔2012〕11号房屋征收决定,对梅巷片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二标段)项目范围内所涉房屋实施征收。房屋征收部门为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建设和市容市政局(原苏州市平江区人民 *** 房屋征收办公室)。梅巷新村7幢二单元104室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梅巷新村7幢二单元104室系私房,产权人为朱鸣婵,所有权证号:苏房权证市区字第10165462号,房屋登记建筑面积为49平方米,经测绘建筑面积为5182平方米,另有违法建筑面积243平方米。朱鸣婵名下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一本,土地使用面积为199平方米。被征收人以梅巷新村7幢二单元104室房屋向苏州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设立抵押,贷款7万元,债务履行期限2008年12月至2013年12月11日,至2013年8月13日尚欠贷款余额338933元。该处房屋内有户口簿一本,户主朱鸣婵。隔壁103室房屋产权人仲善雯为朱鸣婵的母亲,两套房屋打通由母女两人共同居住。被征收人采用多数决定方式,选定了江苏正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评估机构。经江苏正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评估价值为425805元,装修及附着物价值为65977元,违法建筑残值为3645元。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为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5个月(2012年11月20日至2013年4月19日)内,后延期至2013年5月5日。在签约期限内房屋征收部门依法将房屋征收分户评估报告等材料送达被征收人。经多次协商,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未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签约期届满后,房屋征收部门依法将房屋征收补偿告知书送达被征收人,并告知其可以在房屋征收补偿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就补偿方式作出选择。在房屋征收部门告知的期限内,被征收人仍未对补偿方式作出书面选择,亦未出席征收部门于2013年8月9日召集的房屋征收协商会。据此,征收人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四十条及《梅巷片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二标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之规定,决定如下:一、对被征收人朱鸣婵(户)实行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补偿被征收房屋房地产评估价值425805元,装修及附着物价值为65977元,合计491782元。支付前应将被征收人朱鸣婵所欠贷款余额先行拨付给苏州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余款支付给被征收人朱鸣婵。二、产权调换房源地点在:长江花园三区14幢102室(公安编号),建筑面积为5866平方米,房屋经江苏正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按与被征收房屋同一 *** 评估,房地产评估价值为424288元。三、之一项与第二项相抵后,互结产权调换差价。四、补偿被征收人朱鸣婵(户)搬迁费1200元,违法建筑残值3645元,移装固定设施补助费等按项目规定领取。五、被征收人朱鸣婵(户)应当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办毕搬迁手续,携实际使用人搬迁至产权调换房内,腾让梅巷新村7幢二单元104室全部房屋交征收实施单位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建设和市容市政局验收后拆除。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江苏省人民 ***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本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征收人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00平方的办公室装修大概要多少钱?办公室装修主要涉及到这方面的价格:办公室地面装修(瓷砖,木地板,地毯,塑胶地板)、办公室顶面装修(石膏板吊顶,矿棉板/硅钙板吊顶,喷漆,方通)、办公室墙面装修(乳胶漆,墙纸)、隔断工程装修(石膏板隔,墙玻璃隔断,轻质砖隔墙)、强电改造、弱电改造、消防、空调、办公家具价格等其他杂项。

1、办公室基本装修价格,通常在400-600元/平米左右,包括了基础的硬装部分,没有太多的复杂造型设计,比较适合用在实用型的公司中。

2、办公室中档装修价格,价格在600-1000元/平米左右,不同于基础装修,中档装修需要有一定的设计或是户型的改造,对装修的效果以及电路改造有特殊的要求,比较适合用在中型的公司中。

3、办公室高档装修价格,价格大概在1000元/平米以上,甚至是更高价,对装修材料档次以及品牌有一定要求,在设计上也涉及不同的要求和工艺,项目内容上也比较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