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噪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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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噪音规定,第1张

装修噪音规定
导读:房屋装修会产生大量噪音,给居民带来很大困扰。那装修噪音规定有哪些?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

房屋装修会产生大量噪音,给居民带来很大困扰。那装修噪音规定有哪些?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则规定,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以及乡村居住环境的噪声标准值,白天等效噪声值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商业、工业混杂区的等效噪声值为60分贝,夜间为50分贝;城市中交通干线两侧,白天噪声的等效噪声值为70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违背以上四种的属于噪音扰民。其中,明确规定在休息时间装修房屋,干扰他人休息的行为将被处以警告,警告后仍不改,将受到200~500元处罚。

白天装修噪音扰民标准

装修一般都会选择在白天,但白天装修也会扰民,那白天装修噪音扰民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白天噪音扰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规定》,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限值:

1、疗养区、别墅区、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

装修电钻到80分贝算扰民吗

装修电钻产生的噪音是不能让人忍受的,那装修电钻到80分贝算扰民吗?

装修电钻到80分贝是算扰民的,按照我国相关规定,白天装修电钻所发出的声音不得超过60分贝,晚装修电钻声音则不能超过45分贝。由此可见,装修电钻声音达到80分贝,无论是在白天还是晚上都是算扰民的,居住者可以到小区物业处投诉。

对于已有居民入住的小区来说,房屋装修不能在大家的休息时间进行,必须要避开这个时间段,按照我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每天中午12点至下午14点,还有下午18点到次日8点,这个时间段中是不能进行噪音较大装修活动。因此,范房屋装修的时间可以定在每天早上八点后到下午六点前,并且要避开中午12点到下午14点这两小时的休息时间。另外,在装修时候必须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施工时间来进行,不能提前或超时进行施工,以免影响邻里之间的感情。

新房到手之后,对于准备装修的业主来说,可以先将自己的房屋装修计划打印一份出来,然后贴在小区的宣传栏中,告知小区业主们自己准备动手装修房屋了,计划中要将装修的日期及每天工作的时间都写清楚。

8点就开始装修能报警吗

生活中不少人遇到过邻居8点装修的情况,那8点就开始装修能报警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草案中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如遇噪音扰民,可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城管、110协商解决。

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上就是关于装修噪音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中有说明,法定的节假日休息日,包括平时的工作日,早上的8-12点,下午2-6点,这个时间段不能够装修。扰民法律规定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了。

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其他时间段装修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中午和晚上休息的时间段避免施工。

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 *** 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1、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

2、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

3、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4、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