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女租客装修一年霸占房子,房主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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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女租客装修一年霸占房子房主该怎么办
导读:近日,武汉出现一奇葩女租客,她不交房租,并霸占房屋一年,还擅自装修房子,换了门锁,安了三个摄像头,当起了“女房东”,房主也拿她没有丝毫的办法。这事看着就让人生气,租房子的女子是叶女士。1年前,房主马先生的夫人在熟人的介绍下,将房子租给了叶女

近日,武汉出现一奇葩女租客,她不交房租,并霸占房屋一年,还擅自装修房子,换了门锁,安了三个摄像头,当起了“女房东”,房主也拿她没有丝毫的办法。

这事看着就让人生气,租房子的女子是叶女士。1年前,房主马先生的夫人在熟人的介绍下,将房子租给了叶女士,但是双方并没有签订任何租房间合同。房主本人久居广州,他本人并不知晓此事。

入住前,叶女士只是跟房主马先生的婆婆打了一声招呼就住进去了。她说房租什么的,我照付就对了。老人家也没多想就同意了,毕竟还是熟人介绍的。但是叶女士交了4个月的房租后,后面就不再给房租了。

据房主亲戚介绍,房主的婆婆有点精神上的病,这个全社区的人都知道。叶女士就是利用这一点,从婆婆那里把相关的一些证件哄骗了过来,办理了水电煤气等手续。

后面事情闹开后,房主才知道房子被租出去了,事已至此,房主马先生也认了,他和叶女士沟通,既然你要租住房子,你把房租给我。叶女士说,别急着要房租,这个房子我要买。

马先生再三强调,你买也行,但是在签订合同之前,你千万不要给房子做装修。但是叶女士却我行我素,未经房主同意,声称100万装修了房子。现在连门锁都换了,而且叶女士对外宣称,自己已经买下了这套房子。

目前马先生在广州,没法来武汉处理此事,他就委托了自己的亲家熊先生找了帮女郎来帮助他们拿回自己的房子。

期间,帮女郎和熊先生正好在小区遇到了叶女士,一个岁数不小的大妈。得知帮女郎和熊先生的来意后,她一点都不配合,也不想沟通,态度蛮横,迅速离开现场回家,紧闭房门。

目前马先生的诉求其实很简单,叶女士要么继续交房租,要么买下房子,要么就离开自己的房子。但是叶女士却任何选择都不做,就赖在马先生的家里,拒不回应。

这事咱是越看越生气,马先生自己的房子,真的就没办法了吗?

帮女郎带着马先生的亲家熊先生先后去了物业、居委会,甚至还找了民警,但是依然没有办法。此刻,房子依然被叶女士霸占着。

帮女郎和熊先生去了居委会,询问能否联系上叶婆婆,工作人员说她就在家,但是人家不开门。熊先生气得说那叶某人就是“社会败类”,她就是想处心积虑地搞我们的房子。

关于装修的事情,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叶女士曾经说房子她已经买了。同时工作人员还表示,不管你们是租赁关系还是买卖关系,装修的时候只要不影响邻居,清运垃圾,按照流程走,其余的他们也是无权过问的。

而且,物业和居委会也只能管理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叶女士的房子不管是租的还是买的,都属于个人空间,他们也没办法。

如今叶女士不仅换了门锁,而且在房子周围安装了3个摄像头,防止房主和相关人事接近房子。

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说,公众区域是不允许装摄像头的,但是叶女士声称自己的豪车停下楼下不安全,所以需要摄像头。

叶女士这手段和手法是一套一套的,很难想象那么一把年纪了,哪来得如此缜密的思维?有人甚至在想,是不是从一开始租房的时候,就是有备而来,想鸠占鹊巢。

最后,帮女郎和熊先生又去找了民警。按理说,叶女士如今已经拒绝交房租,属于严重违约行为,民警有权以非法侵入住宅,强制要求叶女士搬走的。

问题是,房主此前曾经同意将房子卖给叶女士,而如今叶女士又说用100万装修了房子,假如强行进入,人家说家里有几百万,或者有什么重要物品遗失,到时候也是有罪说不清。总之,里面的法律关系很复杂。

民警建议马先生走诉讼途径。

也有人说,此事属于民事纠纷,民警的确无管辖权,最终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

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看,叶女士未经房主马先生的同意私自装修,马先生可以要求叶女士将房屋恢复成出租前的样子。如果无法恢复,应当赔偿损失。

大家没看错,关于装修,叶女士是需要赔偿马先生的,而不是因为她说自己花了100万的装修费,就可以为所欲为了。现在的情况下,房主没同意,所以房主可以要求叶女士把房子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对此,有网友建议,马先生尽快诉讼,此事并不复杂,一定会赢。到时候叶女士如果还要耍无赖,等待她的就是强制执行。

如果叶女士胆敢阻扰执行,情节严重的,那么她将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至于叶女士投入装修的100万元,房东要不要返还呢?

不用担心。根据《民法典》第715条的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本案中,叶女士擅自装修,事先并没有取得房东同意。所以合同解除后,马先生有权要求叶女士补缴租金,而不用赔偿装修费用。不仅不用赔,还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让她再破费一笔钱。

房子装修完业主疑似赖账不付钱,工人一气之下砸毁了吊顶,这肯定是违法的行为,遇到事情即便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也不应该采取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否则就会让自己受到很大的影响。

我相信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都会十分气愤,更何况工人在装修的过程中付出了时间和精力,自后业主却不给付钱,对此都会让人无法接受这样的结局。工人再气愤也不应该一气之下砸毁吊顶,这是损害他人财物的表现,已经触犯了法律的规定,因此肯定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就会他的房子进行砸毁肯定会招来业主的不满,这样的行为其实相对比较恶劣。

在这个法治社会,遇到任何事情都不要莽撞行事,既然业主不付钱给自己,那么自己就应该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这样才会让自己的利益得到保护。可是,工人失去理智砸毁吊顶不仅仅让自己自己的心血白费,而且也是对于业主的不尊重,遇到事情可以好好地协商,不一定用这样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我看来,工人的遭遇确实值得同情,但是这样的举动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遇到事情采用野蛮的方式解决肯定不正确。

在我看来,工人的辛苦费肯定不能不给,业主即便有任何的不满意也应该好好地沟通,工人遇到这样的情况也应该控制自己的情绪,我相信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生活中遇到这样的事情一定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情,不能完全凭自己的心情,这样肯定对自己会有很大的影响。

工人遇到这样的事情也不应该用这样的方式解决,不能把自己受害者的身份演变成施暴者,这样肯定会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影响,也是违法法律的行为。遇到不公平事情的时候,保持绝对的冷静才是硬道理,这样才会让自己想出更好的办法,而不是通过这样暴力的方式解决。

这个好像是没有办法投诉的。除非周六周日的时候工作日他们还在装修。这种事情只能通过协商解决。毕竟。即使不是出租的房子。邻居装修也会影响到自己啊!你不能因为影响到自己,别人就不装修了,这也不太可能。所以多体谅,多沟通。多谅解。

这种情况还不涉及到触犯法律

房屋装修质量差,超过工期,可以先与施工人员进行沟通,施工公司应当做出相应的赔偿并支付违约金,如果过沟通后没办法解决,施工公司也拒不整改的话,就触犯了当事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规定,房屋装修逾期未能完成造成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计算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损失计算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