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装修消防报批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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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装修消防报批程序有哪些,第1张

店面装修消防报批程序有哪些
导读:这个小于300平米的不需要申报的,超过300平米的需要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报消防部门审批——出审核意见——按审核意见修改图纸——重新报审——出同意施工意见——审核原件报建设单位存档——工程施工——调试-竣工移交甲方——专业单位检测——出

这个小于300平米的不需要申报的,超过300平米的需要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报消防部门审批——出审核意见——按审核意见修改图纸——重新报审——出同意施工意见——审核原件报建设单位存档——工程施工——调试-竣工移交甲方——专业单位检测——出检测报告——报审核单位验收——现场验收——出合格意见——开业前消防检查——出同意开业意见——开业

  商铺装修没有规定必须使用铜线,一般使用铜线是因为铜的电阻率比铝更低,比较而言更加不容易因为电线过热引起火灾。

  根据《商铺装修设计方案》

  商场的电气装置和线路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电气路线和设备安装,必须符合低压电气安装规程的要求。

  2、在吊顶内敷设电气线路,应选用铜芯线,并穿金属管,接头处必须用接线盒密封。

  3、电气线路的敷设配线应根据负载情况按不同的使用对象来划分分支回路,

  以达到局部集中控制又便于检 修的原则。但在全部停止营业后,还要求做到除必要的夜间照明外,能够分楼层集中控制,并将每个楼层营业大厅内的其他电源全部切断。

  4、荧光灯所使用的镇流器必须进行一次至少连续通电使用48小时的安全试验。如能通过,则基本上能够持久使用。否则,会因镇流器发热而引起火灾。

  5、商场内自动扶梯的一切带电器件都必须封闭,以防止意外接触而造成事故。其构架、活动运转部分和机座底部应经常清除垃圾积尘,加润滑油,以防止因机件摩擦发热引发火灾。

  6、商场如设变压器,不应布置在疏散出口的旁边,有条件的应采用干式变压器,以减少发生火灾时因变压器油燃烧而增加危险程度。

商铺装修需要一级消防合格证。

商铺装修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需要消防审核,反之则不需要消防审核。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规格:型号:数量:品牌:包装:价格:北京小面积店面装修办理消防报批手续根据国家法律规定, 办公室、餐饮、商业店铺,酒店宾馆等属于人群密集型的场所装修,为保证人和财产的安全,要进行消防报批,消防设备的安装,整体布局设计要上报消防局进行审核。 本公司是一家具有专业资质的消防工程公司从业多年可为您提供消防工程施工维修保养消防施工蓝图设计。以及消防检测消防验收备案、消防整改项目实施等服务如果您在消防上遇到难题只需要您一个 *** 剩下的事情交给我们来解决收费合理我们的宗旨做一笔生意交一批朋友树一块丰碑。

1、有关建设工程的消防手续,都出自公安部令第119号《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2、“第八条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并承担下列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后半部分确定了“公众聚集场所”要经过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消防法》对公众聚集场所的定义:“第七十三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二)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三)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所以,餐厅(饭店)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在开业前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这个面积小于300平米的会直接在网上备案办理的,超过的再当地行政审批中心的消防窗口办理。

需要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四)消防设计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是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首先应出示证件。然后会询问你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消防管理情况。最后要实地检查你的各种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比如消火栓压力够不够、通道畅通不畅通、应急照明是否能正常使用等等。另外还要查看你们的内部消防制度、培训情况以及疏散预案的演练情况。

第九条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六)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