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保底条款无效还适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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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保底条款无效还适用吗,第1张

联营保底条款无效还适用吗
导读:适用。对于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因为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其无效,因此只要确实合同属于联营合同,法院则判决其无效,即使该司法解释是1990年的,也许不合时宜,但是法院只管适用,所以是适用的。无论法人型联营还是合伙型联营,联营各方是互担风险,共享利

适用。对于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因为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其无效,因此只要确实合同属于联营合同,法院则判决其无效,即使该司法解释是1990年的,也许不合时宜,但是法院只管适用,所以是适用的。无论法人型联营还是合伙型联营,联营各方是互担风险,共享利益。所谓规避联营行为,就是名为合伙型联营或者法人型联营,但却约定有一方当事人只享受利益、不担风险的联营。这样的约定,司法实践中谓之“保底条款”。

#书信函# 导语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常常需要对店面进行租赁,此时,我们可以通过店面租赁合同协议书来保障我们的权益。下面是由 为大家整理的店面租赁合同协议书范文标准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一店面租赁合同协议书范文标准版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 *** 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________万____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____%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 *** 、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 *** 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篇二店面租赁合同协议书范文标准版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之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____号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_____元/平米/月。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一年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之一年房租,以后每年租金均在当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商铺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元)作为商铺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设施及费用承担

 1、商铺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商铺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商铺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商铺,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商铺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商铺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商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 *** 、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商铺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商铺。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商铺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商铺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 *** 强制征收或拆除该商铺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______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补充约定

 1、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商铺,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2、甲方应提 *** 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篇三店面租赁合同协议书范文标准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之一条:房屋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_______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_______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元(即第二年为_______元,第三年为_______元,第四年为_______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之一期:租金为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为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为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 *** 、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 *** 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 *** 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 *** 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 ***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 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乙 *** 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实践中,经常出现此种现象:甲作为出租方将商铺出租给乙,并且明确约定乙未经甲同意,不得擅自将商铺转租给第三人。而承租方乙为了规避“不得转租”的约定及法律规定,与第三人丙签订了《承包经营协议》或者《联营协议》以此达到转租的目的,那么此种情形下《承包经营协议》或者《联营协议》的效力如何呢?

  笔者拟从法律规定、司法实践、次承租人的自我保护三个方面探讨此问题。

(一)法律规定

合同的效力判断无需从正面判断,而是判断合同是否存在可撤销、效力待定、无效等情形,如果没有,则反向证明合同有效。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 《民法总则》/《民法典》

A143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的生效

《合同法》

A44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

A502(1)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撤销合同

《合同法》

A54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民法总则》/《民法典》

A147 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A148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A149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A150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A151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注:《民法典》全面吸收《民法总则》的规定,《民法总则》对《合同法》的规定作出了修改,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

1删除“可变更”的规定;

2将乘人之危与显失公平的情形进行合并,统称显失公平。

效力待定的合同

(1)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

《合同法》

A47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 *** 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 *** 人追认。

《民法总则》/《民法典》

A45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 *** 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2)因无权 *** (但不构成表见 *** )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

《合同法》

A48(1)行为人没有 *** 权、超越 *** 权或者 *** 权终止后以被 *** 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 *** 人追认,对被 *** 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民法总则》/《民法典》

A171(1)行为人没有 *** 权、超越 *** 权或者 *** 权终止后,仍然实施 *** 行为,未经被 *** 人追认的,对被 *** 人不发生效力。

《合同法解释(二)》

A12 无权 *** 人以被 *** 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 *** 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民法典》

A503 无权 *** 人以被 *** 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 *** 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 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新增) ,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无效的合同

《合同法》

A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A53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民法典》

A15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A154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A144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A156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A506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虚伪行为与隐藏行为效力 《民法总则》/《民法典》

A146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无权处分的事实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1)买卖合同

《合同法》

A132 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 *** 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A3(2)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 A597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 *** 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2)租赁合同

《合同法》

A228 租赁物的权利瑕疵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

A15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 无效 。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16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A17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民法典》

A723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A717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718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A719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通过对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的梳理,我们可以得知判断“以承包经营或联营的方式掩盖转租的目的” 合同效力主要研究虚伪行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以及无权处分的事实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的法律规定即可,下面笔者拟对此展开详细论述。

1 、虚伪行为与隐藏行为

(1)虚伪行为的构成要件

①须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②表意人的外在表示与内心真意不符

③须表意人与相对人通谋。通谋:表意人为虚伪表示,相对人表示同意,即“双方一致的意思是表达出来的意思不在双方之间生效”。

  笔者认为乙与丙签订的《承包经营协议》或者《联营协议》,因双方的一致意思是不在双方间发生承包/合作关系,因此《承包经营协议》或者《联营协议》系虚伪行为,无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隐藏行为的构成要件

①表意人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

②表意人另外作成虚伪行为

③以虚伪行为隐藏真实的意思表示

  笔者认为乙与丙间的真实意思表示是达成租赁协议,属于隐藏行为,不因被隐藏的事实而无效。乙与丙间的租赁协议的效力,适用租赁合同的效力规则认定。

2 、无权处分的事实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1)《民法典》生效前

依据我国通说观点,“擅自出租他人之物”属于“广义上的无权处分”。根据《合同法》228条的规定,可以推定:擅自出租他人之物的事实,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无法律规定的效力瑕疵的,该租赁合同有效。

  但是根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16条的规定,可以推定:房屋租赁合同的非法转租,转租合同无效。因此,《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16条系《合同法》228条的特别规定。

(2)《民法典》生效后

   《民法典》723条对《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16条作出了修改,即规定:擅自转租的,擅自转租的事实不影响转租合同的效力,无法律规定的效力瑕疵的,转租合同有效,但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司法实践

以关键词“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全文:承包经营 ;全文:转租;法院省份:云南省;文书类型:判决书”为检索条件,共检索到判决书112篇,其中符合条件的3篇。

案号 案例名称 裁判说理

(2018)云0702民初691号王东与杨震亚、唐瑞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原告王东及其客栈管理人签订的上述合同名为承包经营合同,实为客栈转租协议,现原告抗辩称上述协议系经营权的转包,并非房屋转租并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2019)云07民终682号王东、杨震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本院认为,出租物的使用价值是出租人基于物权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具有排他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只能由出租人享有。租赁合同中关于禁止转租或获得出租人同意方可转租的约定多是出于此考虑。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也明确约定了不得转租的事项,其实质意义就是禁止上诉人通过转租获利,上诉人辩解与他人签的是“承包经营合同”而不是租赁合同,但是当对合同条款的文义解释与对合同内容的整体性解释相矛盾时,应综合运用文义解释、目的解释等 *** ,确定合同的真实意思。其所谓的“承包经营”的收益中也包含他人因使用被上诉人的房屋所支付的费用,在这个层面,上诉人这一“承包经营”行为对被上诉人的权利侵害,与“转租”并无不同。从当事人禁止转租的合同本意来讲,被上诉人主张上诉人存在违约行为,应予支持。

(2019)云01民终1087号翟伟志、李红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中被告与第三人的法定代表人签订《项目联合经营合同》将涉案房屋交由第三人使用,该合同名为《项目联合经营合同》,但结合该合同内容可以看出,被告虽以涉案房屋“出资”,但并不参与第三人经营决策,且其所获收益固定,与第三人经营的盈亏无关,亦不与第三人共担风险,该合同约定并不符合合伙联营合同的特征,而被告将涉案房屋交付第三人使用从第三人处取得固定收益的合同主要内容符合租赁合同的“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特征,故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项目联合经营合同》实为租赁合同,因此被告与第三人之间形成了转租

从法院的判决,我们可以得知在认定乙丙间的合同是真正的《承包经营合同》/《联营合同》,还是实为《租赁合同》的依据主要有:是否参与经营决策、是否收益固定、是否共担风险等。

(三)次承租人的自我保护

1、《民法典》生效前

根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来向承租人主张财产返还责任。承租人应当向次承租人返还依据无效的转租合同所获得的租金;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实际占有租赁房屋期间的占有使用费(一般按照转租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标准);二者的金额基本一致。此时,更大的损失为次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投入,双方按照过错比例进行分担。

2、《民法典》生效后

根据《民法典》723条可以推定,擅自转租的,擅自转租的事实不影响转租合同的效力,无法律规定的效力瑕疵的,转租合同有效,但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由此,当出租人拒绝追认时,次承租人可以根据《合同法》113条或114条的规定向承租人主张损害赔偿或违约金。

《合同法》

A113(1)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A114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 。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民法典》

A58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A585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 。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由此,我们可得知《民法典》加大了对次承租人的保护力度。

      综上,本文拟从法律规定、司法实践、次承租人的自我保护三个方面对“以承包经营或联营的方式掩盖转租的目的”的合同效力展开了探讨,但因笔者自身知识水平以及实务经验所限,对此问题的认识还不够深入,望各位予以批评指正。

法律分析:合法。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工程联营是指公司由总承包能力承包的工程,但是对特殊的工艺没有资质,可以和有资质的单位联营,比如,总承包企业没有钢结构施工资质,可以和专业有资质的钢结构施工企业联营,订立联营协议,共同承担相对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联合承包

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经营的承包单位联合起来承包一项工程任务,由参加联合的各单位推选代表统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共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并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相对于独立承包而言的承包方式。

联营承包

(1)承包商可通过联营进行联合,以承接工程量大、技术复杂、风险大、难以独家承揽的工程,使经营范围扩大。

(2)在投标中发挥联营各方技术和经济的优势,珠联璧合,使报价有竞争力。而且联营通常都以全包的形式承接工程,各联营成员具有法律上的连带责任,业主比较欢迎和放心,容易中标。

(3)在国际工程中,国外的承包商如果与当地的承包商联营投标,可以获得价格上的优惠。这样更能增加报价的竞争力。

(4)在合同实施中,联营各方互相支持,取长补短,进行技术和经济的总合作。这样可以减少工程风险,增强承包商的应变能力,能取得较好的工程经济效果。

(5)通常联营仅在某一工程中进行,该工程结束,联营体解散,无其他牵挂。如果愿意,各方还可以继续寻求新的合作机会。所以它比合营、合资有更大的灵活性。合资成立一个具有法人地位的新公司通常费用较高,运行形式复杂,母公司仅承担有限责任,业主不信任。、

开一个星级酒店需要什么流程

开一个星级酒店需要什么流程,现在的人们因为受到大环境的影响,所以大多数都面临着失业的风险,他们的未来就是一面迷茫,所以就有人想要自己创业,比如说开酒店,那么开一个星级酒店需要什么流程?

开一个星级酒店需要什么流程1

一、前期考察

前期考察包括当前城市酒店行业的经营状况、城市的消费水平、城市的发展前景与规划方向、酒店所处的地段与目标受众等等。

以我所筹备的酒店(以下简称W)为例:

Y市是中部地区省会城市,该市的酒店行业形势在2020年前一直处于上升阶段,大大小小的酒店、宾馆和民宿不断冒出。Y市的消费水平在整个东部地区算是很高的了,可以支持足够多数量的中高端酒店。城市的发展前景与规划方向是影响一个酒店是否能可持续的一个重要因素。Y市的发展方向是向南发展,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城南的酒店价格比城北的高出不少。

当上述情况了解的差不多时,就该考虑酒店选址的问题。酒店所处的地段是否合理,将很大程度决定酒店的客源种类与流量多少。地段的选择也决定了酒店的档次与目标受众。当然最重要的就是好的地段有没有合适的房源。所以大部分人都是先找房源,再看做哪些行当收益更大。

找到合适的房源后,各位投资者就可以联系房东或是开发商。向他们索要查看五证一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消防验收意见书。

以上证件必须拥有,否则一切都是浮云。在查看上述证件时,一定要看清土地使用性质,他决定了这片土地能做哪些行当。千万不要听房东与开发商忽悠,不然等你交了钱可就有的哭了。

当然这都是一个初入酒店行业者的简单认识。前期考察当然要由专业的人来去做,这样不仅更加准确也会更让人信服。投资者可以联系各大品牌的加盟部,他们会进行实地考察,对项目进行评估。投资者要做的就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己的资金状况与加盟部的建议来做出是否投资的决定。

W酒店位于Y市南城区;W酒店紧邻医院,周围一公里内有多家国企与中型企业;W酒店位于Y市南北干道旁;距离火车站与机场不到20分钟的车程;距离最近的地铁站不到5分钟路程;W酒店楼体通展,拥有地下停车位,有多部直达电梯。上述条件这就是我当时选择这个房源的原因。

二、办理相关证件与手续

这里我先按照开办酒店所关联的 *** 职能部门进行罗列

工商部门:《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

公安部门:《特种行业许可证》

消防部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住建部门:装修前图纸报批与装修后现场验收

卫生部门:《卫生许可证》

城管部门:招牌的备案与审批

街道办:装修前的动工许可证(部分城市需要)

银行:《开户许可证》

三、装修阶段

下面我会按照时间顺序来为大家进行整理,同时将告诉大家在何时办理何种证件与手续。

装修前大家需要成立一家公司,首先得办理营业执照。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材料可以向当地政务大厅询问,办理的流程很快,大概7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成。在办理营业执照时,有几个小点需要大家注意:

①经营范围,这里需要填写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例如住宿服务、会议服务、餐饮服务、酒店用品等。简单举一个例子,酒店提供早餐是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前提是《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里拥有餐饮服务。同理,当客人购买你酒店的枕头时,经营范围内如果没有相关内容,工商部门会对公司进行处罚。

②住所,是你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地址。该地址包括酒店的所有使用面积。举一个案例:A公司加盟H酒店,该公司负责人认为“我作为加盟方,我只用来办公,住所只需写一间办公室即可”,将住所写成XX楼X层302室。那么后续消防和公安等审批部门只检查你的302室,因为这就是你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所有地方。其它没有审批验收的地方一概不准使用。

③名称,公司的名称不可以出现其他品牌。例:A公司加盟H酒店,于是将公司名称写成“XX市H酒店”。这种情况属于侵权。

营业执照办理完成后,需要去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同时办理一个基本户。办理需要的材料可以提前向银行咨询。银行的选择可以参考每个银行的优惠政策和该银行与酒店的距离远近。

办理好开户后,需要去当地所属的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前同样需要咨询当地税务大厅需要携带的材料。税务登记证之后,一个公司才算建立起来。

在这里我要向大家解释为什么要在装修前成立一家公司。成立公司后,你就可以让对方公司开具发票,而发票可以作为一种证据可以在特殊时刻为你提供保障;别人公司给你司开具的发票也可以进行抵扣,可以在后期运营时节省成本。

设计与装修是个重头戏,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靠谱得设计公司与装修公司会对酒店的后期运营会产生相当大的影响。

如果你是加盟店,设计与装修会有专人全程把控,同时也会向你推荐靠谱得公司。无论你是加盟还是自营,设计师都会来现场实地测量,因为图纸与现场往往会有些许差别。W酒店在装修过程中就出现了设计图与现场不符施工队不得不返工的情况。这里提一下,设计图不包括消防图纸与厨房详图。

靠谱得装修队伍会让投资者省心不少,也会减少酒店后期的维护成本。我觉得装修队伍好不好,你可以去该公司的项目考察。不论是正在施工的还是已经装修完毕的,作为投资方你都得实地考察一番。都说细节决定成败,如果施工方在细节方面都能处理得当,你大可放心将项目交给他们。与装修队签合同要明确施工方式,大包还是轻包加辅料。

这里提一点,酒店的装修涉及到消防时,需要施工队具有相关资质。所以与你打交道的施工方不只一家。

设计图交付之前,你需要向当地街道办部门报备装修,划定装修范围,建筑垃圾倾倒点、围挡高度与颜色等等。你还需要与物业沟通施工时间、施工人数,是否动用明火等一些涉及到人员安全的问题。当然大家得实事求是,每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希望大家遵纪守法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设计图交付之后,施工队就可以进场了。同时你需要向当地消防部门与住建部门报图审批。在这个环节,你可以交给消防公司来做。他们拥有相关资质,同时了解怎么完善消防图纸与施工。

在装修过程中,如果投资者选择大包,大部分时刻你只需要将钱汇给施工方即可,如果选择轻包加辅料,投资者还需要配合施工方购买相应的材料。装修期间,投资者需要派专人盯紧工地,监督施工质量与施工流程,类似建筑工地监理这个角色。

在装修过程中投资者涉及的项目有:总包、弱电、空调、热水系统、石材等方面。这些都需要投资者亲自考察,稍有不慎就会吃个大亏。最直接的 *** 就是去他们做过的酒店去住一晚,问问前台和客房大姐相关信息,还可以看看网上对这个酒店的评价。

安全生产是重中之重,一切的一切都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开工。工地禁烟,施工用电安全,工人配备安全帽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

开一个星级酒店需要什么流程2

“酒店式公寓”是大家一种习惯性的说法。按照工商部门的规定,所谓的“酒店式公寓’就是一些中小型的酒店、旅馆,而要开办正规的酒店、旅馆,就需要符合相关条件,通过消防、卫生、公安等多个部门]的审批。

开办酒店式公寓必须通过消防、特行、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前置审批,然后才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去公安部门]办理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因为旅业属于特种行业,所以需要这个证件。

2、去消防部门办理的《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想要取得《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消防检查一定要通过。

3、去卫生部门办理的《卫生许可证》,旅馆属于公共场所,所以需要《卫生许可证》。

4、去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

5、去税务部门办理的《税务登记证》。

扩展资料:

酒店式公寓特点:

1、户型

酒店式公寓的户型,从几十平方米到几百平方米不等,可以满足使用者的个性化需求,在装修上统一为精装修,提供 *** 的家居设计和电器。

对于不同户型也有不同的格调,在服务上根据住户的要求提供酒店式服务的同时,附属设施还增加了银行、会所、小超市等其他项目。

2、设计

酒店式公寓项目本身的设计也是个性化的,不流于一般形式,因为酒店式公寓的客户群是知名跨国企业高级员工、经理、总裁等。

它的物业管理是由星级酒店直接管理或有酒店背景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这就消除了房东对物业管理公司水平的怀疑,可以为住客提供高档、到位的各种服务。

3、产权

业主拥有酒店独立产权。投资者通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或按揭的方式获取客房的独立产权。目前在市场上还有一种物业就是公寓式酒店,从服务内容上来看,和酒店式公寓没有太多差别。

本质区别在于,酒店式公寓可将每个客房出售给投资者,投资者拥有产权,可自住、可出租、可转售,所以它是拥有私家产权的酒店,公寓式酒店却没有产权。不过大多数酒店式公寓,投资者在一定期限内只拥有客房的所有权,而没有经营权。

4、管理

酒店式管理。酒店式公寓属于酒店的一种,同样提供各种酒店式的服务,如家居清洁、送餐、洗烫衣物、更换被单、叫醒服务,以及各种钟点等服务。

就这方面而言,产权式酒店与酒店并无二致。由于酒店式公寓的公共设施均类似酒店,故可以彰显居住者的身份和气派。

5、功能

兼具居住度假与投资两种功能。酒店式公寓既可以用来居住度假,也可以用来投资,或两者兼而有之。

不同的购买者,想法有所不同,同一购买者,在不同的时段用途也有所不同。有的购买者纯粹是用来自住,有的则是用来投资保值。

开一个星级酒店需要什么流程3

一、申报要求和程序

1、凡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各种经济性质的旅游涉外饭店,包括宾馆、酒店、度假村等,均可申请评定星级。

2、申请评星的饭店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申请评定星级报告。

3、申请评星的饭店将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申请评定星级的报告(一式两份)及以下必备材料一套,上报当地(市)旅游局。

4、当地(市)旅游局经初查,确认基本达标后,向省旅游局提出申请正式上报,并附上:

地(市)旅游局申请评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饭店申请评星报告(均一式两份)必备材料一套。

二、必备材料

1、饭店有关的管理制度及各部门岗位职责。

2、饭店各部门的服务程序和作业标准。

3、饭店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花名册。

4、饭店各类价目表、总台宣传品、客房内所有印刷品(各一套)。

5、财务管理人员资格证复印件(一人一份)。

6、各部门领班、主管以上人员外语资格证复印件(一人一份)。

7、饭店开业一年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一份)。

8、饭店工作总结(一份)。

9、有关饭店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由 *** 部门核定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4)消防验收合格证;

(5)有关的卫生许可证;

(6)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

(7)合资、联营合同或协议。

服装联营合同范本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服装联营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服装联营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年月日甲乙双方所签订的联营合作合同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同意就原合作合同做以下补充修改:

 一、甲、乙双方年月日签订的合同年月日乙期满,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让乙方续签合同,原合同宣布作废。

 二、就联营合作合同第五款分成方式:甲方按每月营业额中分成30%,甲乙双方同意把甲方的营业额分成款固定为每月人民币元,并由乙方于每月月底按时向甲方缴清,超期则按每日2‰向甲方缴纳滞纳金。超过一个月尚未缴清,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停车场的使用:停车场供甲、乙双方客人使用,使用时双方各以先到客人为主,甲方负责安排专人打扫停车场卫生。

 四、乙方是一个独立经营企业,乙方应自行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根据公安,消防有关文件规定,乙方应作好“防火”、“防盗”工作,为使该工作落实到位,乙方每天下班后,应安排专人看管店铺,如疏于管理造成财物损失或引发其他责任事故,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为便于甲方协助,乙方在店铺内安装“华安”报警系统。

 五、乙方对外是酒店的一部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甲方将定时或不定时组织乙方召开会议,商讨如何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六、为便于甲方财务管理,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六个月的分成款,共计元;以后每满六个月后乙方向甲方提前支付六个月分成款,如超过十五天不支付分成款,则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合同。

 七、在经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作为他用或转租给他人经营,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经营场地,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为了避免乙方在选定服装品牌时与酒店其他承租主类似及雷同,乙方必须在年月份前报送所选定的品牌以及装修风格及效果图,便于甲方参考。如报送的品牌同其他承租主雷同,则以先报者优先。

 九、铺面装修风格必须符合高档服装品牌标准,商场大门使用推拉式玻璃门,隔音效果要良好。

 十、本补充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补充合同来解决,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补充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乙方代表:

服装联营合同2

 合伙人:(甲方)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举办经营店铺,就有关服装类合作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伙协议如下:

 之一条、甲乙双方合伙经营女装批发店,店名为88时尚女装。总投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甲出资_______元,乙出资________元,甲方占投资总额的____%,乙方占投资总额的______%。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包括利润分成和亏损金额的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装修费、货款、雇员费用等),详细投资明细及所购固定及非固定资产明细见协议附件。如该投资金额不够,可追加投资。

 第二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经营核算:由双方协商选聘财务人员按月进行经营核算,公开账目并出具财务核算报表,双方签字认可并留存。

 2、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对每个月经营所获得的纯利润结算后,再投入作流动资金。待年底总结算后进行分红。

 3、纯利润: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作为是为当月纯利润。

 4、成本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双方各按股份所占比例承担(如:包含但不限于雇员费用、水、电费、暖气费、营业税等)。

 5、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如投资额不抵亏损金额,其他投资人拥有追回其应承担金额的权利。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三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出现下列事项之一,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

 2、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终止时,以终止时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2、合作终止时,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一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清算时,墙面、地面、屋顶等附着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价,不参与分配)

 第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形成文字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签字或盖章)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人:_________(签字或盖章)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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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xx百货公司专 柜 联 营 合 同

类 别:A

合同编号:

客户编号:

甲 方:珠海市xx百货有限公司 乙 方:罗辉玲

地 址:香洲凤凰南路1088号 地 址:

联系 *** : 联系 *** ;

甲、乙双方就联合经营甲方场地(地址在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南路1088号xx广场)专柜事宜,本着平等

、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经营地点及范围:

1、 甲、乙双方联营场地在甲方 首 层,编号 1041 ,建筑面积 3446 ㎡(具 *** 置详见所

附图纸所示)。经营甲方认可的乙方 琪瑶 系列(品牌)商品,经营范围包括 服装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乙方如需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必须用书面的形式向甲方申请并获得

准许后方可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合同确定的位置和面积,乙方在经营中不得擅自改变或任意增加,否则,甲方有权按超出部分5000元/

㎡对乙方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直至清场。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自 2003 年 7月 1 日起至 2003 年 12 月 12 日止。

2、合同期满前,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撤离的,应给付甲方 贰 个月的营业额作为补偿,其金额

以撤离前乙方营业额中月份的一个营业额为计算标准。

3、联营期满前,乙方欲继续合作,必须在联营期满前二个月内,同甲方重新签订联营合同。否则,本合同

自联营期满之日起自动失效。

三、联营方式及付款方式: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时,若无其它抵扣事宜,甲方无息全额返还给乙方。

2、

3、乙方月保底销售额为(大写) 壹万陆仟柒佰捌拾贰元整 元(¥ 16782 元);

4、如果乙方月销售额小于或等于保底销售额时,乙方按月保底额的 23 %上缴甲方。

5、如果月销售额超过保底销售额,则超过部分按 23 %上缴甲方或按实际销售额的 23 %上缴甲方。

6、甲方代乙方收取营业款,包括增值税在内的一切税收由乙方自行负担。包括商品保险在内的所有保险责

任、费用也由乙方承担。乙方自用的水、电费由甲方代收代缴,费用最终由乙方自行承担。收费标准按供

水、供电部门的标准执行。

7、管理费(包括公用水电费、空调、卫生、保安、清洁费)按人民币 35 元/㎡/月计,共计人民币

12061 元/月。该费用甲方有权根据管理xx百货公司的运作成本变化而做出合理调整。调整时,甲方须提

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确认所交纳的上述费用是建立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上。以上费用

从乙方当月代收营业款中扣除。

8、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或全年累计六个月达不到保底额,则乙方作自动解约处理。

9、乙方销售款一律由甲方统一收银,若乙方销售人员自行收银,甲方有权按其所收金额10-100倍对乙方处

罚,此款项从营业结算款中扣除。

10、销售款每半月结算一次,上半月截止日为当月15日,当月15日-20日为结帐日,下半月截止日为次月 1

日-5日为结帐日(遇节假日顺延),如遇对帐发生错误,经双方确认后,在下月结帐时予以更正。甲方在

结算乙方销售款时,扣除乙方当月应缴费用,若乙方销售款不足以抵扣当月费用,乙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

以现金形式补交,若超过期限未交费时,甲方将每天额外收取所欠金额的3%作为滞纳金,在乙方收到甲方

通知的十日内仍未交清所欠费用,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场地或专柜,甲方对其专柜的物品及

商品享有留置权利,并以乙方专柜内的商品抵还欠款,乙方不得有异议。

10、如属甲方装修,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装修费用,如属乙方装修,其装修方案(立面效果图、平面布置图

等资料)需经甲方相关部门批准后按照甲方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合同期内,

如乙方单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且装修物品及其它费用不予退还,并没收履约保证

金。

11、甲方商场实行统一收银、统一价格管理、统一销售凭证、统一工服、统一上下班、统一服务形象、统

一市场推广。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销售人员及经营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服从甲方商场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如

遇乙方违规或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四、商品管理:

1、商品零售价格由乙方确定。但所定售价不得高于在珠海市其他任何同类商场的零售价格,否则甲方有权

按差额的10-100倍对乙方处罚。价格调整或打折应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甲方主管部门,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

后方可执行。乙方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得私下议价,私下打折和场外交易,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

止合同,收回场地。

2、甲方实行各种促销活动,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参加并承担相应的促销费用。乙方经营中有关促销

方式或广告、宣传品的张贴及使用应按照甲方商场的有关规定进行。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3、乙方须提供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卫生、安全使用等国家认可的证明文件。商品质量必须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以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入甲方场地(柜台)的商品须完好无损

,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规定执行。如果属商品本身质量问题或因质

量问题引起的其他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对乙方进入场地假冒伪劣商品,甲方有权予以没收,将该商品

交予 *** 职能部门处理,其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此对顾客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

行承担。如遇顾客投诉,必须接受甲方裁决处理。

五、人员管理:

1、乙方自派营业员 人,须经甲方认可并在甲方有关部门办理入场手续,经甲方培训后方可上岗,必须

遵守执行甲方商场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且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如遇乙方违规或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2、乙方自派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各种保险及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相关税收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派人员与乙方发生的劳动纠纷,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当乙方自派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该员工立即辞退。所有的涉案费用及法律责任

均由乙方承担,而与甲方无关。

4、统一着装,服装由甲方统一 *** ,但费用由乙方支付。

5、如乙方自派人员工资委托甲方代为发放,计每人每月人民币(大写) 元

(¥ 元),每月

从乙方营业款中扣除,当乙方违法、违规而被罚款时,甲方可以从代发乙方自派人员工资中扣除违规罚款

,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拒绝该员工继续在商场内工作。

六、经营管理:

1、乙方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国家 *** 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照后,方可营业,并在规定的时

间内向税务机关缴纳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在内的一切国家税收。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不得无故停业。在没有得到甲方书面同意而自行停业半天以内(含

半天),甲方有权处于1000元以上处罚,超过半天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经营的场地,所收一切费用不予退还

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专柜结构用途,不得占用公共场地。乙方负责经营场地范围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管

理工作。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营业场所安装任何设备、仪器和进行装修及改造。

5、甲方根据商场及专柜的实际经营情况,有权对商场布局及专柜的位置、面积进行调整,甲方应提前十天

通知乙方,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做相应的调整。

6、要经营中,甲方有权根据商场及专柜的实际销售情况,对乙方经营商品的品种价格、陈列、促销等提出

意见,乙方须配合并立即做相应的调整。对于超出本合同经营品牌和类别范围的商品,甲方有权按有关规

定给予没收处理。

7、乙方有义务有偿使用甲方统一 *** 的物价卡、制服、购物袋、物价纸等,甲方根据物价成本规定收取相

应的费用。顾客使用信用卡、银行卡消费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

1、乙方在经营期内必须守法经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给予批评、教育、处罚。严重者停业整顿,直至终

止合同且无条件收回乙方经营场地。在合同期间,乙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诉讼等,一切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不得将经营的设施、场地和商品向任何单位、个人作抵押、担保、 *** 、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立即

终止合同,收回场地,任何费用不予退回。

3、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和避免的意外事故影响(地震、水灾、火灾等),导致本合同无法

履行时,双方将互不追究责任,损失各自承担。

4、甲方负责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公共照明、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由于紧急情况,由乙方原因引起的

而造成公共设备损坏,甲方在无须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便可进行抢修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由乙方承担。

5、履约期满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提前解除时,属于乙方可移动物品,由乙方自行处理,固定装修不得拆

除,应无偿移交甲方,否则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6、补充协议:

(1)

(2)

7、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互相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珠海市xx百货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 人 代 表: 法 人 代 表:

委 托 *** 人: 委 托 *** 人:

电 话 / 传 真: 电 话 / 传 真: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南路1088号 地 址:

xx商业广场

邮 编:519000 邮 编: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